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断电线,造成人员伤亡。
9.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夜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四)钢筋安装工程HSE监理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处工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4.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5.钢筋碎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6.高处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落伤人。
7.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员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8.钢筋骨架如需焊接,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及灭火器材,严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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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操作。
(五)高处作业的HSE监理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具,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需进行的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中间必需设隔离设施。
6.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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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六)施工用电的HSE监理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 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 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 ④ 配电线路设计,选择架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⑤ 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 。⑥ 选用标准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⑦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接用。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其架空高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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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2)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3)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排除。
9.施工现场配置的安全配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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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在适当地方。
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1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1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1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灯罩。
1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7.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8.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19.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2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21.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22.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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