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登记表。《爆破物品领用申请单》填写不规范、签字不全或无安全员、爆破员资格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物品的,炸药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发放爆破物品。爆破物品出库后,要有专人看管,严禁爆破物品无人看管。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4、领取爆破器材时,领取人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进行仔细清点,并进行详细登记、签字。
5、保管员在接到开据的发料单后,首先要检验日期是否属当日;其次要检验前来领火工品人员是否属规定的有资格人员,并且不少于两人,确认无误后安排在值班室等候,禁止领用人擅自进入库房。当把所领取火工品数量清点移交完毕,领取人在发放台账上签好字后方能离开。保管员要将发料单妥善收存,月底与材料室核对。
6、保管员每次要认真填写火工品使用追踪卡,领用人员凭追踪卡退还剩余火工品以及申请下次火工品数量,发出的火工品数量要与现场使用追踪卡数量相符。
7、严禁将炸药、雷管混装一起转运;严禁将爆炸物品直接发放给民工队保管和使用。
8、当天未使用完的爆破品必须退库,管库员须认真做好退库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二、爆破物品的使用及相关要求
1、各工班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是持有《爆破证》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爆破员,严禁非专业爆破人员实施爆破作业。
2、各综合队使用爆破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的爆破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爆破作业人员要逐日做好爆破物品耗用记录,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当日退库,并作好登记;否则,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㈠、爆破作业人员相关要求:
1、爆破工必须经过地方公安部门正规培训,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制订的条例、规章等制度。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爆破安全技术设计实施。
3、爆破设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的培训,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方能进行相应等级的爆破设计。
㈡、露天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3、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⑵、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⑶、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5、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⑴、起爆应由值班指挥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⑵、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⑶、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⑷、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6、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
的点炮引线短0.8m,其总长不得小于1米。
⑵、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使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⑶、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⑷、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地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7、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8、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应由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⑵、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⑷、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⑸、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三、废爆炸物品销毁及事故报告制度
1、由于管理不当、贮存条件不好或贮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破器材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2、销毁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爆破器材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由于外界条件恶化可能引起爆破器材变质,继续使用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故而不能只根据出厂有效期。
3、经检验确认已经失效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方法、销毁地点、销毁时间以及销毁原因,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爆破专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法进行。
4、施工中,一旦发生爆破物品丢失或被盗,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及时向当
地公安机关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若属爆破物品丢失的,还应及时组织力量查寻;若属爆破物品被盗,应保护好现场,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创造条件。
5、工地完工后,应对爆破物品仓库和有可能藏匿或者遗弃爆破物品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撤消爆破物品仓库。
4.4.2一般风险源的控制措施
1、人工挖孔桩施工:
(1)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2)孔下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4)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1min。 (5)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6)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
(7)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9)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
(10)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按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2、施工便道:
(1)机械进场时检查“三证”是否齐全,操作司机持证上岗。 (2)对进场机械定时保养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制定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4)夜间施工按要求配备好灯具,保证施工现场光线充足。
3、混凝土拌合场:
(1)水泥储存罐按要求设置防雷设施,接地电阻的阻值满足设计要求。 (2)电器设备按要求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3)搅拌站作业平台严格按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做好防护设施安装。 4、钢筋加工制作:
(1)氧气、乙炔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安全距离大于5米,并按要求配备放回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2)作业人员按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桥面施工:
(1)按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做好防护设施安装
(2)夜间施工按要求配备好灯具,保证施工现场光线充足。
5项目公路桥梁与隧道安全风险评估总结
评估结论:
本次项目公路桥梁与隧道的风险评估,经过了项目评估小组严格的讨论和分析,采用了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在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上满足了要求。得出了本项目重大风险源存在Ⅱ级重大风险源,存在的部位为高墩施工、盖梁施工、隧道开挖施工、隧道衬砌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爆破施工。主要存在的事故为坍塌、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触电、爆炸等。
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表 事故可能重大风险源 性等级 高墩施工 盖梁施工 隧道开挖施工 隧道衬砌施工 临时用电施工 爆破施工 3 2 3 3 1 4 严重程度等级 人员伤亡 1 1 2 1 1 2 经济损失 4 4 3 3 4 2 风险等级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评定理由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 风险矩阵法 项目应该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增加安全用品的投入、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从而将风险降至最低。
本次项目公路桥梁与隧道的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为评估时间较短,有个别部分可能考虑不全,需在实际施上中进一步分析和完善。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淅高速公路LXTJ-3项目经理部
日期: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