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工人在距工作面3m外的安全地点观察顶帮情况,另一名作业人员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将顶帮的危岩活石挑落,敲帮问顶期间,严禁在工作面逗留或从事其它无关工作,敲帮问顶结束确认安全后,其它人员方准进入工作面。准备打眼前,必须拉好中、腰线,仔细核实巷道的断面尺寸,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定出眼位。 (3)预留钎长:
在钎杆上做好标记,以便准确掌握打眼深度,并在先打好的正顶眼和两侧拱基处炮眼内插炮棍作为导向,其它的眼以此为参照。
(4)光面爆破对钻工实行五定“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实现钻工专业化,而且要有专人对风钻、电钻进行维修和保养。
(5)领钎工必须熟知炮眼布置,领钎时,领口、袖口要扎紧扣严,严禁毛巾外露,严禁领钎时戴手套。
(6)打眼工必须严格掌握操作标准,掌握“准、平、直、齐”的要领,按领钎工领好的眼位和角度准确钻进,眼底要落在设计断面轮廓线上,水平、垂直角度误差不超过3°,同类炮眼深度应基本一致。
(7)巷道轮廓线内部有较硬的岩石时,应适当加打空眼,作为导向眼。 5、装药:
(1)爆破材料的存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4条规定。 引药制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6、331条规定。 装药: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7~329条规定以及331条规定。
(2)全部采用正向装药结构,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炮眼的数目和装药量,装药结构见附图。
(3)装配引药要由专职的放炮员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装配引药时,打开药卷上盖,用竹制或木质尖棍在药卷顶端扎一个直径略大于雷管的小眼,将雷管放入眼内,将顶盖盖好,将脚线在药卷上绕一圈以固定药卷,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配引药以当时当地的需要为限,严禁多装或少装,严禁将电雷管绑在药卷上或斜插入药卷内部,引药装配好以后,放在安全地点待用。
(5)装药时,首先检查炮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用炮棍(或掏勺)将眼内的煤(岩)粉拉出,然后用木质炮棍把药卷及水炮泥依次轻轻推入眼内, 不得冲撞,防止磨损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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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损坏药卷,或把水炮泥撞破,影响爆破。
(6)装药时,严格按要求操作,先放药卷,再放一段黄土炮泥,再用水炮泥充填,最外侧用黄土炮泥充填严实。无充填或封闭不严的炮眼严禁起爆。严禁使用煤块、煤粉、岩粉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及块状材料充填炮眼,装好药后,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塞入炮眼口。 6、联线放炮:
(1)、爆破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31~339条规定。 通电拒爆后,爆破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1条规定。 处理拒爆、残爆时,班组长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
(2)联线方式为串联,远离工作面的母线端头要扭结成短路;联线放炮工作由放炮员一人操作,无关人员全部撤至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工作面的工具、设备、风水管路、电缆等全部撤至安全地点或用其它东西遮盖以防放炮崩坏。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并悬空,严禁与导电体和电缆接触,放炮母线长度不小于105米。
(3)放炮前后,在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灭尘或喷雾、冲洗巷帮等工作。
(4)由瓦检员携带瓦检仪对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进行“一炮三检”,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放炮,瓦检员然后和放炮员、带班长一起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并检查联线是否正确可靠,代班长必须清点人数,亲自派专人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巷道内且距放炮地点100米外的安全地点设好安全警戒,确认警戒到位、工作面警戒线内无人后,方可送电放炮。
(6)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送电放炮,放炮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7)放炮后要及时通风、洒水灭尘,并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残爆、拒爆现象,如存在残爆、拒爆现象,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A、处理拒爆(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和代班长在现场交接清楚。 B、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残爆,可重新连线放炮。
C、经检查线路无问题时,在距离残爆至少300㎜处另打同残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D、处理残爆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爆落的煤矸,收集未炸的电雷管。 E、严禁用镐刨残爆眼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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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残爆炮眼。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F、在残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残爆无关的工作。 7、“三人联锁”操作方法:
放炮前,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放炮时,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现场支护等情况正常,清点人数无遗漏,并派出警戒人员设好警戒后,把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拿到放炮牌后,发出放炮警号三声后,至少等5s后再给电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三人联锁”传递示意图见附图。
8、临时支护:正常顶板条件,初喷作为临时支护,但必须保证巷道断面符合要求。如巷道顶板破碎或遇地质构造时,放小炮小循环作业,除初喷外还必须及时进行支设前探梁支护,或者补打超前锚杆进行超前支护。
9、永久支护前,施工人员视情况可以在距迎头5m范围内留500—1000mm厚的煤矸,降低巷道高度,以便施工顶板锚杆及两帮上半部锚杆。下一循环作业前先扫底清理煤矸,达到巷道规定高度后将帮锚补齐,并继续下一循环的割煤作业。其余执行第三章第二节中永久支护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巷道施工监测监控
1、顶板离层监测
当巷道进入2#煤层后巷道每掘进50m,需在顶部巷中位置安设顶板离层在线监测仪。如有地质变化、顶板破碎、交岔点处等区域,要架设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顶板。
具体安装时:①顶板离层仪应安设在巷道的中部,使其下部测点与顶锚杆上端处于同一个高度,上部测点应在锚杆上方稳定岩层内300--500mm,无稳定岩层时,上部测点在顶板中的深度一般不低于巷道跨度的1.5倍,②其观测频度为:掘进工作面50m内,每日观测记录离层值一次;50m以外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测读和记录,顶板离层仪要挂牌编号管理。
每次观测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报矿生产基建科及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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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巷道围岩表面位移观测
①巷道围岩表面位移观测包括:顶底板相对移近量 、两帮相对移近量。 ②数据分析要有技术科负责人签字。 3、锚杆锚固力抽检
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1%。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一组(3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考虑;抽检指标为顶板锚固力不得低于105KN,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80KN;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锚杆,应在其周围补打合格锚杆。
4、锚杆拉拨力试验
①锚杆拉拔力检测抽样率为1%。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一组(3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考虑。拉拔加载至锚杆杆体屈服为止,并作详细记录。
②当锚杆支护设计、支护材料发生变更;巷道围岩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遇断层、破碎带、褶曲等地质构造;巷道顶板出现较大淋水,应作相应的拉拔试验。
③被抽查的3根锚杆都应符合要求。只要其中1根锚杆不合格,就再抽样一组(3根)进行试验,如仍不符合要求,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④拉拔实验不能在原巷道支护体上进行,必须补打实验锚杆或锚索。
⑤锚杆拉拔试验安全注意事项:安装锚杆拉拔计前应卸掉螺母和托板;锚杆拉拔计在试验过程中必须固定可靠;锚杆拉拔时应缓慢、逐渐均匀加载,直到锚杆滑动或达到锚杆杆体屈服载荷为止;拉拔锚杆时,拉拔装置下方及两侧严禁站人;锚杆杆尾直径一旦出现颈缩时,应及时加载;锚杆拉拔试验后,应及时重新拧紧螺母。如果锚杆失效,应及时补打锚杆。
5、螺母扭矩检测
①施工队组每班派专人按当日不小于30%的比例进行锚杆螺母扭矩检测,按所查数量,符合要求的锚杆不低于90%,否则,当班施工的全部锚杆都要重新紧固,并进行复查。
②检测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测地点、位置、时间、人员、检测数量,有无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处理问题责任人。
6、锚杆测力计的安装与观测
巷道每掘进50米安装一组锚杆测力计,巷道正顶正中一个,巷帮一个,安装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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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施工同步进行,不准滞后,其观测频度为:掘进工作面50m内,每日观测记录一次;50m以外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测读和记录。每次观测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报矿生产技术科及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并组织落实。
7、喷层厚度检查
在旬检月验中,由检查人员在巷道成巷段随机抽查,每次抽查,不少于5个检查孔,即正顶、两帮拱腮、拱基处各一个。合格率应达90%,如达不到要求再随机抽查一组,仍达不到的要求,则该巷道需要重新补喷到设计要求。巷道施工期间应按要求每25m布置一组喷厚检查孔。
8、喷层强度检测
施工队组按砼的联合试块制作、养护和试验检测喷层强度,检查单位每月在现场检查其砼配比,并取样一组进行抽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加强支护。每30-50m做一次混凝土试块试验。
9、顶板岩性观测分析
每掘进50m对巷道顶板岩性分析汇总并记录,分析后对现有支护参数不能满足支护要求的要及时变更支护参数。
第五章 运输方式及管理
第一节 煤(矸)的装、转、运方式
一、装煤(岩):
综掘采用EBZ-160型掘进机配合桥式装载皮带、SSJ800/90型胶带输送机运到皮带上运出。
二、运煤(矸)系统:
工作面→掘进机落煤并耙装→掘进机自带刮板输送机→装载皮带→胶带输送机→措施巷胶带输送机→4煤胶带运输下山→上仓皮带巷→主井→地面。
第二节 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
一、掘进工作面的材料、设备可采用轨道运输,人工装卸料,由调度绞车牵引,铺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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