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各清单子目的合价须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元,支付申请报告红头文件中支付金额需大写。
3、 下一期计量支付必须与上一期计量支付连续,如果上一期计量支付出现局部错误,下一期计量支付可以进行改正。
4、 当工程计量金额小于合同规定的最小支付限额时,当月不予办理计量与支付。
5、 计量支付证书每期必报的内容有:计量支付审核意见、支表1、计量支付申请报告、支表1-1、支表2、支表3、支表4、支表5、支表6、支表7、支表8、支表9,支表10。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人由项目经理签字;支表10由项目总工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6、 计量支付表格的编号:支表1、支表1-1、支表2、支表3的表头编号采用“合同号-计量支付证书的期号”,例如沂台线二合同第2期的编号为“2-2”。支表4-支表9的表头编号采用“合同号-期号-本期内本表顺序号”,例如二合同第3期第1页的编号为“2-3-1”,支表10的表头编号采用“合同号-期号-本期内本确认单顺序号”,例如二合同第3期第10号确认单的编号为“2-3-10”。
7、 除支表10可打印空表手工填写外,其余表格均须打印。 8、 所有签字必须采用不褪色的黑色笔签署全名,禁止使用签名章或法人章。
9、 计量支付红头文件编制说明
(1) 工程名称填写与合同文件一致;
(2) 合同号:合同工程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号,计划工程填写“计划”;
(3) 期号:从“第1期”依次排序,跨年度工程前后两年期号连续。 (4) 承包人、监理单位:打印单位全称(与合同一致)并盖章。 10、 附表(工程量确认单附表)编制说明
(1) 当采用支表10填写计算公式、计算简图空间不够时填写本表。 (2) 地点(桩号):路面工程填写计量路段起讫桩号,桥梁工程填写桥中心桩号。
11、 支表10(工程量确认单)编制说明
(1) 清单号:填写所确认的工程的清单号,不同的清单号分别填写工程量确认单。
(2) 工程类别:与清单子目号对应的子目名称。
(3) 地点(桩号):路基小桥涵工程、路面工程填写计量路段起讫桩号,桥梁工程填写桥中心桩号。
(4) 所有实体工程均需附结构图和工程数量表,且确认单后附表和附图须复印齐全、清晰。比如附件为3号变更备忘录,则应把3号变更备忘录的所有附件一并附上;原则上要求每个确认单均需附相应图纸和附表,如确需多个确认单号共用一个附件,则须确认单号连续,且应注明见***号确认单附件。
(5) 有变更的项目,在工程量确认单的变更说明中要写明有关的变更文号,工程量确认单中要有详细的变更前数量、变更后数量以及变更数
量以及相应的图纸等内容。
12、 支表9中如包含多座桥梁,则以单座桥梁为单位分开列,每座桥梁中的每一清单号只出现一次。
13、 支表8中类型填写“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设备预付款”。
14、 支表6只反映单价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支表5反映工程数量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每一清单号工程量可能由多个变更令引起,每一清单号第一行为变更合计,以下为以批准文号为单位的变更数量;支表4反映合同工程量完成总量。
15、 支表3第100章至700章包含支表4及支表5、支表6的变更金额。
16、 支表2(工程进度表)编制说明:
(1) 子目号一栏填写合同全部的子目号,与子目号相对应,按月进度分为两行,下行数据为计划进度,上行数据为实际进度,单元格内分别填写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占清单工程量的百分比。
(2) S曲线绘制:S曲线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为月末工作量累计完成比例(%),由虚实二条线组成,虚线为计划完成工作量,实线为实际完成工作量。
第二十九条 关于支付证书的有关规定
1、 计量支付证书可分为预付款支付证书、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3种类型。中期支付证书期号分别为:1、2、3、4…。最终支付证书意味着缺陷责任期结束,承包人取回保留金,全部帐目已清。
2、 最终支付证书支表中的期号应顺延中期支付证书期号。
第七章 计量支付证书的报审
第三十条 报送计量支付文件的同时报一份接收本合同段本期计量资金的账户证明,应为公司基本账户,包括开户行、户名、账户、合同段名称,并经法人代表签字,盖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公章。
第三十一条 计量支付证书的报审程序
1、 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驻地监理到场双方共同计量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本月20日前完成《工程量确认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本月25日前将上期计量截止次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申请报驻地监理处审核。
2、 驻地监理处应在本月28日前完成审核,对承包人申报计量的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及附件的准确性、真实性给予确认,审核合格后将计量支付和计量支付台账报总监代表处审核(支表1至支表9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支表10即工程量确认单单独装订一式五份),过期不报,结转至下月报送。
3、 总监代表处应在收到计量支付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总监代表处要核对计量支付资料是否齐全;核对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准确性;重点核查计量的依据、计量细目的内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单价的套用等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核查质量证明资料和中间交工证书,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结合平时的检查记录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核对承包人申报计量工程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人申报
的计量数量;与以往计量情况进行核对;评价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做好审核记录和计量台帐。总监代表处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通知承包人改正,承包人对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负责。
4、 总监代表处对计量支付审查后,应向建管办报送按合同段建立的计量支付汇总表和计量支付台账,并应对计量支付情况进行分析。
5、 总监代表处审核无误后通知承包人将数据资料打印、装订、签字,报市局建管办审批。
6、 市局建管办审核完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最终结果支付资金。
7、 为加快计量支付报批速度,总监代表处应建立与建管办、各驻地监理处、各承包人之间的网络联系。
8、 施工单位上报计量文件时,其计量文件电子版一同上报。 第三十二条 计量与支付程序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