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公示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编制背景
(1)2004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被突破或接近突破,城市功能布局也亟需调整;
(2)近年来城市多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快,需要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整合;
(3)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上版总规已不适应。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文)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内蒙古自治区呼包鄂城镇群规划 2007-2020》
(7)《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
(8)《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9)《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期限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 近期: 2008-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远景: 展望到2030年。
第六条 规划区
鄂尔多斯市规划区的范围包括东胜城区、塔拉壕镇(部分)、罕台镇(全部)、哈巴格希街道(全部)和伊金霍洛旗辖区内的阿勒腾席热镇(全部)、乌兰木伦镇(部分)、伊金霍洛镇(部分),规划区面积为2234平方公里。
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市域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八条 市域城乡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区域增长极,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民族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共同繁荣、城乡协调发展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级重要的能源及重化工基地。
到规划期末(2020年),鄂尔多斯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2:43:55。
第九条 城乡发展战略
(1)以产业功能为支撑的功能提升战略
(2)以提高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的区域联动战略
(3)以社会、环境、城乡发展为重点的统筹发展战略 (4)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城市创新战略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市域规划人口规模为21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6%; 城镇人口为180万人,农牧业人口30万人。
远期2020年,市域规划人口规模为24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0%; 城镇人口为215万人,农牧业人口25万人。
远景2030年,市域规划人口规模为26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3%, 城镇人口为243万人,农牧业人口17万人。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一条 城镇等级结构
表3.1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
等级 Ⅰ Ⅱ 等级名称 市域中心城市 市域副中心城市 城镇个数 1 2 城镇名称 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包括东胜城区、塔拉壕镇、康巴什片区、阿勒腾席热镇) 树林召、薛家湾 锡尼镇、乌兰镇、嘎鲁图镇、敖勒召其镇、 Ⅲ 重点镇 14 棋盘井镇、巴拉贡镇、上海庙镇、乌审召镇、无定河镇、沙圪堵镇、乌兰木伦镇、罕台镇、伊金霍洛镇、龙口镇 准格尔召镇、独贵塔拉镇、纳日松镇、十二连城镇、恩格贝镇、泊尔江海子镇、昭Ⅳ 一般镇 19 君镇、王爱召镇、吉格斯太镇、昂素镇、城川镇、木凯淖尔镇、图克镇、吉日嘎朗图镇、呼和木独镇、红庆河镇、阿尔巴斯苏木、伊和乌素苏木、苏米图苏木
第十二条 城镇规模结构
表3.2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城镇个数 >50 20-50 5-20 2-5 1 2 3 9 城镇名称 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包括东胜城区、塔拉壕镇、康巴什片区、阿勒腾席热镇) 树林召、薛家湾 棋盘井镇、沙圪堵镇、乌兰木伦镇 罕台镇、龙口镇、上海庙镇、乌兰镇、嘎鲁图镇、无定河镇、乌审召镇、锡尼镇、巴拉贡镇 泊尔江海子镇、伊金霍洛镇、红庆河镇、王爱召镇、 吉格斯太镇、昭君镇、恩格贝镇、纳日松镇、准格<2 21 尔召镇、十二连城镇、敖勒召其镇、昂素镇、城川镇、阿尔巴斯苏木、木凯淖尔镇、苏米图苏木、图克镇、吉日嘎朗图镇、独贵塔拉镇、伊和乌素苏木、呼和木独镇
第十三条 城镇职能结构
表3.3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职能等级 中心城市 综合型 (1个) 副中心城市 综合型 (2个) 综合型 重点城镇 (14个) 工矿型 旅游型 工矿型 一般城镇 (19个) 集贸型 10 旅游型 7 2 4 2 5 嘎鲁图镇、锡尼镇、乌兰镇、敖勒召其镇、罕台镇 棋盘井镇、上海庙镇、乌兰木伦镇、沙圪堵镇、巴拉贡镇、无定河镇、乌审召镇 伊金霍洛镇、龙口镇 准格尔召镇、独贵塔拉镇、纳日松镇、图克镇 十二连城镇、恩格贝镇 泊尔江海子镇、昭君镇、王爱召镇、吉格斯太镇、昂素镇、城川镇、木凯淖尔镇、吉日嘎朗图镇、呼和木独镇、红庆河镇 2 树林召、薛家湾 1 鄂尔多斯中心城区 职能类型 城镇数量 城镇名称 农牧型 3 阿尔巴斯苏木、伊和乌素苏木、苏米图苏木
第十四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规划 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主两副十五镇,四条优化发展走廊”。 (1)一主两副十五镇
“一主”是以东胜片区和康阿片区构成的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20万人,作为区域最主要的中心城市。与包头、呼市共筑三足鼎立的格局。 “两副”则是指树林召和薛家湾两个副中心城市。 “十五镇”
规划在全域范围内重点打造十五个重点镇,锡尼镇、乌兰镇、嘎鲁图镇、敖勒召其镇、棋盘井镇、巴拉贡镇、上海庙镇、乌审召镇、无定河镇、沙圪堵镇、龙口镇、乌兰木伦镇、伊金霍洛镇、罕台镇、塔拉壕镇,以此促进区域的平衡与协调发展,培育新的区域增长点。 (2)四条优化发展走廊
一条沿河走廊:依托水资源优势形成北部城镇发展走廊 沿黄河形成城镇和产业集聚的带状空间,规划将通过强化轴向交通联系,促进沿河经济发展、生态的保护。
两条沿路走廊:依托交通优势形成两条城镇发展十字走廊
依托210国道构建城镇发展的一级走廊,依托109国道构建城镇发展的二级走廊。 一条沿边走廊:依托资源优势(煤炭、天然气、旅游资源)形成南部城镇发展走廊
依托分布于市域南部地区煤炭、天然气等资源优势,形成以工矿业、旅游产业为主的南部城镇走廊。
第十五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
第三节 市域产业选择与布局
第十六条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确定“1个都市产业集群、12大重点工业基地、一条综合产业走廊”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表3.4 规划“1个都市产业集群,12大重点工业基地”一览表
旗数量 工业 下辖工业园 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