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服务手册(4)

2019-04-09 20:26

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及人数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厦门市 区X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小区(大厦)业主身份(如:姓名)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进行了核实,现予公告如下:

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总权数为 票,投票人数X 户。其中,住宅权数 票,住宅人数 户,写字楼(办公楼)权数 票,写字楼(办公楼)人数 户,商场及店面权数 票,商场及店面人数 户,车库及其他权数 票,车库及其他人数 户。

特此公告。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注:业主人数以户数(每个独立产权,即经批准预售许可的单元号)计算,业主人数超过1人,应自行协调,推荐其中1人参加投票。

16

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示

(适用于业主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届时将由业主参加集体讨论。

特此公告。

附:参加会议业主的权利义务: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17

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

(适用于推选并授权委托业主代表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等相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推选业主代表集体讨论会议形式。

二、鉴于本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的具体分布如下:

(一)住宅 名,其中 号楼至 号楼 名, 号楼

至 号楼 名….;

(二)办公楼 名,其中…;

(三)商场及店面 名,其中….; (四)车库及其他 名。

三、业主代表按下述第 种方式产生:

(1)业主书面推荐(附推荐表样张)。推荐表将采用签收、邮寄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2) 特此公告。

附:参加会议业主代表的权利义务: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18

业主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推选并授权委托业主代表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

小区 幢 号 室的业主 。 本人委托 幢 单元 室 为本人(本梯位/本幢号/本楼层)的业主代表,代为行使以下权利:

*1、作为业主代表参加第一次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2、委托该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本人的投票权,在业主大会上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1)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事宜 (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 (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5)审议筹备组的《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工作总结》等文件

(6)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7)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屋顶和墙面广告、停车场经营收益、公

□ □ □

19

共场所、场地或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等的管理(含分成)和使用办法。

(8)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进行诉讼的相关权利:包括以下第 :①公共事务:专项维修资金(公共设施专用基金、房屋公共维修金)

②相邻权 ③ ④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备注:(1)同意的请在选项后画“○”,不同意的画“Χ”。 (2)物业代管人、物业使用人可以凭有效证件(代管证件、租赁合同有直接委托或约定的,依委托或约定代行业主的权利义务)参加业主会议并行使委托授权范围内的权利事项。其它代理人(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

(3)业主应对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本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室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


厦门市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服务手册(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南极洲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