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已提折旧后的余额。 固定资产:指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减):指金融机构所有自用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累计折旧额。
固定资产清理:指金融机构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在清理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在建工程:指金融机构购建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建筑安装等工程实际支出或预付的价款。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指金融机构在清理财产和经营中查明的各种待处理的房屋、机器、设备、工具等财产物资的盘亏和损毁。
无形资产:拥有或者控制的、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并预期会带来经营效益、能以货币计量的特殊性资产。
递延资产:指金融机构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而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金融债券发行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交易性有价证券:指的是取得该项有价证券资产或承担有价证券负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以在短期内获得收益的有价证券。
可供出售有价证券:指的是除交易性有价证券、持有至到期有
— 79 —
价证券和应收类有价证券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
持有至到期有价证券:指的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 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有价证券资产。
应收类有价证券:指的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有价证券资产。
其他有价证券负债:交易性有价证券以外的有价证券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指金融机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用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金融机构填报。
股权投资: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用货币计量并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主要是参与其他企业利润分配的权益性资产。不包括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拨付。
交易性股权投资:指为了近期内出售,以在短期内获得收益而持有的权益性资产。包括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等。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指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未划分为交易性股权投资的权益性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以在短期内获得收益的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等。
— 80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投资人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者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投资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拨付。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指金融机构在清查财产和经营中,查明的各种待处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的盘亏和损毁。
低值易耗品:指金融机构购臵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各种物品,如办公用品、营业用各种消耗材料等。
拨付外汇资本金:指用人民币购买外汇用作外汇营运资金的数额。仅填报人民币数据。
拨付营运资金:指上级机构拨付下级机构用于保证业务正常运作的资金数额。 拨付备付金:指上级机构拨付下级机构用于保证存款支付的资金数额。
代理发放银团贷款:指牵头行代理发放的银团贷款。负债方“银团贷款资金”填报牵头行收到其他行存入的银团贷款资金。
存款:指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机关团体、社保基金、部队、住房公积金)、个人、财政部门在保留资金或货币所有权的条件下,
— 81 —
以不可流通的存单或类似凭证为依据,确保名义本金不变并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存放在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临时性存款、非居民存款,但不包括委托存款及委托投资基金。
单位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除个人和财政部门以外的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机关团体、社保基金、部队、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按照合同性质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议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保证金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
个人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个人存款人存入的存款。按照合同性质分为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个人通知存款、个人协议存款、个人协定存款、个人保证金存款、个人结构性存款。
活期存款:指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存入资金或货币,由金融机构出具存款凭证,办理不约定期限、可随时转账、存取并按期给付利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指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存入资金或货币,由金融机构出具存款凭证,办理约定存期、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存款。
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存入资金或货币,由金融机构出具存款凭证,办理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定时间
— 82 —
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的存款。
定活两便存款:指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存入资金或货币,由金融机构出具存款凭证,办理不约定存期、本金一次性存入,支取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本金和税后利息,具有定期和活期双重性质的一种存款。
协议存款:指由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存款人开办的存款,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定存款:指存款人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基本存款额度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或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息的存款。
同一笔协定存款合同下,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余额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余额均通过协定存款指标统计。
保证金存款: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资金融通以及承担第三方担保责任等业务时,按照约定要求客户存入的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包括办理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代理外汇买卖、衍生金融产品、签发银行本票等业务时存入的各种活期、定期保证金。
金融机构存放的保证金存款在同业存放定期款项指标下统计,
—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