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产品保护、过程控制、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等工作,并形成质量记录。 3.4 质量员
按质量文件与合同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并参与最终产品的质量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权力。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予放行,待其进行整改后再行检查验收。
严格控制无质保文件和不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材料设备投入施工,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一律拒之门外。
负责设备产品的质量延伸监控和管理。 在工程项目体系中,具体职责如下:
⑴认真执行质量技术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⑵针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计划中有关质量要求方面提供对策,提供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初稿,报技监科(技监部)审核; ⑶根据工程施工实施状况,负责一般工序的质量审核,监督和禁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现场使用。对施工中一般不合格进行控制,督促整改、检查项目施工记录的同步性、准确性,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各类质量改进活动,并及时进行业务信息的反馈。
⑷参与项目施工过程各关键工序的检验,做好项目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记录的初审,并参加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5 计划员
具体实施项目的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准备计划的实施;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源的调度以及对进度的控制;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部各专业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施工问题进行协调。
负责各分包商的月报的核实与工程款的核对。
工程量复核与增减帐管理,并做好阶段性的结算工作。 根据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依据,做好工程索赔工作。 3.6 材料机具员
⑴ 根据施工预算和工程进度,编制月度项目要料计划和办理工程急需材料的委托采购;
⑵负责甲供料问题的联系处理并填写《工程问题联络单》; ⑶负责办理材料的机械性能与理化试验的委托; ⑷负责办理项目所需材料的运输托运; ⑸负责项目材料质量记录的整理保存;
⑹督促机械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并按要求做好例保工作,正确填写例保记录;
⑺及时做好损坏设备的报修工作;
⑻做好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工作,按要求做好整理上报工作。 3.7 安全员
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环保等各项工作。 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种安全记录资料的填制、收集和立卷工作。
负责完善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细则。
监督分包商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等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 负责场容场貌文明施工管理、定期组织各分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考核。
监督分包商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强化工地施工的环保意识,做好对城市环保有影响的工程的有效防护措施。 负责对进入现场职工的安全防火教育;
检查和督促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搞好工地的文明施工; 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做好“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
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二证一机一监护”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8 资料员
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与整理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登记、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有关部门。
负责接收各部门文件资料责任人按阶段递交的已立卷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归档和保管。
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后,会同总工程师室进行工程文件资料立卷移交工作。 3.9 成本员
编制项目预 决算,并进行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和合理组织资金周转,做好成本分析计算。 组织进行经济类台帐报表的记载、分析与上报工作。
4. 机电安装总承包管理工作流程
协助评审和选定合格供方 纳 入 总 承 包 管 理 向 分 包 商 管 理 交 底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 图纸会审、基础复核 编制方案和各种计划文件 设备材料供货管理 审批方案和计划文件 工程施工阶段控制 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管理 协 调 会 制 度 往 来 文 件 制 度 费 用 控 制 产 品 保 护 调 试 交 验 竣工交付阶段 施工资料汇集整理 投 用 保 镖 备品备件交接 工 程 结 算 售 后 服 务 5. 总承包管理实施原则
业主选定的系统(施工)承包商与业主合同关系一旦确定,即纳入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管理工作范畴,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其进行管理工作交底和下达管理文件。
5.1 业主选定的系统(施工)承包商应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管理部上报各自项目部(组)的管理体系、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体系、施工网络计划、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现场平面布置等诸文件资料。
5.2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在接到各分承包商上报文件的一定期限内,应组织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定(修改)批准,并下达给各分承包商付诸实施。 5.3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应根据业主和土建总承包部的要求,及时向业主和土建总承包部上报所管辖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检查计划、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标准化工地控制检查计划、施工资料管理检查计划等各种计划文件,并相应建立各种会议制度。具体: ⑴定期召开工程施工计划协调会;
⑵定期召开工程施工技术协调会,包括按各专业召开专题协调会; ⑶定期召开设备材料供应协调会;
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召开施工质量讲评会;
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标准化工地检查和召开安全标化讲评会;
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施工资料和档案管理检查和召开施工资料和档案管理讲评会;
5.4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所管辖的各分承包商必须定期向项目管理部书面报告上述工作的进展和实施情况,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应将各分承包商书面报告汇集整理后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工程的进展和实施情况。
5.5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编制并向业主和土建总承包部上报的各种往来文件,以及向管辖范围内各分承包商下达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内部往来文件,应按《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办法》,建立会议纪要,文件往来,工程款申请支付的档案编号,将工程全过程的管理文件和资料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电脑化的轨道。
6. 对消防、VRV空调、电梯、发电机、锅炉等承包商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