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民商法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2、有正确的人生观,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而奋斗的献身精神。
3、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民商法学专业知识,对主攻方向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书刊资料;
4、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和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和积极创新的科学精神; 5、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
研究有关民商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民商法的具体问题。
内容包括中国民商法调整的对象及其任务;民商法产生、发展的历史和规律,以及现代民商法的发展趋势;民商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及其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公正方面的作用;中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商事立法的规范形式及其体系,以及我国民商法的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如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知识产权和各种商事法制度等)、法制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
2、比较与外国民商法
主要研究中国以外的国家、特别是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适应其市场经济发展的民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比较其具体制度的特点、目标和实际效果。
内容包括研究相关国家的有关民商法理论、民商事规则及其形式、体系、制度、判例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研究各国民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所反映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的条件以及这些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比较研究国外相关制度所赖以产生的时代背景及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所反映的本质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进行,以期为发展我国民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同时也为揭示各国民商法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探求未来世界民商法发展的道路和趋向,把握我国民商法的发展方向提供理论基础。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制,学习年限为2-4年。第一年完成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科、专业必修课以及部分选修课的学习,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初步确立研究方向。
第二年全部修完学位课程,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并通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见下表)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不少于28学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4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学科通开课、方法论课程、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需修满22学分。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科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但应成绩合格。
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准备和答辩是全面培训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总结在校期间学习结果的综合环节。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论文选题:(1)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的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2)鼓励创新性研究。
2、资料占有:资料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和通过社会调查自行采集的资料。要求可靠、详实、有代表性;鼓励采用有新颖性、独占性资料。
3、撰写论文:要求(1)有分析,有论证,原则上不接受以介绍为主所谓“论文”;(2)分析论证方法符合规范和逻辑,有科学根据;(3)语言通顺、简洁。
4、答辩:能根据答辩老师的提问,清晰明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适当安排进行教学辅助工作;
2、适当安排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司法实践活动; 3、鼓励参加何自发组织学术活动。
七、培养方式
1、导师小组和指导教师要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对研究生的品德评定和学习指导;
2、专业学习以自学为主;
3、辅之以由导师及其他任课教师进行专题讲授和辅导; 4、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出个人的学习计划;
5、研究生在自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阅读指定的书籍,并且结合社会调查等方式,广泛搜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读书笔记;
6、对重点、难点、疑点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当组织讨论
附件1:
民商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5)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 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Graduate English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An Anthology of Marxist Classics Jurisprudence Special Report on Law 学学开课 备注 分 时 学期 2 72 1 20505001 硕士英语 公共必修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20505007 实践 20505006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 36 1 2 2 2 72 36 36 1 1 1 必 修 学科通开课20106001 法理学专题 20106002 法学专题研究 课研究方法论课 20106003 法学方法论 Legal methodology 2 36 2 研究方向必修课20106004 专业外语 Professional English 2 36 2 20106063 民法总论专题 20106064 合同法专题 20106065 物权/担保法专题 The common civil law Contract law/ Property law/Guarantee law Tort law Company law Insurrence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Jurisprudence Constitutional law 2 2 2 2 2 2 2 36 36 36 36 36 36 36 1 2 1 2 2 2 2 不得少于 2门 选 20106066 侵权法专题 20106067 公司法专题 20106068 保险法专题 20106069 知识产权法专题 修课 补修课20106001 法理学 20106041 宪法学 20106021 经济法学 其它学习项目
Economic law 不记学分
诉讼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审判、检察、行政、律师、公证、仲裁、企业法律顾问等实际工作或各类法律院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法学
以民事诉讼的理论探讨、立法完善及实务评判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 2.刑事诉讼法学
以刑事诉讼的理论探讨、立法完善及实务评判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 3.行政诉讼法学
以行政诉讼的理论探讨、立法完善及实务评判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第一学年主要进行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及部分“研究方向必修课”的学习,掌握法学研究方法及专业理论知识。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主要进行并完成部分“研究方向必修课”和“自选课”的学习,并应确定学位论文选题,通过开题报告。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主要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见下表)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不少于28学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4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学科通开课、方法论课程、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需修满22学分。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科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但应成绩合格。
课程设置按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三个方向分别设置,具体见各方向课程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