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助理(通风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通风工区在进行“一通三防”、巷修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工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
3、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巷修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总工程师、工区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6、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巷修状况,向矿长提出具体意见。
7、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
8、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9、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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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企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监督资金周转使用方向,把好资金使用关,及时给领导提供财会资料,保证矿领导决策和预测的准确性,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2、协调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弄清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3、参加企业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安全生产措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与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最终考核企业生产经营成果。 4、加强成本管理,努力控制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消耗,争取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生产经营成果。
5、积极协调外部关系、外部财务、税务工作。经常沟通关系,取得有关部门谅解和支持;争取以最小的支付,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6、要经常研究国家的政策和财务法规,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和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
7、依法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向有关领导如实汇报或反映情况外,有义务保守国家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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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配合、监督矿长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必须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
3、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4、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5、监督煤矿与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合法性,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6、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保险。
7、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8、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9、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0、开展“三违”人员帮教活动,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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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
2、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督促检查有关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和审查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开拓方案及防治水方案。
4、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协助总工程师对生产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批。 7、负责组织工作面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防治水问题监督整改。
8、对掘进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工作面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9、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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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
2、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搞好矿井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防技术管理制度。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6、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防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鉴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和瓦斯设点计划的审批。
8、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9、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
10、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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