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安全措施。
47. ( ) 升降平台严禁超载使用,载人作业时平台三边应有护栏并插上锁销,另一边作为专用出
入口。 48. ( )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9. ( ) 机动翻斗车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50. ( ) 无驾驶室的轮胎式拖拉机司机座两侧不得乘坐人。牵引无人操作的机械时,应有人乘坐
在被牵引机械的机架上护送。
51. ( ) 混凝土振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
拉振捣器。
52. ( ) 潜水泵带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应使用绳索拉拽。
53. ( ) 震动沉拔桩机用吊车悬挂震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震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
装有保险钢丝绳。
54. ( ) 配合土石方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
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有劳动保护措施。
55. ( ) 载重汽车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要的行
车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56. ( ) 风动凿岩机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57. ( ) 铲运机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 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58. ( ) 电动凿岩机电缆线当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时,应有防漏电措施,施工现场要设标
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
59. ( ) 建筑施工电梯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必须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装设在阴暗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60. ( ) 建筑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
经班组长检查后,方可投入试用。
61. ( )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
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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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 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3. ( )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但可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64. ( )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
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特殊情况下可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5. ( ) 履带式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满载荷或接近
满载严禁下落臂杆。
66. ( )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高速等作业。
67. ( )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
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自行 按规定、规范要求作业。
68. ( )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
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
69. ( )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测试
和试运转。
70. ( )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
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1. ( ) 低压蒸气锅炉运行中,应使用专用管子或铁棍撬动各种阀门。严禁在炉体上进行捻缝、
焊接、锤击以及拧紧人孔、手孔螺帽等修理工作。
72. ( ) 龙门、桥式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空通过。
73. (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74. (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安全检查的唯一标准。
75. ( ) 模板工程的验收主要是指质量方面的要求。
76. ( )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的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设置,角度控制在45°~60°。
77. ( ) 悬挑式脚手架的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不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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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 井架和龙门架在现场使用中都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79. ( )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用电设备标记。
80. ( ) 安全策划是依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文件全面进行的。
81. ( ) 安全管理是通过安全体系来运作,即建立安全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是安全管理的主要任
务。
82. (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应具有《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专业资质证书》。
83. ( )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
84. ( ) 提升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应配备通讯联络装置。
85. ( )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可搭接。
86. ( ) 工地围墙高度一般道路为2.5m,其他为1.8m。
87. ( ) 工地的保健急救指的是配备医药箱。
88. ( ) 深基坑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变形进行监测。
89. ( ) 对楼梯口、电梯井口的防护应定型化、工具化。
90. ( ) 悬空作业、支设高度在2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91. ( ) 安全目标管理中的目标是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92. ( )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93. ( ) 施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要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
94. ( )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95. ( ) 施工现场的围档设置主要是指工地的正面和两侧。
96. ( ) 围档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97. ( ) 脚手架应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
98. ( ) 卸料平台的支模系统应与脚手架连接。
99. ( )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不必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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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基坑开挖时,坑边0.5m范围内不准堆放土方。
101.( ) 电梯井门口安装的固定栅门上沿离地高度不低于1.7m。
102.( ) 塔吊的起重吊钩应装防止脱钩的安全保险装置。
103.( )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m。
104.( ) 塔式起重机在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105.( ) 土方机械作业时,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106.( )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107.( ) 照明变压器应使用自耦变压器。
108.( ) 井架物料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
109.( ) 工程项目内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四个环节之一。
110.( ) 脚手架拉结,通常沿垂直方向每三步(5.4m)设一处拉结。
111.( ) 防坠装置、防倾覆装置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两大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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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5m。
113.( ) 边长在10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114.( ) 临时木工间的面积在30m以上时,应配置一只种类适宜的灭火机。
115.( ) 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10Ω。
116.( ) 现场照明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特别危险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
117.( ) 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118.( )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
119.( ) 钢管脚手架搭设底步高度一般为1.6m,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大于2m。
120.( ) 保护零线应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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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22.( ) 与电器设备作电气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123.( )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124.( )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125.( ) 脚手架的外侧防护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同时脚手架的外侧应
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126.( ) 挂脚手架的检查时应对悬挂点的设计、部件的制作和埋设作为检查重点。
127.( ) 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28.( ) 基坑深度超过5m时,要有专项支护措施。
129.( ) 塔吊轨道应每隔6m设一根轨道拉杆。
130.( ) 工地安全员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31.( ) 对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应接受劳动部门、公司、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32.( ) 桩机可以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同时进行。
133.( ) 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可以用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控制。
134.( ) 遇大雾、大雨和六级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135.( )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指的就是施工用电这一项。
136.( ) 吊篮脚手架每次提升后必须经过验收才能上人作业。
137.( ) 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决定。
138.( ) 支拆模板作业时,2m以上高处作业应设可靠的立足点。
139.( ) 施工现场的每处通道出入口都必须搭设防护棚。
140.( ) 施工现场照明回路可以不设置漏电保护器。
141.( ) 不准使用平刨和圆锯合一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142.( ) 不宜使用起重机进行钭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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