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工期的工程,工程所在的分公司经办人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期满前二十日前,将工程延长期情况书面告知质安部,并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期延期
手续;未及时告知保险期延期的单位,保险期过期的责任由分公司自负。
工程停工和复工时,工程所在的分公司经办人应及时通知质安部,及时办理该项目保险责任的暂时中止或恢复手续,若分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未按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保险失效的,则责任自负。
因分公司(责任合作单位)取销合同而未提前书面通报质安部造成工程意外险已购买,而后保险费又不能办退,则其费用由分公司(责任合作单位)负责。 保险责任
公司投保项目内的保险人自发生建筑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
害事故为直接原因死亡的身故保险;
公司投保项目内的保险人自发生建筑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事
故为直接原因致残的残疾保险;
ccc公司投保项目内的保险人自发生建筑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治疗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公司投保的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的是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并以工程项目为保险单元,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价或建筑面积为保险费计算基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石油化工、机电设备等其他建设工程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