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证材料目录
1.境外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股东出资证明、企业章程、董事会构成文件; 2.实施企业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 3.示范区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 4.示范区用地法律手续文件,农业土地可使用基本情况; 5.示范区总体规划;
6.示范区与所在国政府签署的优惠政策协议,以及其他明确享受的所在国优惠政策等文件;
7.示范区水、电、路、气等外部配套条件的落实证明材料;
8.示范区水利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装备、公共服务设施、构筑物等建设情况以及相关支出的合法凭证;
9.入区企业注册、投资、运营等相关证明文件;
10.示范区风险防范办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示范区在推动双方农业对外投资与合作、促进所在国经济社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12.实施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2 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发展考核申报材料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市、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 发展考核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类 型: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辅证材料。
二、申报书一式三份,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辅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外文资料须同时报送中文译本。
三、申报材料模板可从农业部网站下载(http:tzgg/tz)。
//www.moa.gov.cn/zwllm/
示范区名称 建区企业 名 称 实施企业类 型 联 系 电 话 E–mail 邮 政 编 码 建区企业主要 负 责 人 实施企业名称 国有企业 实施企业主要 民营企业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示范区考核期内运行情况:(对照示范区发展规划,从建设进度和工程管理、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招商进展、产业发展情况、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以及示范区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5000字以内。)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