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二级建筑实务重点资料(3)

2019-04-09 14:51

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质量检查记录。 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 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

完整。 ?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7.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

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

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8.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易考点) 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 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

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

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

理部门备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 装修材料分级:A 不燃性 、B1 难燃性 、B2 可燃性 、B3 易燃性 、 2.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3.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4. 单位重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5.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熟悉P261) 6. 民用建筑的一般规定(每条都可能考) 1)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3) 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

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

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

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8) 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9) 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

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0)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11)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

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12)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

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3)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

区别。

14)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

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15) 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6)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

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7. 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32.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8. 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

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9. 地下民用建筑都是A级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1.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p264

1) B1、B2级纺织织物; 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4)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2.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p264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m2,检验燃烧性能;

2)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m2,检验燃烧性能 3)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4)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3.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两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 g/m2。

4.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 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涂刷应均匀,且不应少于2次 5.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 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 2)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A级材料表面;

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3) 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6.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重点)

1) 技术资料应完整; 3)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3) 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

求;

4)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6)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

达到80%。

8. 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9. 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对主控项目进行抽查。当有不合格项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10. 当装修施工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时,应为合格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 分类:

Ⅰ类:属弱势群体;Ⅱ类:公共场所 2. 材 料: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内照射指数(IRa) 外射指数(Ir) 限量 ≤1.0 ≤1.0 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表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 B ≤1.3 ≤1.9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r) ≤1.3 3.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或游离甲醛的释放量。 2) 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 环境指标等级及甲醛平

衡浓度表

类别 E1 限量(mg/m3) ≤ 0.12 限量(mg/100g, 干材料) ≤9.0 3) 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环境指标等级及甲醛含量表

类别 E1 4. 5. 6. 7. 8. 9. 1) 2)

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仓法测定结果为准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采用水性涂料应测定,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采用溶剂型涂料应测定,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的含量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采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采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的含量 材料选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采用E2 类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

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3)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107胶粘剂等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

4)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中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6) 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吸声材料。 10. 竣工验收重点看p269、4——9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地基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个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2. 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为:群桩20mm,单排桩10mm 4、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5、 桩身 质量应进行检验 10、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数10%的探伤检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的偏差:层高垂直高度不大于5m时允许偏差6mm大于5m 时允许偏差8mm 2.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

定。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2 板 梁、拱、壳 悬臂构件 >2,≤8 >8 ≤8 >8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50 ≥75 ≥100 ≥75 ≥100 ≥100 3.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的比值不应大于1.3 4.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凝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5.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6.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伴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7. 现浇结构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

尺寸偏差。

8.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p276)

9.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

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10.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少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11.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复验: 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具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具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2. 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检。 13.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

面硬度试验。(★)抽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

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14. 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15.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 内部缺陷检验。(★) 16.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技术标准

1. 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

2.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 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时中性硅酸酮结构密封胶,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实验。 5. 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璃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酸结构密封胶。 6. 除全玻璃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7. 在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交替施工时应设置防护网,在距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8.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9. 金属、石墙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当设计物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住宅装饰装修

1.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

凝土空心板上打孔安装买件。

2.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该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 电气安装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

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电源线级插座与电视先机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强电线与弱电线应分开)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

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文件。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过程检查可按工程施工阶段进行。通常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三个阶段。 3. 基础工程的施工顺序:桩基础→土方开挖、钎探验槽→垫层→地下卷材防水施工→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墙、柱→地下室顶板→墙体防水卷材、保护墙→回填土。 4. 框架柱的施工顺序:柱子钢筋绑扎→柱子模板安装(包括模板支护)→柱子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 5. 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吗)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现场外电防护工程、脚手架工程、塔吊、施工电梯安拆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采用人工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过程。(详细见p101)

6. 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需要按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组进行论证

审查: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3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

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

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 30m及以上高空施工作业的工程 4)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

7. 单排脚手架高度限值为20m;双排脚手架高度限值为50m。当需要搭设超过高度限值的脚手架时,可采取如下方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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