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 一次风机技术协议书
4.3.3.5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115%,其值至少大于最大制动功率。
4.3.3.6电动机必须能在7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4.3.3.7在设计的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力。并要求当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4.3.3.8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及允许堵转时间,电动机等效发热时间参数供买方确认,如果没有得到买方同意,堵转电流不得超过全负载电流的650%。 4.3.3.9 电动机有防止内部积水的排水口。 4.3.3.10 任何通风口的滤网能拆装,并抗腐蚀。
4.3.3.11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独立装设,包括主出线端子盒、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RTD)出线端子盒等,出线端子盒防水、防尘、防腐蚀。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随电机外形图提供。电动机出线端子盒的方位,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看在 右 侧。
4.3.3.12电动机具有可靠的接地端子,并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志。此标志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间不易脱落、磨灭。
4.3.3.13电动机有F级绝缘系统,按B级绝缘温升考核。
4.3.3.14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出线圈。
4.3.3.15电动机的轴承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 4.3.3.16测量轴承温度的热电阻可靠接地。
4.3.3.17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各引线要排列整齐,使之能根据电动机的外形图确定每个检测元件的位置。
4.3.3.18接线盒能防日晒雨淋和抗腐蚀。接线盒装在电动机的底座上。该接线盒能沿对角线分开,并可从电动机上拆下来。
4.3.3.19电动机的所有引线,都接到各自的接线盒,并要求带有适当的标记和识别符号。
4.3.3.20电动机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4.3.3.21电动机有标牌。标牌上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转动方向和绝缘等级等,还要标写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和出厂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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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2电动机的额定容量按满足连续运行的条件下负载所需的轴动力。对鼠笼式电动机,一般按冷态起动2次或热态起动1次进行校验,此时定子导体温度不超过220 oC。起动时电动机端头最低电压为额定电压的70~80%。 4.3.3.23电动机防护等级IP54 。
4.3.3.24起动电流、起动时间提供计算书后供买方确认。电动机满载运行时能承受电源快切中失电而不损坏。
4.3.3.25配备电动机定子绕组测温元件及电动机轴承测温元件。
4.3.3.26电动机采用原装进口的SKF滚动轴承。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15年。 4.3.3.27 卖方配置轴承振动测量装置且远动信号具有4~20mA的直流标准信号,并提供指示位置的安装图。
4.3.3.28电机铁心及线圈装设必要的远传温度测量元件,温度测量元件为Pt100双支三线制热电阻,且接线引至本体防水接线盒内。在电动机轴承上安装金属热电阻Pt100时,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4.3.3.29电动机的噪声不超过GB10069.3—88中的要求。 4.3.3.30电动机定子绕组采用真空浸渍工艺(VPI)。
4.3.3.31每台电动机定子绕组测温元件6只,轴承测温元件2只。 4.3.4其它事宜
4.3.4.1卖方对提供的设备,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优惠价提供备品备件。
4.3.4.2所有电动机的联轴器统一由风机的主设备厂配供,电动机制造厂积极配合。
4.3.4.3 所有进口件必须随设备提供进口厂商证明和商检报关资料。
4.3.4.4 卖方保证与所有主机厂(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之间的配合没有任何问题,并承担相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与主机厂的接口配合。 4.3.4.5电动机额定容量大于拖动设备TB点轴功率的115%的储备系数。 4.3.4.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4 对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供货条件
4.4.1 随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套供的通用仪表、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选用国家标准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产品可选用的情况下,制造厂配套供质量可靠、性能符合工艺要求,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不配供含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以及国家宣布淘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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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风机的出力调节机构,动作灵活、平稳、无突跳、调节准确、可靠,并带有位置指示器和全开、全关位置的行程开关。
4.4.3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简称测控设备),满足风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4.4.4 卖方设计出一台风机系统启、停过程的顺序控制系统(SCS,简称顺控)框图,编写出顺控要求,供买方和电力设计院做建设准备和设计时使用。 4.4.5 配供测控设备需输入、输出的模拟量信号,为4~20mA.DC。
4.4.6 若测控设备需输入、输出的开关量信号,则为无源接点。接点容量按下表要求: 项目 接点闭合 连续带电 接点分断 220VAC 5A 5A 2.5A 220VDC 5A 5A 0.5A 4.4.7 配供的在一次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上安装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也由卖方设计配供。
4.4.8 小型仪表箱应具有防尘、防水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IP54级的要求。盘体和箱体应设密封门(门上有玻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盘、箱内的安装板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仪表箱能输出至远控系统(DCS)的状态监视信号。
4.4.9 随设备配供的小型仪表箱应具有防蚀性能;当工程中有要求时,还可具有适当的防寒、防潮措施。
4.4.10 配供的热电阻,采用三线制、Pt100分度。其元件结构,采用双支分列绝缘铠装型。测温元件精确度要求为:热电阻A级。
4.4.11 配供的轴承测温用的热电阻,采用具有防振结构的端面热电阻或专用轴承热电阻,安装时其感温端能弹性地紧贴于被测金属表面。
4.4.12 卖方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中列述其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装置动作值,出力调节机构的驱动力矩值。 4.4.13 风机和其驱动电机本体配供下列测控设备: (1) 各轴承测温用热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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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轴承温度指示表(抽芯式双金属电接点温度计); (3) 各轴承箱油位指示器;
(4) 驱动电机三相线圈测温用热电阻;
(5) 带动入口挡板的执行机构(一体化)选用进口EMG产品。
4.4.14 风机各轴承配供振动传感器及二次表(或变送器),并能输出4~20mA信号及无源接点,接入DCS系统。二次表为盘装仪表,配供就地安装仪表箱及仪表箱固定支架,用于安装二次仪表。振动传感器及二次表按江阴江陵科技产品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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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货范围
1.1特别说明:
1)卖方配套供货一次风机与驱动电机之间的联轴器组件。
2)卖方对一次风机机组(一次风机与电动机)的总装配、轴系稳定性计算、
联轴器、基础荷载等统一归口,完全负责。卖方还应提供风机机组(一次风机与电动机)的总装配图纸和完整的外形安装尺寸图、基础图等。 3)卖方必须正确给定一次风机驱动电机的全部技术参数并对其准确性负完全
责任。
4)卖方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均必须在出厂前组合安装并调整、试验完毕,
设备到达现场后无须解体检查即可交付安装使用。
1.2 一般要求
1.2.1 卖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书要求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1.2.2 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协议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2.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1台机组所需。
1.2.4 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无)
1.2.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及主轴承) 详细供货清单,以保证安装和调试期间以及一年内生产的需要,列出三年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1.2.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2.7 卖方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
1.3 供货范围(不限于此,卖方应列出详细清单):
1.3.1 卖方提供本工程两台330MW机组所需的4台套一次风机机组及全部辅助设备和附件。
1.3.2 供货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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