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跳蹬河-彭三路田园休闲绿道:沿跳蹬河与彭三路,西起岷江,东至龙泉山山麓,串联黄龙古镇、中部绿楔、跳蹬河郊野公园等。
4.锦江人文绿道:沿锦江流域,北起绕城高速,南至老君山风景区,沿锦江串联极地海洋公园、锦江历史公园、锦江郊野公园、黄龙古镇等。
5.鹿溪河休闲绿道:沿鹿溪河,北起三圣乡,南至黑龙潭风景区,沿鹿溪河串联中央公园、连接两大绿楔。
6.东风渠活力休闲绿道:沿东风渠,北起绕城高速绿带,南至黑龙潭风景区,串联经开区、龙泉山麓郊野公园、东山娱乐主题公园等。
7.龙泉山湿地公园绿道:沿龙泉山东侧沿山路,北起龙泉湖湿地公园,南至三岔湖湿地公园,串联沿线龙泉湖湿地公园、五指湿地公园、武庙湿地公园、三岔湖湿地公园共4个湿地公园,形成以湿地公园为主题的郊野休闲观光绿道。
第10章 总体风貌特色规划
第44条 规划目标
在保持现有良好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优化人工环境和人文内涵,创造具有国际时代气息与地方独特魅力于一体的城市景观风貌。突出展现“田园城市”和“产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国际化现代新区”的景观特色。
第45条 景观风貌特色定位
人文与生态和谐、都市与自然共融、现代与传统呼应的“现代生态田园城市”。
第46条 景观风貌发展策略 1.山拥水润
强调龙泉山、牧马山、老君山、锦江、鹿溪河、东风渠等山水资源的生态环境价值和景观条件,营造山、水、田、林、湖交融的的整体风貌特征。
2.九区呈彩
结合地形地貌,利用自然山水、交通廊道和生态隔离,将规划区建设用地划分成九个城市风貌片区,国际化特征与天府传统文化交相辉映、田园风情与现代都市韵味巧妙结合,创造一种“既国际又成都”的城市风貌特色。
3.绿廊聚文
通过众多集自然、人文特征于一体的、丰富多变的绿廊将城市与山体绿景、动态的滨湖滨江地区、历史人文地段系统地联系起来,“引绿入城、以绿聚文”。
4.田园织锦
利用交错棋盘状的田园板块,围绕城市各风貌片区描绘出“城市+田园”的意向构图,铺陈出锦缎般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田园空间,倡导田园生活方式。
第47条 整体景观风貌结构
天府城市景观轴。打造天府景观中轴,以现代城市风貌为主,可在重要节点处与水系和地形条件结合,控制较大水面,形成展现天府新区城市形象的主要景观风貌轴线,代表成都延续历史、创造辉煌的发展轴线。
锦江文化景观轴。沿锦江从成都中心区向南经黄龙溪至岷江,两岸以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历史人文等风貌为主,形成展现成都的特色文化和田园风光的景观风貌轴线。
2.四带——特色景观风貌带
五环路现代建筑景观带:在新区北部串连四大特色风貌片区。通过沿线具有现代、时尚特色的建筑景观,展示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
二绕田园风光景观带:在新区南部串连五大特色风貌片区,通过两侧的高科技产业与田园风光的相互融合,展示城市的现代田园风貌特征。
鹿溪河滨水休闲景观带:规划区中部自北向南的带状滨水景观,河流两侧重点展示田园风光、休闲娱乐等风貌特征。
东风渠沿山特色旅游景观带:规划区东部自北向南紧临龙泉山脚下的带状滨水景观,重点展示休闲度假、山野旅游、时尚运动等风貌特征。
3.九区——九个风貌片区
分别为核心都市山水风貌区、科技文化特色风貌区、高技术产业特色风貌区、战略新兴产业特色风貌区、现代农业特色风貌区、高端制造特色风貌区、两湖一山特色风貌区、现代田园特色风貌区和生态休闲特色风貌区。各区呈现出即斑斓各异又相互协调融合的城市风貌。
4.多点——多个城市景观节点
包括城市中心区、区域中心、交通枢纽地区、城市出入口、历史文化街区、重要开敞空间等主要节点,以强化城市特征、突出城市形象为构建目标。
第48条 分区景观风貌控制 1.核心都市山水风貌区
指高端服务功能集聚带天府铁路新客站以北区域。
区域总体形象:金融商务、创新功能区、多元文化区、城市中心区。 城市风貌主要控制要素:天府轴线(文化延续轴)、锦江滨水廊道、文化行政中心、麓湖景观风貌区。
2.科技文化特色风貌区
指高端服务功能集聚带天府铁路新客站以南区域。
区域总体形象:西部地区与全球技术、信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通道和风貌展示区。 城市风貌主要控制要素:沿龙泉山脉丘陵景观、成自泸高速沿线、东风渠滨水廊道、天府铁路新客站景观节点。
3.高技术产业特色风貌区 以高技术产业功能区为主。 区域总体形象:高技术产业特色风貌区。
城市风貌主要控制要素:成昆铁路绿化廊道、成渝高铁景观廊道、成乐高速沿线、成渝高铁景观廊道、第二绕城高速廊道。
4.战略新兴产业特色风貌区 以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为主。 区域总体形象:新型制造、物流产业特色风貌区。
城市风貌主要控制要素:成昆铁路绿化廊道、成渝高铁景观廊道、成乐高速沿线、成渝高铁景观廊道、第二绕城高速廊道、南河滨水廊道。
5.现代农业特色风貌区 以现代农业科技功能区为主。
城市风貌主要控制要素:锦江、鹿溪河生态风光段、黄龙溪古镇景观节点、农业景观及文化等。
第11章 文化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49条 规划目标
对区域内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梳理保护,使新区建设保有历史痕迹,强化成都历史文化的有效延续和传承。发掘巴蜀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多种特色文化优势,对成都以及四川的传统文化进行研究和提炼,体现成都的人文精神,提升成都独特的文化吸引力。
第50条 保护城市物质文化 1.文物保护单位
(1)保护现有2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为龙泉驿区的北周文王碑、石经寺、田氏支祠,以及双流县的二江寺拱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分别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线,将其及周边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城市“紫线”管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2.历史文化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