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程变革和实施的角度看,中小学课程改革关于学习方式的目标中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
1.倡导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他主学习转向自主学习
传统的学习方式是与传统的传递——接受的教学方式相对应的。在传统的过于强调单一、被动、灌输知识的教学方式下,学生形成的是被动、过于接受的学习方式。新课程中小学学习方式的变迁,就是要转变过分强调接受的学习方式,也就是转变这种他主、被动的学习状态,把学习变成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学习方式的转变意味着学习观的变革,即学习不再被看成是一种外在的控制力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积极的、主动的过程,任何外在的、被动的,不与学生内在主动性结合的学习,很少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基于这样的学习观念,从教育价值观念上看,教育不再是一种促进学生学习过程的产生的外在的强加的手段,而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促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转向主动的过程,从而使教育真正发挥促进人发展的功能。也正是基于此,这次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以弘扬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为宗旨的自主学习。
2.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突出学习过程中发现、探究和研究等认知过程
学生的学习方式一般可分为接受和发现两种,其中接受学习是以往课堂学习中运用最多的一种学习方式,从两者的内容上看,他们是对立的。但是,从人类学习的角度说,任何一种学习方式都有自身的价值,接受学习对于获取一些基础性知识具有重要意义,而发现学习对于学生创造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价值。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学生获取知识、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学习方式没有好坏之分。从教学实际上看,接受学习方式和发现学习方式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之所以变革学习方式,是因为传统的学习方式过分突出接受和掌握,甚至走上另一个极端,忽视和冷落了发现和探究。这种学习方式实行的结果是,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学习变成了仅仅是死记硬背书本知识,以及为了巩固知识而进行的机械重复的训练,使学生的学习成为被动、接受和记忆的过程。这种狭隘的学习观,窒息人的思维和能力,摧残了人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有的学者在对学生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学生是有着完整人的生命表现形态,是处于发展中的以学习为义务的人。“学生”一词可以从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三个层面来解读:学生学习——掌握生存的常识和技能,以便独立地面对世界;学生学习——遵从生活的规律和规范,以便和谐与人相处;学生学习——探索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以便有尊严地立于天地间。① 以这种方式来解读学生,我
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学生观念,在关注知识、技能的同时,凸现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发现、探究和研究等认知活动,使学习过程成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教育强调发现学习和探究学习、研究学习,形成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成为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
3.转变学习方式,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现代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新课程改革,我们要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构建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以及对应的教学方式。在教学中,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新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鼓励学生敢于怀疑、敢于质疑、敢于超越教师,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独立性的培养以及富有个性化的理解与表达。在教学中,也要通过构建富有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使学生能积极从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注重合作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课程改革目标中有关学习方式变革,实质上是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培养模式的变革。我们只有深入把握学习方式变革的含义和实质,才能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努力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构建自主、合作、统计为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
阅读材料3-2:探究式学习探究式学习的18条原则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研究室 任长松 )
原则1:应提倡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及其相互促进。 原则2:应在多样化的科目中开展探究式学习。 原则3:应强调探究式学习的多样化设计模式。
原则4:探究学习应面向全体学生,并关照个别差异。 原则5:应给探究式学习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持条件。
原则6:问题的设计应首先关注“儿童的问题”,面向生活,面向社会。
原则7:探究学习的重点不在探究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上 原则8:探究中要辩证地处理学生自主与教师指导。 原则9:探究中教师首先要充分地倾听学生。
原则10:探究过程中要珍视并正确处理学生已有的个人知识和原始概念,引导学生积极反思。
原则11:珍视探究中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原则12:在探究过程中要强调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学生间的相互倾听)。
原则13:在探究过程中体验挫折与成功。 原则14:不必一次探究透、探究完。
原则15:不仅强调探究中的动手,更要强调动脑。
原则16:不同学段,对探究的水平要提出不同的要求。
原则17:把探究式学习与现代技术(如多媒体与互联网)相结合。
原则18:探究式学习的评价应以形成性评价为主。
四、 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学生观的变革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新课程倡导如下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量、质、结构方面的变化的过程与结果。①由于影响学生发展的内外因素都是发展变化并相互作用的,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发展道路,其发展呈现多种可能性。新课程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它要求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从教育角度讲,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教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并不是单纯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的学生,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在教育活动中,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性,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差异性不仅是教育的基础,
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作不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强加,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主体。
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从法律、伦理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责任利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权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强化这一观念,是时代的要求。①
第二部分 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教学观的变革
一、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教师角色的转变 (一)教师的角色
角色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群体中的身份以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团体里,因而要担当不同的角色,于是就形成了“角色丛”,人都是处在这种“角色丛”中。教师从严格意义上来理解,他不是一个角色,而是角色丛。因此,对教师角色的理解就产生多义。美国学者雷道(F·Redl)和华顿保(W·Watenbery)研究认为,一个教师兼有以下十种不同的角色:①社会的代表;②知识的源泉;③裁判员或法官;④辅导者;⑤学生行为优劣的观察者;⑥认同的对象;⑦父母的替身;⑧团体的领导者;⑨朋友;⑩情感发泄的对象。①
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认识,必须要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教师角色与教育者角色的界限。如把教师角色等同于管理者(如校长、书记)的角色,就有可能把教师角色泛化,反而不利于教师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因此,教师角色尽管是多样的,但它却具有一定的范围。二是教师角色是价值认识,还是事实认识的问题。许多学者对教师角色的认识都建立在期望基础上,即教师应该是什么角色。这对于有效发挥教师作用是有引导作用的,然而教师角色作为完整的认识对象,不仅是“应该”和“必须”,而且是“可能”,应根据现代教学的性质和教师的特点来客观地加以认识。现代教学活动不仅是师生的文化传授活动,而且是师生的相互交往活动、情感交流活动、教学共同生活的创造活动等。教师作为主体,其作用的客体为教材、学生个体与集体、自我、教学活动,同时教师还作为客体为学生主体所认识。因而,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是:①学习者和学者;②知识的传授者;③学生心里的培育者;④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⑤学生学习的榜样;⑥学生的朋友。①
总之,教师的角色是多方面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既有认知方面的,还有情感方面的。这些角色统一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作为教师,要熟练地运用积极角色技能,成功地扮演相应角色,避免角色不清、角色紧张、角色冲突和角色失败。
(二)教师角色的转变
基于以上对教师角色的认识及中小学新课程设置及教育理念的巨大变化,教师要尽快适应新课程,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转换角色。
1. 从师生关系的角度看教师的角色转换 师生关系是教学中的基本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保证。传统的师生关系强调教师的权威地位,强调知识的灌输,相对而言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需要,这既不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也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是必须进行转换的。
(1)知识传授者角色的转变。新课程强调,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在新课程中,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教学过程不只是忠实地执行教案的过程,而且是师生共同开发课程、丰富课程的过程,课程变成一种动态的、发展的,教学真正成为师生富有个性化的创造过程。作为传统的知识传授中的教师的角色应发生如下变化:①由重传授向重发展转变;②由重教师“教”向重视学生“学”的转变;③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化;④由统一性的教育者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者。
(2)教师即促进者。当前,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研究性学习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教育促进者转变。教师即促进者是新课程下教师角色的根本变化,是教师变化过程中一个飞跃与突变。在信息网络时代,学生很容易从学校外部资源中获得信息和知识。教师的角色不再主要是信息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