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增加城市绿量,实施主城区绿化、城市周边绿化和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工程,县城以上城市都要建设森林公园和城市中心区综合公园。在城市组团之间以及城市之间建设生态绿地、区域性森林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交通绿色通道等多样化复合型生态系统。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城市河道环境整治,结合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建设城中湖、滨水公园等城市水系工程。
2?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发展太阳能、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器具。引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把北戴河新区建成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和中德合作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基地。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幅度提高公交在出行活动中的分担率。设区城市要建成城市地面快速公交网络,积极采用环保型公交设备,建立智能化的调度指挥系统,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各县(市)也要根据实际有序发展公共交通。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秦皇岛、沧州等城市要加快快速路建设,其中石家庄还要尽快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唐山、邯郸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发展城市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交通系统,鼓励重点旅游城市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构建公交车与自行车组合配套、机动灵活、便民利民、环保生态的交通模式。
河北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类别专题核心目标性指标目标建议值资源节约高效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土地利用水资源供需平衡指数≥2单位GDP水耗≤12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单位GDP能耗≤0?83吨标准煤/万元可再生能源使用率≥1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人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9平方米/万元新建项目混合用地比例≥30%环境健康友好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废物处理景观生态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热岛效应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310天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10毫克/立方米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
覆盖率≥95%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60%本地植物指数≥0?85森林覆盖率山区70%;丘陵40%;平原15%;草原85%。设区市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70%公共交通分担率≥30%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建筑比例≥60%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收入就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人恩格尔系数≤30%城镇登记失业率≤3?2社会和谐进步科技教育城市安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4%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义务教育巩固率≥93%每万人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10件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3平方米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住房价格收入比3-6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20%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5平方米城乡医疗保险覆盖率≥9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示范创新引领特色风貌1)建成区内山、江、河、湖、海等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连通度;2)水体沿岸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水底处理;3)沿河绿化综合融入防灾减灾、满足居民休闲游憩等功能;4)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街区得到良好保护;5)制定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并进行审批。防灾减灾1)进行适应性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充分避让可能发生的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2)前瞻性的制定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灾害应对方案;3)城市建筑是否满足地震设防等级,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等专项规划。绿色生活1)城市开展广泛的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工作;2)居民对绿色生活理念的认可;3)居民绿色生活普遍程度;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水平。数字城市1)无线网络覆盖区域;2)智能化城市数字管理平台构建。公众参与制定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其他其他结合当地实际的生态宜居发展建设举措。3?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保障责任与能力对等、需求与供给匹配的原则,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落实政府住房保障基本职责,加强资金、土地、金融、税收支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逐步
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50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三)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和改造,建立起适应人口和产业聚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按照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合理布置主干道和快速路,增加支路网密度,增加停车供给,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便民交通设施,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快速、大运量的公共交通系统。按照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垃圾处理、公园绿地和信息网络等市政公用设施,保护城市水源地,加强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消防、防洪、人防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
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各城市文化中心的辐射作用,大中城市要以构筑标志性的城市现代化文化设施为主导,加快建设高标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剧院(剧场)、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等有条件的设区城市重点建设综合性高教区。大中城市要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三大体系,调整现有医疗服务模式,建设区域性综合医疗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完备、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群众健身设施,将石家庄市建成全省的文化体育中心,其他设区市打造成为区域性体育活动中心。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适合国情的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体系。
3?加快城市功能结构调整。采用差异化策略,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改造模式,加快旧城更新步伐。加强土地功能置换、产业提升、空间优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加快旧居住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强对旧城区更新的规划调控,严格控制建筑和人口密度。结合“退二进三”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塑造城镇特色风貌。
1?开展城市设计。充分挖掘和提炼城市自然景观和历史文脉,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城市。开展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城市特色定位和控制要求,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城市设计。精心设计城市指路标志、电话亭、垃圾箱、路灯、公交站点、雕塑等城市家俱,体现城市的个性色彩和文化底蕴。
2?打造景观街道和精品工程。对主次干道两侧和城市广场、公园、重要公共建筑周边景观要素进行系统性改造。整治城区河湖水系,重点搞好河道生态护砌、沿岸绿化等工程建设,增添文化亭廊、休闲座椅等设施,打造都市风光带。推进精品工程建设,确保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公共建筑、4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群建成精品工程。
3?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城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建设的景观艺术水平。搞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对历史文化街区、街巷、传统特色风貌区进行保护性改造,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传承燕赵优秀历史文化。
(五)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
1?探索建立大城管管理体制。整合市政、公用、公安、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环境保护等部门行政资源,对城市的运行、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发挥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完善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政策措施,赋予区、街更多的管理职能,并确保费随事转、人随事走。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工程,推行柔性、亲民、和谐的城管执法模式。
2?整治城市容貌。全面清除积存垃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摊点乱摆和占路市场,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推进既有建筑包装改造和夜景亮化,美化城市空间,打造干净、整齐、美观的城市环境。加强环卫作业监管,全面落实街道清扫保洁责任区制度,做到保洁全天候、管理无漏洞、责任全覆盖、环卫无盲区。
3?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促进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
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立数字规划、数字城管和数字住房三大平台为基础的现代城市管理体系。加快中心城市统筹管理的县(市、区)、环首都及沿海县(市)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重点搞好环首都城市群、冀中南城市群和沿海城市带发展规划,完成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各项规划技术层面、政策层面的全面对接,确保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快体制创新。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在全省推行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并纳入城镇统一管理,在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深化城市规划、住房保障、城建投融资、城市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政策体制。
(三)优化人才队伍。
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通过全方位项目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理念和思路,提升本地人员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能力。采取岗位竞争形式引进一批京津高端人才,为我省城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发展平台和社会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放在全局和战略的位置来抓,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成立专门的城镇化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能分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推进大中城市周边地区撤县(市)设区,建立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统筹管理的同城化管理机制。打破行政区划束缚,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协调区域城镇职能分工、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