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 - 图文(5)

2019-04-09 15:49

(六)发票缴销、验销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2.1一般缴销

2.1.1需缴销的发票; 2.1.2税务登记证副本; 2.1.3《发票领购簿》;

2.1.4《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2.1.5纳税人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2停业登记的发票缴销 2.2.1税务登记证副本; 2.2.2《停业申请审批表》; 2.2.3《发票领购簿》; 2.2.4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2.5《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2.3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 2.3.1税务登记证副本;

2.3.2《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3.3《地方税发票、税务登记证件、代扣代收税款凭证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一式四份;

2.3.4加盖公章的遗失情况书面材料(被盗的还要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2.3.5刊登作废声明的报样; 2.3.6《发票领购簿》。 2.4已使用的发票存根的验销 2.4.1税务登记证副本;

2.4.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2.4.4《发票领购簿》。

3办理时限

即日。

4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缴销、验销发票

5涉及的表证单书

5.1《发票缴销登记表》

5.2《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5.3《地方税发票、税务证件、代扣代收税款凭证遗失作废刊出登记表》

(七)发票鉴定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2.1申请鉴定发票的原件;

2.2以单位名义申请鉴定发票,应凭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2.3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发票,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2.4申请鉴定人填写《地方税发票鉴定申请表》;

2.5需出具《XX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鉴定书》的公、检、法及稽查等部门须出示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原件;

2.6无法即时办结发票鉴定工作的,应由送检人提供送检发票清单,双方在清单上签名确认送检资料,清单内容应包括:送检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送检发票票面显示开票单位名称、开具内容及票面金额以及送检单位(人)名称、联系电话。

3办理时限

即日(对于需留置发票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

4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相关部门办理→办税服务厅领取鉴定结果

5涉及的表证单书

《地方税发票鉴定申请表》

(八)代开发票 1主要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1.3《关于印发全省地税征管业务流程重组意见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5号) 1.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小额标准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405号)

2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2.1代开统一发票(包括代开《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1.1填写完整的《代开发票申请表》;

2.1.2申请代开票人(即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代开票人是单位的应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2.1.3合同、协议及付款方证明(货物运输除外):

2.1.3.1业务合同或协议属一次性付款业务并已注明成交金额的,可不需提供付款方证明;

2.1.3.2业务(不包括建筑业劳务)合同或协议所注明的成交金额分多次付款,而且合同或协议已注明付款日期的,不需提供付款方证明;

2.1.3.3建筑业劳务在同一工程地点,同一工程项目属连续性的工程,首次开票时只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以后则需提供付款方证明;

2.1.3.4原来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合同或协议; 2.1.3.5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除外)的,可提供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2.1.4省外、深圳纳税人外来临时经营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省内纳税人外来临时经营则需提供项目编码;

2.1.5建筑业代开票纳税人首次开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没有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1.6个人小额提供劳务申请开具统一发票,只需提供合法个人身份证明,其小额标准为开票金额2000元至50000元(含本数,具体标准由各地市自定); 2.1.7有关完税证明(已缴税业户提供)。 2.2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2.2.1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审批和纳税申报表》

2.2.2申请代开票人(即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代开票人是单位的应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2.2.3相关的运输合同; 2.2.4付款方证明原件;

2.2.5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运输车辆是向外承租的,需要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纳税人不需提供); 2.2.6有关完税证明(已缴税业户提供);

3办理时限

即日

4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开具发票

5涉及的表证单书

5.1《代开发票申请表》

5.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审批和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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