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 主 代 表 名 单 公 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本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采取按幢/单元/楼层等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经推选,本小区(大厦)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由下列 名人员组成。 序号 姓 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房 号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备注 特此公告。
附:参加会议业主代表的权利义务: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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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示
(适用于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式。
特此公告。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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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
一、审议通过《管理规约》;
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 ; 五、 ; 六、 ;
上述 事项需投票表决,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准时出席,被授权的业主应携带业主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业主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出席大会)。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小区(大厦) 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负责收取)。
附:选票、表决票、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示范文本 注:开发建设单位应于第一次业主会议召开的前15天,将审议表决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同时通知每位业主。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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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有部分内;(三)邮寄。
特此公告。
厦门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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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小区(大厦)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业主委员会委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编号: 选票存根 4 5 6 7 编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票权数: 票 是否委托票:是□ 否□ (请在框内打“√”)
业主人数投票数: 票 领票业主签名: 1代理人签名: 2 3业主或代理人电话: 领票时间: 5 候选人 投票栏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建筑面积的票权数: 票 ; (2)业主人数(一户一人,即每个独立产权为一户,即经批准预售许可的单元号)的票
权数: 票。 业主(签名)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话:
说明:
、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从 人中选定 人)。候选人获得业主大
会投票过半数的赞成票当选。
、本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在你认可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投票栏内
打“○”,不同意的打“Χ”;
、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人数 为废票;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4、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
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关于选票的送达,对在家的业主,由事先确定的专人当面递交;对暂驻外地的业主实 行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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