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众以谦恭为有理。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三)《百丈清规》的历史演变过程
怀海禅师创立的《百丈清规》流行到北宋,历时既久,沿革自多,未免混乱,故崇宁以后,历有增订。
在崇宁二年(1103)有真定宗赜公搜集诸方行法,重编为《禅苑清规》十卷,亦称《崇宁清规》,百丈之作乃被称为“古规”。
南宋咸淳十年(1274),又有金华惟勉禅师悉假诸本,参异存同,编成《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二卷,又称《咸淳清规》 元代至大四年(1311),东林戈咸禅师又参考诸方规则,改定门类编次,并详叙职事位次高下等,成《禅林备用清规》十卷,又称《至大清规》。这些虽是比较通行之本,但不能使诸方统一而毫无增损。
元顺帝元统三年(1335),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山住持东阳德辉禅师重辑定本,并由金陵大龙翔集庆寺住持大泝等校正。德辉乃取《崇宁》、《咸淳》、《至大》三本荟萃参同,重新诠次,又删繁补缺,折衷得失,分成九章,厘为二卷。此本即名《敕修百丈清规》,颁行全国,共同遵守。
通行本《百丈清规》前四章主要规定关于祝圣、国忌(帝王、王后忌日)、祈祷、佛诞节、涅盘节、达摩忌、百丈忌以
及各寺历代诸祖忌等仪式。从此以下,才算是丛林本身的规章制度。第五章“住持”,是关于住持上堂、晚参、普请、入院、退院、迁化、荼毗、议举住持等一系列的规定。第六章“两序”,是关于丛林东西两序的头首、知事。西序:首座、知藏、知客、书记、衣钵、侍者、汤药等。东序:都监、维那、副寺、典座等。列职:寮元、化主、园主、水头等各职事的规定。第七章“大众”,是关于沙弥得度、登坛受戒、道具形式、游方参请、坐禅、普请及料理亡僧后事等的规定。第八章“节腊”,是关于大众入寮、建楞严会、四节念诵茶汤、结制礼仪、朔望巡堂、月份须知等的规定。第九章“法器”,是关于钟、板、鱼、磐、椎、鼓等号令法器的说明及其打法的规定。
此本《敕修百丈清规》,从明迄今,数百年间,都通行此本。
五、怀海禅师及《百丈清规》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1、怀海禅师是中国佛教史上的大革命家。今天之所以有佛教,佛法能够流传,与他大胆进行教规改革有着重要的关系,百丈禅师认为《瑜伽菩萨戒》和《璎珞经菩萨戒本》虽属大乘,但却是佛陀根据印度情况而制定的戒律,我们不应生搬硬套。他博采大小乘戒律中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部分,制定出一部新的制度,即《百丈清规》。正因为有百丈禅师对禅宗的这一巨大贡献,从而使禅僧直接从一般寺院分离出来,使禅宗最终成为一个独立
的佛教宗派。
2、创立独立的禅院、禅寺,不与律寺混杂。禅院(寺)中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表示佛法不依赖言象,只靠师傅的启发和僧人自身的体认。
3、《百丈清规》中推行的“普请”法是对印度佛教戒律和僧侣日常生活的重大突破和改造,与中国古代封建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相适应。根据“普请”法,禅院上下凡能参加劳动的都得参加集体劳动,包括开山、垦荒、耕作、种菜、担水等,各尽所能,全面实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生活方式。“普请”法的提出,以及怀海禅师模范实行这一制度,彻底否定了旧戒规轻视劳动,反对僧人劳动的内容,从而使僧徒劳动变成必要的和光荣的事。禅僧通过自力劳作,实现了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从而开辟了一条农禅结合的道路,使禅宗迎来更大发展。任继愈先生通过对禅宗的长期研究,指出了《百丈清规》在禅宗中国化方面的地位。他说:“禅宗僧徒,靠劳作过日,把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和产方式各生活方式紧密地结合到僧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来。这一变革与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得到进一步协调,从而获得生命力。”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百丈清规》中规定的禅居是建立在无私有财产、共同劳动、平均消费的基础上,具有社会主义精神。
4、 怀海的禅学思想,深得祖师慧能和马祖道一的真传,十分强调佛法就在各人心中,不假旁求;学佛就是要消除自心所受妄想的束缚,明心见性,也就是证得佛法。
5、百丈怀海门徒甚多,有“玄学之徒,四方辐凑”之称,其中以黄檗希运、沩山灵祐最为闻名。黄檗希运的弟子临济义玄开衍出“临济宗”,沩山灵祐和他的弟子仰山慧寂开衍出“沩仰宗”。公元十二、三世纪之间,“临济宗”派传入日本。后世佛门禅宗以“临济”,“曹洞”两派为最盛行,有“临天下,曹一角”之说。
综上所述,百丈怀海禅师通过禅门清规的建立,从组织体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保证了禅宗在中国的发展和繁荣。如果说马祖道一从思想方面开辟了禅学新时代,那么怀海禅师则从实行方面保证了禅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