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光和色彩
一、光
(一),光的分类
1、按光的性质可分为: 直射光:
直射光具有发光强度高,有明显的方向性,照射物体时,明暗面对比强烈,
界限分明过渡层次少,有清晰的明暗交界线,投影实而鲜明,而且光质较为强硬,所以,在影视中,直射光又叫硬光。硬光适于用来表现景物的轮廓形态、立体形态、粗糙物体的表面质感以及某种特定的大反差戏剧效果和人物的心理描写。
散射光:
散射光的光质柔和,没有明显的方向性,照射物体时,受光面与背光面之间过渡层次较多,没有鲜明的明暗交界线,光照平柔,也没有鲜明清晰的投影。因此,散射光在影视中被称为软光。由于软光具有柔和的特性,它适于用来表现影物所固有的色调反差,以及表现人和物的柔和平滑的表面质感。
2、按光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 主光:
在拍摄一场戏或一个镜头时,表现主要光效的光为主光,即在确定被摄对象的造型形象中起主要作用的光线。主光是塑造环境和刻画人物的主要光线,它决定环境光效的特征、光影结构和人物形体的塑造,主光又叫造型光。前面提到的各种光位、各种性质的光都可以做主光使用,只是完成的造型效果不同。一般常用的主光以直射光从顺侧位照射居多,因为这样的光生活中常见,如太阳、灯光多在人的上方。它又能表现被摄体的立体感和质感。主光必须有光源依据,是直接来自环境中的主要光源。主光产生的影子,是画面中唯一允许存在的影子。主光是摄影师和照明处理光线时首先考虑的光线。当主光确定之后,也就决定了画面光效和气氛。主光的光位、强度确定后,与不同亮度的副光配合使用可创造画面不同的软、硬调子,不同的反差,不同的光线气氛和效果。
副光:
也叫辅助光,是照亮未被主光照到的背光面的光线,对主光起辅助作用,它决定景物阴影部分的质感和层次表现,帮助主光塑造形体。
副光一般用散射光照明,不能在物体上形成影子;副光可提高被摄体阴影部分的亮度,冲淡多余的投影,但它必须保持主光形成的明暗关系。若超过了主光的亮度就破坏了主光在画面中的光效;副光要保持阴影的光效。传统的副光一般都是来自摄影机方向。自然光效法的副光是以环境反射光作为布光依据的。在自然环境中,如果阳光做主光,则天空光和地面环境反射光是副光的依据,在室内,墙壁、家具等环境反射光是副光的依据。副光可以有色度,它由环境色彩所决定。
主光亮度确定以后,副光亮度的强弱、与主光形成的明暗对比的变化可以改变景物的反差、确定画面影调的软硬,造成不同的光线气氛。主光与副光形成的亮度比值叫光比,光比是确定画面影调性质和光效气氛的重要因素。在传统照明方法中,光比是刻画人物性格和情感的重要手段,在一部影片(电视剧)或一场戏中,光比确定后一般不要轻易改变。它是随着人物性格的发展或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在现代的照明方法中,光比的处理不再那样严格,它是由光线状态所决定的。
轮廓光:
使拍摄对象的边缘轮廓明亮的光线。轮廓光属于逆光,能勾画出被摄体的轮廓,增强立体感,空间感。
背景光:
是专门用于照亮背景的光线,主要作用是使被摄体在背景中得到明显的表现。背景光可以有效地烘托主要对象,还可以表现特写的环境、时间。
3、按光的方向可分为: 水平方向:
顺光:
灯光高度与摄影机高度相接近、相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光线的投射方向和摄影机的拍摄方向相一致,为顺光,也叫正面光。
顺光照明的特点:物体被均匀照明,只能看到受光面(亮面),看不到暗面(背光面),投影被自身遮挡,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投影;层次平淡,对象具有暗轮廓形式;画面色调、影调主要由物体自身的色彩和明暗层次所决定,能很好地表达物体的固有色,但这时景物本身色彩的选择、明暗的配置十分重要;能冲淡被摄体的皱折,不能表现出物体表面凹凸不平的结构,不利于表现被摄体的立体感、质感,也不利于拍摄多层景物和大气透视效果,景物空间感不强,画面显得平淡,没有起伏,所以有时又叫做平光。
一般多用散射光做正面辅助光照明,或用小聚光灯做修饰光使用。有时也做主光用,获得影调柔和的造型效果。正面光常常用在高调画面的光线处理中。
前侧光:
光源的投射方向和摄影机的拍摄方向成45度左右角称为前侧光或侧顺光、斜侧光。
前侧光照明的特点:被摄体具有较大的受光面和较小的背光面,能产生明暗过度的影调层次,既能看到物体的全貌又具有一定的立体感,有利于表现物体的立体感、质感和形态感;前侧光照明下景物会产生投影,处理得好可丰富画面构图。一般多用直射光从侧顺光光位作为处理人物的主光,或修饰景物、人物的局部。前侧光是摄影艺术中运用最多的光线。
侧光:
光源投射方向与摄影机的拍摄方向成90度左右角的光线为侧光。 侧光的特点:在侧光照明下,被摄体受光面和背光面各占一半,投影在一侧。虽然物体看不清全貌,但亮面、次亮面、暗面、次暗面和明暗交界线等五种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