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规划文本
第六十二条 重要旅游项目规划
1、安邱堌堆遗址
安邱堌堆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严格保护堌堆的历史遗存和自然风貌,建设遗址公园和博物馆,形成菏泽堌堆特色旅游项目。
2、牡丹花会
举办国际牡丹花会,加强旅游宣传,带动全市旅游经济的综合发展。 3、旅游产品开发
规划在城区内合理布置旅游产品开发用地,开发具有菏泽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第六十三条 旅游线路规划
自然旅游线:牡丹综合旅游区——赵王河游览带——水上游乐旅游区——生态水景旅游区——湿地生态旅游区。
人文旅游线:古城文化旅游区——都市生活旅游区——现代新城旅游区。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改造规划
第六十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
菏泽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保护单位16处。
表10 菏泽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名称 安邱堌堆遗址 冉仲公祠 肖氏民居 塔堽寺遗址 吴氏墓地 孔楼遗址 黄巢点将台(风嘴堌堆遗迹) 曹寺堌堆遗址 刘城堌堆遗址 芦堌堆遗址 岗峰堌堆遗址
等级 国家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24
所在地 佃户屯曹楼村东南约100米 菏泽市岳程办事处张什店村 菏泽军分区干休所 菏泽市大黄集乡塔堽寺村 菏泽市西城办事处李峨村 菏泽市安兴镇孔楼村 菏泽市西城农校院内 菏泽市沙土镇曹寺村 菏泽市金堤镇刘城村 菏泽市牡丹办事处芦堌堆村 菏泽市贾坊乡赵庄村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规划文本
青邱堌堆遗迹 坡刘堌堆遗址 曹堌堆遗址 八亩台遗址 岭子遗址 长堽堌堆遗址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菏泽市二郎庙乡寺西范村 菏泽市辛集镇坡刘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曹庄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李庄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李庄村 菏泽市金堤镇长堽村 第六十五条 文物古迹点保护
菏泽市内主要文物古迹点的保护规划设有一级保护区域和二级保护区域两个级别。一级保护区域中的文物古迹应以原有古迹的建筑规模和形式给予恢复或修缮,由专职机构进行保护管理工作。二级保护区域中的文物古迹点以原有古迹的建筑规模形式为基础加以修缮,但不划为专用地,可不设专职的保护管理机构,而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一级保护区域有安邱堌堆、肖氏民居、清真寺、黄巢点将台(风嘴堌堆)、冉仲公祠、何家花园。
二级保护区域有除安邱堌堆以外的古文化遗址(坡刘堌堆、曹堌堆、岗峰堌堆、芦堌堆、刘城遗址、袁堌堆、曹寺堌堆、平堌堆、岭子堌堆、长堤遗址、八亩台遗址、青邱堌堆等)、接官厅、卞庙、桂陵之战遗址、捻军菏泽西北大捷遗址、济渚庙、钟楼、城隍庙。
第六十六条 线性空间的利用与规划
1、保护并改善文物古迹点相对集中的区域或地段的视觉走廊及空间的连续性。规划东方红大街为传统风貌轴线。
2、保护老城区的道路网格局,重点保护东方红大街、南华街等传统商业街。 3、对老城区的河塘水系进行统一的整治、改造,结合沿岸绿地及建筑景观的规划,恢复其历史风貌。
第六十七条 古城风貌区保护
规划分古城风貌核心区、古城风貌协调区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古城风貌核心区为方形古城墙以内,在该区内尽量恢复保留传统的商业设施(小店、饮食店、专业店铺等)、传统的手工业作坊和具有本地风格的民宅。古城风貌核心区内的建筑以保护为主,严禁大拆大建和新建住宅、商店等,保护传统明清建筑风格和体量,建筑物控制高度为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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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以外、护城堤以内围合的范围为古城风貌协调区,本区对于传统的住宅建筑予以保留和修复,对于危房进行改造和功能置换,以发展居住、商业、文化等为主要功能,建筑物要控制体量,体现明清传统建筑风格,建筑物控制高度为20米。
第六十八条 旧城改造用地调整
1、将旧城改造与新城开发的结合,疏解老城人口。 2、逐步将古城区内现有的行政办公用地搬迁至新区。
3、在东方红大街、曹州路、广福街与解放街围合的地块内形成老城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4、搬迁古城区内现有的对古城风貌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仓储用地,特殊用地如果条件允许,也建议通过用地置换的方式迁出老城区。
5、利用青年湖和双月湖,结合护城河环境整治,形成面积为112.5公顷的内环城河公园,保护古城水系。
6、调整现状部分综合效益较低或闲置的用地性质,对其进行再开发,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和旅游业服务用地,增加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改善古城环境。
第六十九条 旧城更新策略 1、改造方式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分别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更新、整修等改造方式。 2、改造策略
(1)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
(2)合理分配投资利益,建立旧城改造基金。 (3)进一步细化方案。
第十二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近期(2010年)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为180升/人*日,远期(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为200升/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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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总需水量为:近期28.4万立方米/日,远期36.6万立方米/日。 2、水源规划
以西城水库和仿山水库为城市水源,逐步取消自备水源,严禁私自开采地下水。
3、水厂规划
规划城市自来水厂四处:
西水厂(现有水厂),位于市区西部,取地下水源,现状供水量2万立方米/日,占地2公顷。
北水厂(现有水厂),位于市区北部,取地下水源,现状供水量1.5万立方米/日,近期扩容为3.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为3公顷。
净水厂(现状建设中),位于市区西部,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容至20万立方米/日,占地15公顷。
新区水厂(规划水厂),位于城东开发区内,以仿山水库作为水源,近期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占地10公顷。
现状东水厂改造为泵站,同时分别于黄河路与广州路交叉口、长江路和人民路交叉口以及编组站北部牡丹南路路口兴建3处泵站。
4、水源保护
地下水源保护区南起东鱼河北支,北到日东高速,东起菏兰高速,西至雷泽湖水库一带。
西城水库和仿山水库为城市地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5、管网布置
市区主干供水管网布置成环状,间距为500-800米。
净水厂和新区水厂通过黄河路、长江路以及丹阳路—八一路等3条规划的给水干管连通,形成南北双水源供水系统,保证供水安全性。
第七十一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近期市区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旧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远期全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2、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近期为21.5万立方米/日,远期为28.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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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水分区
将城市划分为3个排水分区。1分区为老城区、核心区以及开发区内的居住组团,2分区为牡丹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以及牡丹园,3分区为开发区内工业组团。
4、污水处理厂规划
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远期8万吨/日,占地9.3公顷。
城东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8万吨/日,近期扩建为10万吨/日,远期为12万吨/日,占地28.4公顷。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远期8万吨/日,占地6公顷。
5、污水管网规划
各片区按照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布置污水干管,西区污水截流干管以东西向布置为主,东区污水截流干管以南北向布置为主。
第七十二条 雨水工程规划 1、规划设计参数
选用菏泽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雨水量,公式为:
式中Q—设计雨力
P=1—重现期 T=T1+T2 T1=15—地面汇流时间, T2=管道雨水进行时间,m—延缓系数,明渠取1.2,暗管取2。 2、排水分区
将市区划分为8个排水区域,各区域相对独立排入水体。 3、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尽可能采用自流方式排放,避免设置雨水泵站。现状合流管充分利用,近期改造采用截流管,截流污水。远期雨水、污水管分别独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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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9.266+7.524LgP (t+8.6)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