物理学中物体遇热膨胀的规律,就是应用共变法得来的。我们对一个物体加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物体的温度不断升高时,物体的体积就不断膨胀。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物体受热与物体体积膨胀有因果联系。
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共变法被人们广泛地使用着。许多仪表如体温表、气压表、水表以及电表等都是根据共变法的道理制成的。应用共变法时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只有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两种现象才能说明因果联系;第二,两种现象的共变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不再有共变关系。
五、剩余法
如果已知某一复杂现象是另一复杂现象的原因,同时又知前一现象中的某一部分是后一现象的某一部分的原因,那么,前一现象的其余部分与后一现象的其余部分有因果联系。这种判明因果关系的方法叫做剩余法。
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A、B、C、D是a、b、c、d的原因 A是a的原因 B是b的原因 C是c的原因
所以,D是d的原因
最典型的例子是居里夫人对镭的发现。她已知纯铀发出的放射线的强度,并且已知一定量的沥青矿据生气 含的纯铀数量。她观察到一定量的沥青矿石所发出的放射线要比它所含的纯铀所发出的放射线强许多倍。由此,她推出在沥青矿石中一定还含有另的放射性极强的元素。
剩余法一般被用来判明事物复杂的因果联系,而且必须在判明了考察对象生产的全部原因中的一部分原因的基础上才能使用,因此,要在运用其他几种的基础上使用。 Z [face=黑体]第八章:预设 [/face] e一、什么是预设
r预设通常指交际过程中双方共同接受的东西。 o例如: s(1)包公的脸的黑的。 (1′)包公的脸不是黑的。 ((2)那个黑脸的是包公。 I(2′)那个黑脸的不是包公。 D:例(1)和例(2)是有区别的。
)双方都承认存在包公其人,即预设包公存在,他们的分歧在于包公是不是 例(1)和(1′
黑脸。 1),就如同是在看戏,双方都承认存在“那个黑脸的人”,即预设“那个黑脸的)例(2)和(2′
人存在”,分歧在于他扮演的是不是包公。 g二、预设的共知性 o od共知性是预设理论十分关心的内容之一。什么是共知性呢?共知性指预设必须是交际双方 所共有的背景知识或无可争议的信息。预设的共知性包括三种情况: o1、预设是人所共知的信息
n e例如:
太阳距离地球1.5亿公里。 这句话至少可以推导出这样几点预设: (1)丰一个叫“太阳”的星体; (2)存在着一个叫“地球”的星体; (3)这两个星体之间有一定距离。 以上预设都是一般人都知道的信息。 2、预设是只为交际双方所共知的信息 例如: 某两个同学之间说话以某本书的存在作为预设,那么就可能有下列对话: 头 甲:借到了吗? 衔:乙:没借到。 创此时若有第三个在场,而他不知该预设的话,可能会说: 始丙:什么没借到? 人
3、可撤销性 这是指预设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取消。例如“小张没能看到那场压轴戏”通常具备如下预设:小张看了这次演出。但是如果说成“小张没能看到那场压轴戏,因为他已经住了医院”。原先的预设就被撤销了。 三、认识预设的意义 传统的标准逻辑只有真假两个值,通常可以称为二值逻辑;而预设逻辑则有真、假和无意义三个值,因此它是三值逻辑。如果我们用S代表一个特定的语句,非S表示它的否定形式,T表示它的预设,我们可以发现,当S是真时,T也真;当非S是真时,T也真。也就是说,S的真或假都预设T。把下面的例(3)和(3′)同前面的例(1)和(1′)作一比较: (3)鬼的脸是蓝的。 (3 ′)鬼的脸不是蓝的。 例(1)和(1′)二者中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例(3)和(3′)则不然。它们中间并非必有一真,必有一假。尽管例(3)和(3′)的两个句子都预设“鬼”的存在,但实际上它并不存在,因此说它是无意义的。这就是说,只有T真,S和非S才有真假;如果T假,则S和非S无意义。 四、预设知识在MBA联考逻辑应试中的应用 例如: 赵科长又戒烟了。
由这句话我们不可能得出的结论是:
A.赵科长一直抽烟,且烟瘾很大。 B.赵科长过去戒过次数可能不止一次。 C.赵科长过去的戒烟都没有成功。 D.赵科长这次戒烟很难成功。 E.赵科长这戒烟一定能成功。 答案是E。题干“赵科长又戒烟了”,预设了: (1)赵科长抽烟;
(2)赵科长过去戒过烟;
(3)赵科长以往的戒国没有成功。 选A、B、C、D或直接就是题干的预设,或是可以从预设中推出,只有E和题干及其预设没有推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