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个工种安全操作规程(8)

2019-04-02 09:41

算起4米)装运。超长物件,在托运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起运。

三、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防潮物品在阴雨天运输须加盖雨布。 四、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因工作必须搭乘人员时。其所在位置须稳妥,不得在货物间或货物与墙板间隙内。更不许攀爬在货物上、驾驶室顶上、引擎盖及挡泥板上。搭乘人员后不得超高。

五、圆形物件应尽可能直立装运,如必须躺到装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滚动。

六、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的车辆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准搭乘任何其它人员。

七、加挂拖车时,起步要慢,要底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器。

八、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二十章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汽车部分应执行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

二、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三、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四、应检查动力输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五、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六、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七、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八、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九、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十、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

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十一、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十二、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十三、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十四、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十五、用于搅拌混凝土时,应在搅拌筒内先加入总需水量2/3的水,然后再加入骨料和水泥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转速和时间进行搅拌。

十六、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第二十一章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 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并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油尺及注油器所用润滑油的牌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二) 检查各运动部位是否灵活,各联接部位是否紧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电机及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三) 检查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 (四) 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

(五) 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二、长期停用后首次起动前,必须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新装机械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试车。

三、机械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空气压缩机进入负荷运转。

四、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予以调整,主要数据范围如下:

(一) 润滑油压力应在0.1~0.3MPa,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0.1MPa。 (二) Ⅰ级排气压力为0.18~0.2MPa,不得低于0.16MPa ;Ⅱ级排气压力为0.8MPa,不得超过0.84MPa。高压空气压缩机排气不得超过说明书

规定值。

(三) 风冷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于180℃;水冷应低于160℃。 (四) 机体内油温不得超过60℃。

(五) 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冷却水温度应低于40℃。

五、工作中还应检查下列情况:

(一) 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各电表读数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 各机件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三) 吸气阀盖是否发热,阀的声音是否正常。 (四) 各种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可靠。

六、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桶内油水每班排放一次。

七、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

(一) 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 (二) 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

(三)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 (四) 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 (五) 机械响声异常。

(六) 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

八、正常停车时应先卸去负荷然后关闭发动机。

九、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须放尽气缸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贮风筒内的存水,以免发生冻裂事故。

十、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十一、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动力部分的操作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空气压缩机停车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停车一个

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

十四、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紧固。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十五、空气压缩机所设贮风筒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筒安全技术的要求。

十六、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

十七、空气压缩机若用于喷砂除锈等灰尘较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二十二章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发动机部分的操作按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电机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三、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输出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运转平稳后再启动发电机。

四、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确认情况正常后,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电压调到额定值,然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五、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

六、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进入正常稳定运转。

七、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以整部装置为准,调整柴油机转速,在同步瞬间合闸。

八、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合理调整负荷,均衡分配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有功功率通过柴油机油门来调节,无功功率通过励磁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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