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动态监管记分标准(监理单位)
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 行为描述 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 处理依据 处罚处理 企业 企业 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1 条件验收 GQJL202002 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重要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第八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施工单位擅自施2 条件工的,监理单位未下发监理通GQJL202003 验收 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或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报告。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第八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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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动态监管记分标准(施工单位)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 行为 代码 违法违规 行为描述 施工单位未制定《重要部位1 条件验收 GQJZ204004 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或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未根据《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2 条件验收 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GQJZ204005 项进行自检自评;或施工单位未向监理单位提出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条件验收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参加重要GQJZ204006 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五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 处理依据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处罚 处理 企业 记分标准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3 — 8 —
未对重要部位和环节进行施4 条件验收 GQJZ204007 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的。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 责令整改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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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表1 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前 条件验收项目 编号 日期 致: (监理单位)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我方已完成 了 施工前条件验收自检工作,自检合格,计划 于 年 月 日实施,请予组织施工前条件验收。 该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 10 —
表2 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施工前条 工程名称 件验收项目 施工单位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主 控 条 件 验收 条件 监理单位 施工 自检意见 内容 验收要点 验收 结论 一 般 条 件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注:本表施工单位填报,作为施工单位条件验收申请和条件验收意见的附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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