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作业指导书
行。
2、粗骨料宜为连续级配,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小于3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
3、宜掺用矿物掺合料和缓凝型减水剂。
5.5.3、当设计采用混凝土60d或90d龄期强度时,宜采用标准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5.5.4、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胶比不宜大于0.55,用水量不宜大于175kg/m3。
2、在保证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宜提高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用量;砂率宜为38%~42%。
3、在保证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胶凝材料中的水泥用量,提高矿物掺合料掺量,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掺量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5.5.5、在配合比试配和调整时,控制混凝土绝热温升不宜大于50℃。 5.5.6、配合比应满足施工对混凝土拌合物泌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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