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研究(3)

2019-04-08 20:16

业也直接生产面向最终消费市场的产品,而不是中间产品。如此,银行无法借助完整的企业组织链条来发挥融通资金的作用,只能分别向大、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也很难利用大企业的商业信用,导致社会信用资源紧张。而且,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组织化程度和行业组织化程度十分低下,基本上没有行业性组织机构,导致同类中小企业低层次重复建设十分严重。

(4)中小企业负债重,生产经营不景气,融资资信差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末调查,我国中小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高达95%,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高达43%。在负债中流动负债比例占65%,长期负债占35%,其中,90%以上是银行贷款。企业债台高筑,极度缺乏流动资金和发展投资资金,从而导致中小企业无法正常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改造,无力通过企业盈利改变企业资信,以获得外部信用资金,陷入因资金缺乏导致经营绩效差,因经营绩效差导致融资信用差,因融资信用差导致资金缺乏的恶性循环中。中小企业存活率低,自有资金不足,信誉度参差不齐,企业制度不规范等。近年破产、改制的95%以上是中小企业。向这样的企业放贷,银行债务常常被落空或形成不良资产。

三、改善中小企业筹资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弱、信用低、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存在很多不利因素。首先是贷款数额较少、期限短,缺乏长期贷款;其次,贷款条件高、担保要求严格、利率较高,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长期低息贷款的需求。中小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保护和扶持,政府应从经济、法律、财政税收、担保、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信贷等多方面着手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1、设立专门处理中小企业事务管理机构

我国经贸委虽然设立了中小企业司,负责中小企业的事务,但还有其他的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中小企业事务,难免造成政策出多门、执行效率低等问题。所以应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司对于中小企业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起配合的作用。将现在由不同部门制定实施的中小企业扶持和管理政策集中统一,提高中小企业事务处理和政策措施执行的效率。由中小企业司统一制定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并进行监督;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商解决中小企业的困难;统一安排对中小企业在市场信息、技术进步、管理模式、经营策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指导;协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帮助其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2、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短期性、随机性的特点,市场淘汰率也很高,这与中小企业抓不住市场动向、缺乏专业人才、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等分不开。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的成立与发展长期缺乏对其进行市场信息分析、产品生产导向、人才培训、法律咨询、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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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应该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这些服务机构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另一部分可以通过民间筹集,其运作机制不是公益性的,仍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由于有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上的优惠措施,所以费用较低,不会造成中小企业的负担。

3、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首先,可以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少的问题,由政府适当提供一笔短期资金帮助中小企业缓解短期资金融通的困难;其次,可以由政府牵头成立一个专为中小企业技术、设备等升级服务的基金,以低息或无息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解决中小企业由于生产设备落后而造成的生产效率低、竞争力弱的问题。如广东省于2011年3月29日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广东省内优质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实力,在其成长期应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一些暂时有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实施税收减免或延期缴纳,以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这方面,政府己经有一些具体措施,如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第四,应对中小企业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加速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例如,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科研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应考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加速折旧制度,并对中小企业用于折旧的资金免征增值税,从政策上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4、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基金

中小企业是推动社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其独有的创新优势主要表现在创新成本低、周期短,新产品能很快投入市场。创新能力是决定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一,中小企业在企业规模、资本实力、市场份额等方面都逊于大企业,为了争取生存空间,必须不断研发新产品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其二,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为了不因为产品和服务过时而流失客户、丢失市场份额,中小企业也必须不断技术创新,保证产品的更新跟得上市场需求的更新。所以,培养和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各国政府也非常重视。但我国的中小企业却存在创新能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以中关村的中小企业为例,“绝大多数都是从事技术贸易,靠组装和营销别人创新的产品维持企业的生存,核心技术和核心部件全靠从国外引进。”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创新资金投入不足。

5、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保证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帮助能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促进其发展为原则,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和各种相关服务为目的,建设完整的法律框架。同时,规范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应在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协助下,在充分调查和研究了中小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急需的帮助后,结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使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做到有法可依,帮助中小企业更加规范的参与市场竞争。

(二)促进中小企业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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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关系型融资模式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关系型融资模式认为通过银企之间的长期合作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关系银行通过获得企业的专有信息制定投资决策。一般适用于资本市场不发达,信息披露不充分,以银行间接融资为基础的金融体系。符合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的情况。

通过关系性融资模式,银行可以通过与企业的长期合作获得包括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信用状况等在内的专有信息,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审批时,不但节约了信贷评估成本,还提高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同时,采用关系型融资模式也符合我国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独立的市场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银行不再仅仅出于国家政策宏观调控的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而是出于提高自身竞争力和长远战略发展的考虑,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加以培育和扶持,通过与企业的长期交往获得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专有信息,及时调整贷款策略并对企业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使关系银行在为企业提供方便的同时增加了企业对关系银行的依赖性。关系型融资模式可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部分问题,也是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最小化的选择,符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

2、以金融创新带动中小企业融资

在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后,金融机构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创新,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市场潜力、资信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开展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针对中小企业抵押贷款难的问题,在一些地区进行无形资产抵押试点;此外,金融机构应合理制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专门处理中小企业的贷款请求。

另外,在国家政策上还应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较高的商业银行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除了扩大贷款率浮动空间外,还可以采取补贴资本金、冲销一部分呆坏账等办法,以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银行还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对中小企业贷款:一是以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为担保,按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即应收账款贴现融资;二是以企业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在企业发生违约的情况时,银行可以将存货出售挽回损失;三是以企业主个人拥有的保险单或长期不动产为抵押发放贷款,按国际经验,保险单抵押可以得到的贷款额可以为保单总金额的95%,不动产抵押可以获得期限长达25—30年的长期贷款;四是继续推广票据贴现融资,即对中小企业所持商业票据贴现。这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重要来源。这四项措施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不足、可变现资产少所产生的抵押贷款难问题。

3、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原则之间的矛盾,巨大的融资缺口使中小金融机构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对象。而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规模有限,不利于操作大型贷款项目,所以,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也符合其自身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有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各种资金服务部、金融服务社等。从股权组成上看,一般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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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农户入股组成。中小金融机构参与了原本由国有金融机构控制的社会储蓄资金配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配置与经济结构发展不协调的情况,将一部分资金导向经营状况良好的成长性非国有企业。

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增加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第一,应在政府支持下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除提供长期信用支持外,还协助其进行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帮助其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收民间资本,以提高这类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服务水平;第三,为增加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应增加对个体商户、农户闲散资金的吸收;第四,可以将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扶持款项设立专门账户,通过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或政策性银行统一管理、发放,对中小企业采取低息优惠政策,政府财政对其进行一定的补贴;第五,应鼓励中小金融机构从自身的实力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以市场细分为基础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第六,为中小企业成立专项发展基金。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还可以将多个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专款统一到这个基金中来,以政策性的方式提供贷款,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

(三)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不足、增强资本流动性的有效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就明确规定: “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以立法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创造直接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由国内的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加上国外的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形成的。可以适应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推进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建设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的最好办法之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规模不同的中小企业服务。除了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建设,还应促进帮助中小企业上市的辅助机构的建立;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以出让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其他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

2、促进中小企业上市

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所以中小企业上市并不容易,但如果有政府的支持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展市场,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大大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应该对一部分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发展潜力、产品附加值高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开放债券市场,鼓励其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在债券市场上融资。对此,我国证监会规定,凡属高技术企业,上市时优先办理,不受原有规模和各项指标的限制,这样就为高技术中小企业敞开了上市直接融资的大门。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将优惠范围放宽到所有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为更多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另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场外交易系统,完善市场退出和股权变现的机制,增强中小企业资本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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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企业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

创立之初的中小企业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所有者个人出资,以及留存利润的一部分扩充资本金,但这样不能满足发展后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这时可以通过企业内部股份制改革、鼓励员工集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还可以通过转让企业部分股权的方式获取现金,用于进一步的投资。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发展所需的资金,还可以将新鲜的血液引入管理层,改革原有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的一种捷径。只有企业自身的实力增强了,获得外部融资的机率才会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对于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制度,以及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抵御市场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开始建设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体两翼四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模式主体,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商业化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补充,包括农业担保机构;‘四层’指中央、省(市、区)、地市、县(市)四级担保机构,其中基层担保机构负责辖区内受保企业的直接担保业务,省级及以上担保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再担保。”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和优惠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信用担保业的成立和发展。可见,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己初具规模,但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1、中小企业应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

中小企业要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首先,应按国家规定,以诚实公开的原则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以控制现金流量的办法监督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使账目清晰真实,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摒弃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取信于投资方。其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工作中进行绩效考评,用工作成绩和个人素质来决定职位高低,并为优秀人才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竞争实力。

2、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必要的政策扶持,为一些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创造条件,进行重点培育。在具体的做法上,应以公平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选取在一定时期具有稳定性、能被大多数企业接受的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经济环境和产业特点,针对企业和企业主两方面进行信用评级工作。

3、防范信用担保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到期不履行偿债义务而使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担保是以经营风险为主的行业,如果没有严格的措施来分散和防范风险,极易导致信用机构破产。对此,除了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金以外,还应建立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以冲销呆坏账。同时,担保机构应通过市场化经营分散风险,根据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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