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及配套公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取值 单位:mg/m3
污染物 TSP SO2 NO2 CO 日平均 0.3 0.15 0.12 4.00 1小时平均 - 0.50 0.24 10.00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一类区标准,见表1-3。
表1-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取值 单位:Leq(dBA)
评价区域 居住区 昼间 55 夜间 45 2、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5)、《**市中水水质标准》。 各类排放标准限值详见表1-4~1-7。
表1-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允许排放浓度(mg/m)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3小型 中型 2.0 75 大型 85 EIA-2003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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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 单位:mg/l
PH值 6~9 COD 500 BOD 300 悬浮物 400 动植物油 100 LAS 20
表1-6 **市中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BOD 悬浮性总固体 氨氮 浑浊度(度) 细菌总数 (个/ml) 总大肠菌群(个/l) 冲厕、城市绿化 6.5~9 50 10 10 20 10 100 3 洗车、扫除 6.5~9 50 10 5 10 5 100 3 表1-7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 单位:Leq(dBA)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据等 吊车、升降机等 昼间 75 85 70 65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主要污染因子识别
1、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生活和施工废水、垃圾渣土及废材料等固废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和附近居民产生的各种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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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来源于居民燃气灶及公建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和停车场汽车尾气。 b、废水主要来源于小区居民及配套公建的生活和经营废水。
c、噪声影响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建配套设施(风机、空调等)对小区居民的影响;二是周边的交通噪声及生产企业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d、固废物主要包括小区居民和配套公建排放的垃圾。 2、主要污染因子识别
根据对项目主要环境污染问题的分析结果,筛选出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如下:
(1)、施工期
大气主要污染因子有扬尘(TSP)、汽车尾气(NOX、CO、烃类等); 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有油类、SS、COD; 噪声污染主要为建筑施工及各类施工设备噪声。 (2)、运营期
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NOX、CO、烃类和油烟; 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类、SS、COD;
噪声主要污染因子为外环境交通和企业噪声及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噪声; 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及办公垃圾。
(五)、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等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中有关规定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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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评价等级划分
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气来源于小区居民燃气灶废气、公建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和停车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有NOX、SO2、烟尘和烃类。根据《导则》中关于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采取等标排放量Pi来定量划分,Pi定义为:
Pi?Qi?109 C0i式中:Pi - 等标排放量,m3/h Qi -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0i -大气环境质量一次值标准,mg/m3
根据统计计算,本项目废气中NOX等标排放量最大,为1.108×107m3/h,小于2.5×108m3/h,按《导则》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导则》规定,对地表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是依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的排放量及受纳水体的实际环境功能特征而划分的。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废水主要来源于小区居民及配套公建的生活和经营废水,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162.8m3/d,远小于1000 m3/d,废水水质相对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由此确定对本项目水环境的评价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3、噪声评价等级划分
结合该项目的建设性质和周围环境分布特点,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评价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项目建成后,小区内车库、公建等配套设施(风机、空调等)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三是外环境交通、企业对居住小区的影响。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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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价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排污特点及环境功能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设期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噪声进行分析和影响预测;
2、对大气、噪声环境及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与评价; 3、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物等各类污染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应用适当模式预测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4、对交通噪声、周边企业等外环境和公建设施对居住小区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减轻各种不利影响的措施建议;
5、针对各类污染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对废水排放及回用进行可行性论证;
6、另外,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小区平面布局的合理性、美学及生态环境变化进行评述,并提出合理建议。
7、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结论。
(七)、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评价范围
大气的环境评价以排放源为中心,向南北延伸3公里,东西延伸2公里,形成6平方公里的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以拟建项目北边界100米、其余边界50米以内作为评价范围。
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是: ① 施工期的影响和减缓措施;
② 外环境交通、企业噪声及公建配套设施对居住小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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