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验收文件中的不合格项全部闭环。
e) 全部调试项目做到:试验方案、措施、试验技术报告齐全,试验规范,数据真实,结论正确,报告完整。 5.6.2 接地
主接地网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5.6.3 变电工程调试技术指标 a) 系统调试方案完整。
b) 保护装置投入率100%,动作可靠。 c) 自动装置投入率100%,动作可靠。
d) 监测表计、变送器投入率100%,指示正确。
e) 站内自动化、监控、测量、远动装置及防误操作系统调试结果合格。 f) 通讯系统测试项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g) 调整试验项目已全部完成,试验报告完整、准确、及时、有效。 h) 风电场关口计量经电网审查,并检测合格。 5.6.4 风力发电机组静态调试阶段 a)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b) 风机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c) 线缆绝缘测试合格。
d) 导电轨三相电阻平衡率合格。
e) 轮毂内部各接线插头连接可靠,轮毂内部无异物。
f) 控制系统的参数设定正确,控制功能和保护动作准确、可靠。 g) 检查网侧电压、频率正常,符合风电机组上网要求 5.6.5 风力发电机组动态调试阶段 a) 倒送电措施审批手续完整,签证齐全
b) 变桨控制器参数上传校准检查无误,叶片转向正确、转速正常,润滑泵工作正常,变桨蓄电池电压正常,限位开关调整完成
c) 主控控制器上传校准检查无误,输入输出信号测试准确,安全链测试正常 d) 加热系统、冷却系统工作正常。
e) 偏航系统传感器工作正常,偏航电机转向统一,转速正常,偏航制动系统工
23
作正常,自动解缆工作正常,偏航极限位置开关测试正常 f) 制动系统安装符合要求,制动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g) 变频器参数上传校准正确无误,变频系统工作正常
h) 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振动保护试验、超速保护试验、事故停机试验合格,工作正常
i) 风电机组自动并网功能正常 j) 低电压穿越试验合格 k)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工作正常 5.6.6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a) 机组额定功率、电压、频率符合设计要求 b) 测量元件工作正常,显示正确
c) 机组噪声、振动符合《风力发电机组 第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9960.2要求,风电机组场界噪声符合DL/T1084及当地环保指标要求。 d) 风力发电机组转动部件无异响,机组启动正常。 e) 通过验收,具备并网运行条件 5.6.7 240小时试运行阶段
a) 240小时前安全保护试验、现地/远程控制功能试验完成 b) 240小时并网运行记录
c) 风力发电机组各部位温度值显示正常,不大于设计值、振动无异常。 d) 不允许出现非外部原因停机。 5.6.8 考核期内的性能和技术指标 a) 风机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b) 单台机组的可利用率不小于92% c) 风电场机组平均可利用率不小于95%
d) 实测功率曲线与标准功率曲线的比值不小于95%。 e) 风电场的利用小时达到设计要求 f) 发电量、场用电率达到设计要求 g) 消缺率100%
h) 风电场上网电能质量经电网测试合格,电压、频率、三项不平衡、谐波、波
24
动和闪变符合电能质量国家标准。 5.7 交通工程质量 5.7.1质量检验评定
单位工程数量符合《验标》规定数量,所有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主体单位工程优良,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90%,分项工程优良率90%。 5.7.2 路基工程
a) 道路荷载、线型、转弯半径、坡比及排水满足设计要求
b) 路基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曲线圆滑,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c) 排水沟通畅、沟底不得有杂物、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d) 盲沟反滤层应层次分明,进出水口排水通畅 e) 涵洞
(1)洞身顺直,进洞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 (2)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 f) 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1)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2)管节铺设顺直,管口缝带圈平整密实;抹带接口表面密实光洁 g) 桥梁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h) 砌筑护坡、砌筑挡土墙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勾缝均匀 (2)泄水孔坡度正确,无堵塞 5.7.3 路面工程
a) 路面平整密实,无缺损、裂缝、积水等现象,伸缩缝位置、宽度和填缝符合规定
b) 路缘石完整、无破损;线条直,弧度自然,安装稳固,路肩边沿顺直,无阻水现象 5.7.4 交通标识
a) 标识板安装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底色和字符清晰明亮 b) 标线线形流畅,曲线圆滑,反光标线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 5.7.5 水土保持
25
a)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形成记录 b) 植被恢复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并形成记录
c) 道路绿化和实施效果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 5.8 工程综合管理与档案 5.8.1 项目管理体系
a) 建设单位有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能覆盖整个工程项目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管理和达标投产的目标管理
b) 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通过认证注册,按期监督审核,证书在有效期内。 c) 建立本工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d) 参建单位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明确,并层层分解落实。 e) 项目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现场生产和管理过程可控
f) 项目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监督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整改闭环。 5.8.2 造价控制
a) 竣工决算不得超出批准动态概算 b) 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 c) 不得违反审批程序选购进口材料、设备 d) 设计变更费用不应超过基本预备费的30%。 e) 建筑装饰费用不应超出审批文件控制标准 5.8.3 进度管理
a) 科学确定工期,建设单位应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
b) 严肃工期调整,网络进度定期滚动修正 5.8.4 合同管理
a)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b) 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6
c) 应按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工程款、设备款 5.8.5 设备物资管理
a) 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完善
b) 设备监造符合《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规定,设备监造报告、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c) 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应有鉴定报告、使用报告、查新报告或允许使用证明文件
d) 原材料应有合格证及进场检验、复试报告。
e) 构件、配件、高强螺栓连接副、淋水填料等制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
f) 设备、材料的检验、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完善,实施记录齐全。 5.8.6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a) 建设单位制定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各参建单位应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并对相关内容培训,应有记录 b) 对执行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
c) 建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并有相应责任人 d) 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试运、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e) 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f)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g) 工程中采用方案措施、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8.7 勘测设计管理
a) 编制提交本工程勘测、设计强制性条文清单
b) 勘测、设计成品应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技术
d) 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形成的优化设计方案应经论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e) 占地面积、工程投资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f) 施工图交付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g) 勘测、设计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提供未经审查批准的草图、白图用于施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