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轻貌美之时。
〖出处〗宋·范成大《元夕后连阴》:“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扬州百面雷。” 【半老徐娘】女子三十岁
〖释意〗人们常以“半老徐娘”称年老而尚有风韵的妇女。 〖出处〗《南史·后妃传下》:“徐娘虽老,犹尚多情。” 【而立之年】三十岁
〖释意〗人到三十岁可以自立的年龄。后为三十岁的代称。
〖出处〗《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距。” 【不惑之年】四十岁
〖释意〗不惑的意思是遇到事物、事情能明辨是非而不疑惑。今用不惑或不惑之年指人到了四十岁的年龄。
〖出处〗《论语·为政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矩。” 【知命之年】五十岁
〖释意〗知道自己命运的年龄。指50岁。
〖出处〗《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 【大衍之年】五十岁 〖释意〗大衍:50
〖出处〗《周易·系辞上》,其中论述古易揲蓍草取卦、卜筮之法时提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艾服之年】五十岁 【杖家之年】五十岁
〖出处〗《礼记·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知非之年】五十岁
〖出处〗《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 【花甲之年】六十岁
〖释意〗花甲:旧时用天干和地支相互配合作为纪年,六十年为一花甲,亦称一个甲子。花:形容干支名号错综参差。指六十岁。
〖出处〗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对酒曰:‘手挼六十花甲子,循环落落如弄珠。’”
【耳顺之年】六十岁
〖释意〗六十岁时听别人言语便可判断是非真假。指60岁的代称。
〖出处〗先秦·孔子《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 【杖乡之年】六十岁
〖出处〗《礼记·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平头甲子】六十岁
〖释意〗甲子:用干支纪年或计算岁数时,六十组干支字轮一周叫一个甲子。 【古稀之年】七十岁
〖释意〗稀:少。指人到七十岁。
〖出处〗出处唐·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杖国之年】七十岁
〖出处〗《礼记·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致事之年】七十岁
〖释意〗官吏年老退休,我国古代称为“致事”或“致仕”,意思是交还官职。 【致政之年】七十岁
〖释意〗官吏将执掌的政权交还国君。 【杖朝之年】八十岁 〖释意〗杖朝,代指八十岁。
〖出处〗“八十杖于朝”。《礼记》钓渭,指姜子牙八十岁垂钓渭水遇文王的典故,常用来标指八十岁的人。疑朝枚之年为杖朝之年在传播过程中的错写。 【耋髦之年】八十岁到九十岁
〖释意〗高寿,还可指老年人;年老,八九十岁的年纪:
〖出处〗《晋书·李重传》:“臣访冲州邑,言其虽年近耋耄,而志气克壮;耽道穷薮,老而弥新。” 【鲐背之年】九十岁
〖释意〗古人九十岁的别称,泛指长寿老人。
〖出处〗《诗经》,如《诗·大雅·行苇》“黄台背”,“台”与,“鲐”通用。《尔雅·释诂》:“鲐背,寿也。”老人身上生斑如鲐鱼背。 【期颐之年】一百岁 〖释意〗期颐:百岁之人。
〖出处〗源于汉时戴圣所辑的《礼记·曲记篇》:“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八十曰耄,九十曰耋??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期,朱熹讲是“周匝之义”,即转过一圈了,“谓百年已周”。颐,朱熹讲是“谓当养而已”。
三省六部
三省的历史演变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2、汉朝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唐朝三省六部制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6、五代
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于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并不掌握权力。三省形同虚设。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代以差遣为正官的开始。 7、宋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8、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9、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10、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文言文中表示官职变动的词语分类例释
一、授予、提升官职类
加:加封,在原来官衔上加上某种荣衔,可享受某种特权。如:张合“特进”加封之官衔。《失街亭》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如: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张衡传》
辟:①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如: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被
征召)公府不就。《张衡传》 ②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
荐、举:由地方官向中央选拔委以官职。如: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谭嗣同》
进:⑴推荐。如 臣进西门豹。⑵出来做官。如:①是进亦忧。《岳阳楼记》 ②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传》
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如:更选将官。《谭》 察:考察和推荐。如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陈情表》
封: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如:①周公子封于鲁,为方百里也。《孟子·告子下》 ②封功臣皆为列侯。《后汉书·光武帝纪》 当:任,充当。如:当侍东宫。(担任侍奉太子的职务) 拜:授予官职,任命。如:拜臣郎中。
除:拜官,授职(指辞旧职任新职)如:除臣冼马。授:授给,起。如:即军中拜授。
点:指派。如可汗大点兵。
起:由民间征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起用,出任,做官。如:辛苦遭逢起一经。《零》
简:任命,选拔。如:①简能而用之② 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出师表》 升:升官。如:旋升宁夏道。《谭》
擢:提拔,选拔。如:擢瑞户部主事。《海瑞传》
拔:提升本来没有官职的人。如:过蒙拔擢。《陈》陟:提升,提拔。如:陟罚臧否。《出》
赏:由皇上特旨颁布,赐于臣下官职爵位。如:赏袁世凯‘侍郎’。 二、调动官职
迁:①升迁。②调动官职,改任。③降职。如:迁我京职。《肃》。再迁为太史令。
转:调任。如:再转为太史令。
徙:调任。如:①徙齐王信为楚王。②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衡》 调:调动,调迁,调升。如:婿竟不调。《肃》 移:特指调任。如:贬潮洲刺史,移袁洲刺史。 补:补充空缺官职。 改:改任官职。 三、兼职,代理
兼:兼任。如:余除右丞相兼枢秘史。
领:兼任较低的官职。如:又领扬州刺史。《晋书·谢安传》 行:代理官职,指比本职低的兼职。如:太祖行备武将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署、理:代理、暂任。如: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 权:暂代官职。如:时韩愈吏部权京兆尹。 摄:兼理,尤指暂兼。
守:兼理,指本职高的兼职。 判:中枢官兼任地方官。 知:同判。
护:上级官员离职,由次一级官员守护印信代行职权。 假:代理或非正式的官职。如假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