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是公路正常运营管理、车辆安全行驶、信息收集发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使公路的建设和维修维护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有效化,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隧道机电)建设和养护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管理实施办法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0]206号)、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云路投[2007]595号)及公司(中心)相关管理规定、管理要求,结合交通机电工程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制定。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心)各部门、各实体单位、各协作承包单位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养护中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隧道机电)的施工质量管理。
1.4质量责任主体:公司(中心)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养护工程项目质量负总责。
1.5质量管理方针: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强化工程质量意识为重点,落实“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制,切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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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办法,分级落实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6质量管理目标:以“材料优质、设备先进、工艺规范、管理科学”为准则,创优良工程。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设施功能以人为本,外观质量与生态景观协调统一。 1.7质量管理原则
1.7.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以“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的理念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1.7.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加强对现场技术干部、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
1.7.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施工过程的工序控制,消灭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1.7.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规范施工工艺、工序,强化标准化作业。 1.8质量管理控制
1.8.1事前控制:工程施工前,预先选定(制定)质量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按要求做好质量管理的准备工作。
1.8.2事中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以质量控制标准为约束,质量控制措施为手段,按规定的管理办法检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对出现的质量偏差及时进行纠正。
1.8.3事后控制:工程施工完成或各个分项完工后,按标准进行检测、评价认定,对不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工程进行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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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承包人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层层剥皮,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1.10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岗位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层层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同时接受质监机构和公司(中心)、分公司(分中心)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保证试验数据、原始记录等各种内业资料的真实可靠;必须加强对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预检和复检。
1.11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安全方案,同时,合理计划安排工期,当进度与工期发生偏离时,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1.12承包人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严格工序检验制度,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强化现场规范化管理。
1.13本办法中“公司”指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指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机电工程维护中心,“分公司(分中心)”指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下设分公司(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交通机电工程维护中心下设分中心),“维护所”指各分公司(分中心)下设维护所,“承包人”指与公司、中心有业务承包关系的施工单位和养护合作单位,“监理工程师”指第三方监理单位,“业主”指管理处、建设指挥部等项目建设、养护管理单位。
1.14公司(中心)各相关单位(部门)、各分公司(分中心)、各维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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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以抓好工程质量为中心,科学管理,精心组织,严格按工程图纸,《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省公路投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要求,公司(中心)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1.15公司(中心)质量安全部、各单位、相关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严格监督、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工作原则实施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1.1.6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在不违背其各条规定的情况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己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报公司批准后,作为质量管理制度实施。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2.1质量管理体系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各二级单位、各承包人工地现场机构都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机构、规章制度、检测设备和手段、选用或制定的《标准》等。
2.2公司(中心)质量管理机构
2.2.1公司(中心)质量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毛继斌 常务副主任:孙云海
副 主 任: 董瑞常、李治江、吕波、李全、杨杰勤
成 员:吕 凌、牛茂德、肖 祥、蒲大勇、冉建波、钟秋、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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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刘 斌、张桂华、邵玮琳、张鹂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 办公室主任:董瑞常(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秋佐
办公室成员:赵庆松、张红兵、杨 斌、刘 斌、杨俊飞、王骏涛、贾拓兵、罗国成、李承武、王 军、周家映、李秋燕
2.2.2各单位分别成立质量管理机构报备公司(分公司、分中心设在质安办)。
2.3公司(中心)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隧道机电)建设、施工、养护施工质量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三全”控制。
2.3.1全方位质量控制。从工作质量、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施工工序、管理制度、检测手段、施工组织、经济管理、安全、内外工作协调等作全面质量控制。
2.3.2全过程质量控制。每一个分项工程从施工图纸审查,现场检查核对,各种原材料的选择、仓储,各工序施工直到该工程完工、检查验收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质量控制。
2.3.3全员质量控制。参加公司(中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隧道机电)建设、施工、养护的每一个人都要重视质量,时时事事按规范操作,规范质量行为,坚持质量标准。
2.4各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使质量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
2.5各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按照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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