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省抗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切实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对做好抗震设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未能较好落到实处,城市部分建筑工程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建筑基本不设防;二是部分市、县尚未建立抗震工作机构,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对抗震工作行政基本不作为的状况,工程抗震设防缺乏有效监管;三是抗震经费投入短缺,多年来省财政每年只投入抗震设防的加固资金仅50万元,各级市、县财政未设抗震设防经费预算科目。因此,一些亟待抗震加固的工程受经费的制约难以实施加固,地方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经费也不落实;四是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大部分做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或省属重点工程,未能纳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的抗震设防审查把关程序;五是各级抗震应急预案还不完备,应急处臵的技术装备基本无配备;六是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向广大群众的抗震防灾宣传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三)面临的形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地震活动呈现活跃的态势。先后发生了1982年龙南5.0级地震、1987年寻乌5.5级、5.2级、5.0级地震。2003年以来,先后发生了会昌4.2级、寻乌3.5级地震,南昌3.2级地震、德安-瑞昌4.1级地震,尤其是2005年“11.26”九江5.7级地震,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据研究,2006年 -2020年,我国大陆可能发生10次左右7级以上地震,甚至有发生8级左右特大地震的危险,大陆东部可能发生多次6级地震。华南地区自2004年9月17日广东阳江4.9级地震后进入中等地震活跃时段,已发生10次4-4.9级地震,3-4级地震频次起伏增高。特别是九江瑞昌5.7级地震后,2007年3月13日福建顺昌又发生4.7、4.6级地震,表明华南地区的中等地震活跃状态仍在持续发展。由于台湾南部海域7.2级地震后对华南内陆地区应力作用影响,未来一段时期内,我省存在5-6级地震的危险。赣粤闽交界地区被国务院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年-2020年),南昌市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防御城市。国家对抗震设防区与非设防区的区划,只是对地震发生的可能性提出一个概率。由于地震存在着一定的随机性、突发性,因此,非地震设防区亦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和战略要求,《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提出了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5]3号)中提出我省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这给我省抗震防灾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为抗震设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使抗震防灾事业面临新的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的增加、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开展、和谐平安江西的构建,都需要提高我省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未来的五年,乃至二○二○年全省抗震防灾事业的发展中,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震设防同经济建设一起抓,继续实行以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逐步实现我省抗震减灾工作由局部的重点防御拓展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不断提高全省城乡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为江西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实各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坚持科学防灾,发挥专家优势,实行科学决策,提高防灾实效。
(三)规划目标
我省抗震防灾“十一五”规划目标为:继续推进编制与修订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是从源头上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落实新建工程尤其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保证工程结构的地震安全性;逐步对既有建筑中重要的生命线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开展抗震鉴定加固;分步骤有选择地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示范试点工作。
1. 着力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
为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安全保障,抗震设
防区的大、中、小城市及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应完成抗震设防专业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省会南昌的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应尽快摆上议事日程;位于7度区的寻乌、会昌两县的规划编制工作应在2008年启动;其他位于6设防区的县,应在今后2-3年内完成编制与修编工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6个县(市),要立足防灾工作的高起点,体现对重要建筑有抗震概念设计的内容和其他防范措施。因此,应在“十一五”末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
2. 强化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不仅是抗震防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地震灾害主要是土木工程灾害,九江“11.26”地震中的房屋毁损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97.9%。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抗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把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列入工程可行性论证、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加强对新建大型超市、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互通式立交桥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3.搞好抗震加固,提高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对抗震设防区市、县(市、区),仍需继续使用而又需要加固的生命线工程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