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突遭意外或不幸,如家庭经济破产或家有病人长年治疗,面临长期或短期经济困难的学生;(5)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6)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大学的学生。
1、贫困生比例
教育部有关部门的统汁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2300多万人,贫困大学生比例高达26%,有600多万人。最近两年,贫困大学生的绝对数字和比例呈现增长趋势。贫困大学生有405万人,贫困生约占大学生总数的26%。这还不包括民办学校、独立学院、分校以及高职高专,估计总数超过500万人。在一些中西部高校,贫困生总数超过30%,特困生超过10%[1]。这些特困生不仅面临着经济困难,还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恰当的帮助,这种困难不仅将影响他们的身体发育和健康,甚至可能会对其心理、生态度产生消极影响。
2、贫困生生活状况
2006年7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了一份名为《中国贫困生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秋季人学,将有6成贫困高考学生难以凑齐学费。我国贫困生主要来自农村,他们的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农作物和外出务工,农作物带来的收入仅够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农村学生上学难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据调查,贫困生月平均生活费支出为200元左右,其中伙食费开支所占比例约63%,用于培训及学习的费用平均为7.4%,书本费用l1.2%;有29%的人反映缺少必要的学习资料,73%
的人反映不敢买新衣服,8l%的人反映没钱和同学一块去买零食吃。高昂的学费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学费来源有44.7%的人向亲友借,24.9%的人向学校贷款。24.5%的人接受过外界的资助,16.2%的人由学校减免学费,另外还有部分人靠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不稳定的经济来源使他们在学校活得很压抑[2]。有部分贫困生的生活存在困难,有的贫困生的月生活费只有几十元到一两百元,约为普通学生的四分之一,甚至更低,有的连最起码的吃饭问题都无法保证。他们在生活上大多比较拮据,不得不时刻限制着自己生活上各个方面的花费,乃至连学习用品都难以保证。
3、贫困生心理状况
调查的数字是抽象的,但是我们能够想象,在同一个班级里,同一个宿舍中,那些贫困学生面对来自家庭比较富裕同学手中的手机、MP3、笔记本电脑,他们该怎样调整心态才能使自己变得坦然?多数贫困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他们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这种巨大的精神压力也产生了种种心理障碍,使其不愿积极主动地与人交往,生活相当封闭;大部分贫困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受到打击;更有的贫困生由于贫困而对社会持极端的观点,影响了心理健康。总观高校贫困生,由于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和生活条件,他们在抑郁、自卑、偏执、焦虑、恐惧和敌对等因素上,心理异常的人数比例偏高,心理问题更加突出。 二、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解困措施
1、国家方面
第一,目前,在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2006年3月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一些代表团的审议中,胡锦涛强调,要加强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加大政府助学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3]。国家将继续实施“奖、助、补、减、免”等制度。有关政策的受益面和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第二,把解决贫困生问题与当前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我国目前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些地区急需人才而又往往得不到所需要的人才,还有一些行业性的人才缺乏。而目前有如此庞大的贫困生队伍想成才而又苦于没有条件,如果我们把目前我国的这一发展战略与解决贫困生问题结合起来,可以收到“一举两得”之功效。
(1)由政府出面担保(这样银行系统就不会承担什么风险),贫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贫困证明》到家庭所在地银行或学校所在地银行贷款,贷款额度以录取学校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按学费额度的多少百分比贷款,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后再做决定,此外,还可以增加一项“生活贷款”,数额以录取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
(2)享受此贷款资助的学生,毕业后须到“西部地区”或“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国家急需人才的其他地区或行业工作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应细化,并在媒体公布,
比如:这类学生具体应到那些地区、那些行业等等,以尽量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履行这一义务的学生可免于还贷,不愿履行这一义务的学生,到毕业时应按相关规定还清贷款。
(3)建立一套学生贷款的监督与信用体系,为了确保政府、银行、学校、学生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并保证各自履行其在这一体系中的义务,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建立贷款学生个人的详细档案,建立相应的跟踪系统,并要求媒体配合,对不履行义务的学生,将其个人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定期公布,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贷款学生中的绝大多数都会切实的履行其义务。
2、学校方面
第一,认定贫困生资格,建立贫困生详细档案。
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和管理力度和贫困生数量的多少直接相关,因此,在确定贫困生时要持谨慎态度,贫困生要经过本人申请,班、系、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但是由于贫困生群体中有许多同学出于面子等原因,往往并不主动向组织提出要求,而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十分困难,甚至有个别比较富裕的同学却出于利益而争取各种资助,造成有限的助学帮困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头上。因此,高校要努力建立准确、全面、动态的贫困生档案。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因为不要说一些重点大学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即使是地方院校一般也都是全省范围内招生,学生来自全省各地,如果只凭学生的个人档案记
载情况和一纸困难证明,往往会造成鱼目混珠。为此,高校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建立专门的助学帮困中心,完善贫困生确认的基本程序,特别是要强调深入了解贫困生在校的实际生活消费情况,以求对贫困生的认定做到准确、合理、全面。各高校确定贫困生的方式不尽相同,但主要途径如下:学生本人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乡镇(村)、居委会、县市民政局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班主任、同学、室友反映情况。
第二,确保学校学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2004年12月,教育部2005年度工作会议研究提出“要确保高校学费收入l0%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措施,但是很多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不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地方高校为了生存与发展,纷纷进行大规模的新校区建设;另一方面,政府的教育投入并不增加,而地方高校又不像重点名牌大学,社会筹资能力相对较弱,没有大量的社会投资。国家在部属高校中的财政投入一般为学校总开支的30%—50%,省属地方高校的投入更少,这就使得学校对学费的依赖性大。在经费支出上处处捉襟见肘,在仅有的学费收入上多做文章,把应该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10%用于建设和发展。解决这个问题,(1)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地方政府要确保对教育的经费投入,这是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2)高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不断开源节流,对外争取社会投资,对内厉行节约,将运行成本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