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制度
1.1、目的: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 1.2、适用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起重作业。 1.3、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
a.由用人部门提出,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 b.综合部门根据申请表的要求招聘人员 c.应聘人员应持有本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d.综合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核并复印存档 1.4、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a.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b.《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由本人提出,综合部门组织安排,并对审核结果确认并登记
c.复审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复审期间的工资按正常上班计算 1.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a.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被培训人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b.被培训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知识,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c.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 1.6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由综合部门建立并保管,该档案应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记录》。 1.7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26
a.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b.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应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c.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d.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e.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 1.8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记录表
27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 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爆炸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 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 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 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28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 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2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监督工作。 4.2 财务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务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4.5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4.7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8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