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十泉路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附录2 规划区主次干道规划一览表
道路名称 规划区内 起迄点 道路性质 长度红线宽(m) (m) 60 60 40 40 40 50 30 24 24 24 24 24 24 24 横断面形式 5-7-7-22-7-7-5 5-7-7-22-7-7-5 5.5-5-2-15-2-5-5.5 5.5-5-2-15-2-5-5.5 5.5-5-2-15-2-5-5.5 5.5-6-3-21-3-6-5.5 7.5-15-7.5 6-12-6 6-12-6 6-12-6 6-12-6 6-12-6 6-12-6 6-12-6 建筑红线后退(m) 30 30 20 20 2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十泉路 西一路-东环路 综合性主干路 3824 西一路 人民路-民主路 综合性主干路 614 隆山路 人民路-民主路 综合性主干路 592 天桥路 人民路-民主路 综合性主干路 666 规划九路 人民路-民主路 综合性主干路 591 东环路 人民路-民主路 交通性主干路 430 镇中路 人民路-民主路 生活性次干路 601 镇西路 人民路-民主路 生活性支路 镇东路 人民路-民主路 生活性支路 新建路 人民路-民主路 生活性支路 温泉路 人民路-民主路 生活性支路 东一路 东环路-民主路 生活性支路 613 592 623 653 669 人民路 西一路-东一路 生活性支路 3656 民主路 西一路-东一路 生活性支路 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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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泉路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 背景研究与调查分析
1.莒南县基本概况
莒南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鲁苏交界处,东与新兴港城日照市相邻,紧靠岚山港,南与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江苏省连云港市接壤,西与临沂市河东区毗邻,北与日照市相接。全县辖16镇2乡,759个行政村,总面积1752平方公里,人口99万,其中县城建成区人口16.3万人。兖石铁路横贯东西,境内公路覆盖全县,运输便捷;距青岛港200公里,距岚山港30公里,日照港50公里,连云港90公里,临沂机场40公里,青岛机场200公里,海陆空运输方便。
莒南县物产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30多种,且是全国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是中国有名的“花生之乡”、“板栗之乡”、“茶叶之乡”和“石雕艺术之乡”。
这些年莒南县经济发展迅速,对外经贸势头强劲。现已形成以福瑞集团、宇达集团、路克士集团、春园集团等十二家大中型企业为代表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逐步形成了花生、板栗、肉类、磨料磨具、草柳编、石雕石刻六大加工出口基地,其中花生基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花生贸易集散地,有15大类300多种系列产品成功打入国际市场,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经贸关系。
2.规划区位条件分析
规划区位于莒南县城中部地段。按照《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和旧城区控规要求,十泉路向东连接东外环,向西接西一路,是城市东西向交通联系的主要通道,为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同时也是城市南北向发展的过渡地带,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十泉路都是整个莒南县城最重要的经济发展地带。另外规划地段处于东部居住区和西部商业、行政办公区之间,在功能和景观上都起到了隔离和过渡性的重要作用。
3.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位于莒南县城中部地段,本次规划十泉路东起东环路,西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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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南至民主路,北至人民路,全长约3800米,按规划设计要求,十泉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60米,规划为三块板断面(5-7-7-22-7-7-5),规划区用地总面积约237.53公顷。
4.用地现状分析
十泉路东西两端多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田用地,用地布局凌乱。由于中部地段为老城区,商业行政办公用地密集,用地扩张无序,各类用地相互混杂,没有形成良好的功能布局,部分建筑老化,需要进行改造置换。同时道路建设滞后,主次干道不成系统,存在较多的丁字路和断头路,路况情况一般,道路级别和通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以及绿化配套明显不足,缺少景观亮点和市民休闲娱乐设施。规划区域现状用地平衡表如表1。
表1 规划区现状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R R2 R4 C C1 C2 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C21 商业用地 C22 C25 C26 C3 C5 G U S E E1 E2 金融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用地面积(ha) 112.26 25.37 86.89 30.15 6.34 16.08 9.83 1.75 1.39 3.11 1.98 1.51 0.47 3.87 3.66 0.21 0.11 0.97 27.40 170.89 66.64 15.29 51.35 237.53 第 12 页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65.69 14.85 50.85 17.64 3.71 9.41 5.75 1.02 0.81 1.82 1.16 0.88 0.28 2.26 2.14 0.12 0.06 0.57 16.03 100.00 文化娱乐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C36 C51 C52 游乐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 道路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及其他用地 水域 耕地 规划区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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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区用地现状及设计功能,需要保留改造的建筑等实体如表2所示。
表2 规划区保留改造的建筑等实体一览表
序号 1 用地名称 保留改造的建筑等实体名称 备注 沿街及单位职工的多层住建筑质量较好,除较少建筑需改造居住用地 宅、莒南一中、第一实验小外,均可继续使用,但环境较差,学、第二实验小学 需改造完善 建筑质量较好且多为多层建筑,除县工商局、县计生委、县卫行政办公用地 较少建筑需修葺完善外,总体予以生局、县人民武装部 保留 天添乐购物中心、华天批发建筑质量较好,部分地段建筑布局商业金融用地 市场以及沿街部分商业设施 凌乱,需整治改造 十泉路、东外环、温泉路、道路大都需要进行拓宽改造,十泉道路广场用地 天桥路、新建路、镇东路、路西段、镇东路、镇中路、镇西路镇中路、镇西路、西一路 需要裁弯取直 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主体建筑质量较好,部分附属建筑医疗卫生用地 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 和环境需要重新改造与规划设计 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后退少,随文化娱乐用地 莒南文化馆 着十泉路的拓宽,靠街部分地段需拆除 市政公用设施县邮电局 临街建筑,十泉路的拓宽时需拆除 用地 水质差、环境脏乱,水体需治理、水域 龙王河 河道需疏浚拓宽,环境需综合整治 2 3 4 5 6 7 8 第二章 规划定位与设计理念
1.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5]146号;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6)《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7)莒南县建设局,《莒南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 (8)莒南县建设局,《莒南县十泉路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招标文件》(2007.8);
(9)其它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规划设计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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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上位规划定位
根据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十泉路定位为一条贯通新老城区的东西向城市空间发展的主轴线,在十泉路两侧将形成行政办公、大型商贸、文化、休闲等公共空间,成为城市空间向西拓展的主干道。沿现状十泉路两侧的老城区作为传统商业服务中心,将形成老城区核心服务区,承载城区传统商贸、综合生活服务、文化教育等功能,而新城区将以行政中心为基础,整合城市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现代服务核心区。
根据莒南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将十泉路设计定位为城市景观大道发展轴线,沿十泉路两侧,西一路与隆山路之间的用地性质以商业金融、广场和居住为主,将形成以商务金融为主导,集商贸、游憩与生活居住为一体的市级商务中心。
2.2 功能定位
作为莒南联系城市新老片区的主要发展轴线,十泉路两侧规划区域将会成为城市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聚集地。本规划设计地段的定位将主要承担莒南老城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同时也将承担全市部分公共服务职能。
具体可表述为:莒南老城区向西面对新城区的主要窗口之一,联系新老城区景观脉络的主要廊道之一,是集商业金融、商务办公、生活居住、卫生医疗、娱乐游憩五大功能为主导,其他相关功能配套的多功能综合区。其中的商务办公、娱乐游憩和综合医院具有全市意义。
3.规划设计理念
3.1 整体协调,功能与形象的融合
设计功能定位从莒南城市总体规划和莒南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入手,强调规划区域承担功能的协调分工和错位发展,用地规划和总平面布局以突出功能定位、强调人、建筑、环境共融共生的整体性为原则,体现老街区、新功能、新形象的设计理念。
3.2 景观组织,秩序与理性的体现
本规划区不仅强调功能的多重复性,更要求物质环境的集约与高效。景观规划设计充分体现秩序与理性设计理念,形成复合明确的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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