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计划的目的
为了确保合同签订后各项义务的正常履行,避免合同各方发生违约行为,特要求各公司、各部门按月上报合同履行计划,要求完整、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进度需求,以便按月有计划地履行。
二、合同履行计划上报流程
1.需求部门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下月合同履行计划(详见附表3); 2.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 3.子公司负责人审核;
4.法务部、财务部及资产采购部备案。
第二篇 合同签订管理
第一章 合同签订原则
一、合同签订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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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客户论证和公开招标(报价)或价格批准(本制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确保合同签订的对象具备实现合同目的的综合实力和信用等级,同时,在满足质量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获得最佳的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四大主要责任部门及其基本分工
1.需求部门(子公司):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和客户综合实力的论证;负责标的物相关质量、技术标准的论证及技术标的评定;负责招标文件(报价信息)及合同文本的起草(如需求部门/子公司认为有需要,则在目标执行批准书内容完整明确和招投标资料、评标结果完整明确的前提下,可委托法务部起草招标文件/报价书或合同文本);需求部门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及其引起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2.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招标(报价)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标(报价)的全程活动;负责客户及其资料的补充及再论证;负责如实反映开标、询标、评标过程中的真实情况。
3.法务部:负责招标文件(报价信息)及合同的法律审核;在接受需求部门(子公司)委托后,负责招标文件(报价信息)及合同文本的起草、报批(在需求部门/子公司所提交的目标执行批准书、评标结果、招投标资料完整明确的前提下,不得拒绝需求部门/子公司的委托)。
4.财务部:负责商务条款的审查及商务标的评定。 三、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各类责任人
1.主责任人: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2.技术责任人:由合同所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设计合同的技术责任人为产品研发部所派设计负责人,房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技术责任人为产品研发部所派专项技术人员或工程部专项技术人员;工程承包合同的技术责任人为房产工程部所派负责人;营销策划类合同的技术责任人为营销策划部指定的本部门专业人员。若某些合同不涉及专业技术条款的,则该类合同无需设技术责任人。
3.财务责任人:由各部门(子公司)的主办会计担任。 4.资产责任人:由资产管理中心采购工程师担任。 四、确定中标单位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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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质量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标中标。 五、特别说明
在所有招标或报价之前,资产管理中心需知会各股东,股东有权在既定的投标/报价截止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报价,需求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同时,股东有权在招标或报价过程中派员参与其中的任一环节。但是,流程一旦启动,任何人(包括股东)均不得干预流程的正常执行,如在流程执行过程中确须变更操作方式或终止流程执行的,则必须有明确的书面指示,并对该项变更或终止决定所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各审核责任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流程、权限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且验收、审核环节缺一不可。如若违反,则违反人员按照已签订的“重要岗位经济责任书”及公司的考评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合同签订流程
一、支出类合同的招标/报价流程
1.目标执行(考核价格)批准(具体按质量部、财务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2.招标文件(报价信息)批准
(1) 需求部门行政助理或需求部门委托法务专员起草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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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草人将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分别提交技术责任人、财务责任人、资产责任人进行审核:
① 技术责任人审核确认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所涉质量技术要求(包括验收、服务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② 财务责任人审核确认所有商务条款是否清晰准确、付款控制方面是否合理;
③ 资产责任人审核确认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合理;
(3) 起草人整合各责任人的合理修改意见,并形成新的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文本;
(4) 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所有合理意见是否均已得到落实,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能否满足项目需求;
(5) 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能否满足项目需求; (6) 法务主管审核确认招标文件(或报价信息)整体表述是否准确、合法; (7) 执行董事审核批准。
3.客户批准流程(具体按资产采购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注:本环节可与招标文件(报价信息)批准环节同步进行。 4.评标办法批准流程(具体按资产采购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5.中标单位批准流程(具体按资产采购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6.合同批准流程
(1) 需求部门行政助理或由需求部门委托法务部法务专员根据评标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2) 起草人将合同文本分别提交技术责任人、财务责任人、资产责任人进行审核:
① 技术责任人审核确认合同文本所涉质量技术要求(包括验收、服务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与招标/报价结果一致;
② 财务责任人审核确认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合理且与招标/报价结果一致,财务数据相差表述是否准确无差错,合同所涉税务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务法规;
③ 资产责任人审核确认合同文本是否符合招标/报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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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起草人整合各责任人的合理修改意见,并形成新的合同文本; (4) 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所有合理意见是否均已得到落实,确认合同文本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5) 子公司总经理审核确认合同文本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6) 法务主管审核确认合同文本整体表述是否准确、合法; (7) 董事会审核批准合同文本。
★ 合同批准的权限详见本篇第三章内容。 7.签订合同。
合同文本批准后,法务部、资产管理中心应与需求部门(子公司)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并由需求部门(子公司)安排客户签订合同。在合同文本交证章管理员盖章前,必须确保合同文本中所有应填写的内容均已准确填写完毕,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地点、代表签字(我方由需求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代表签署合同)、联系方式及其他签署页中所有要求填写的内容(若合同对方为个人,则必须写明其身份证号码)。
8.合同文本及招标全套资料存档。
由需求部门(子公司)行政助理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招标全套资料存档。
二、支出类合同的非招标/报价类流程(即价格批准流程)
1.目标执行(考核价格)批准(具体按行政中心质量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2.执行价格批准(具体按财务部要求的流程执行) 3.合同批准
(1) 需求部门行政助理或由需求部门委托法务部法务专员根据评标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2) 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合同文本所涉质量技术要求(包括验收、服务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且与招标/报价结果一致;
(3) 子公司总经理审核确认所有合理意见是否均已得到落实,确认合同文本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4) 法务主管审核确认合同文本整体表述是否准确、合法; (5) 董事会审核批准合同文本。 合同批准的权限详见本篇第三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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