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2、资金来源
资金按前附表第2项,资金支付按本工程合同条款支付。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及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单位还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取得投标资格。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l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合同内容及条款 技术规范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3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
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l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矿山基建投标价格及说明
7.l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火工材料及爆破手续办理的一切费用,安装、运输(土、石方倒运到运距1公里以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期内包含的所有风险、安全组织措施、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所报的单价中考虑。
7.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工程量计算单价。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3 本次招标不指定定额和计价办法,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以及资金条件情况自行报价。
7.4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报综合单价,再按设计工程量计算总价。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基建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合同实施期内包含的所有风险,投标单位均应在所报的综合单价中考虑。其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5报价说明
7.5.l 本工程实行中标后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总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安全、质量的承包方式,由于中标综合单价和总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工程量、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土石方开挖方式、企业自身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来计算填报综合单价。图纸外(正负一万元以上)的工程量及设计变更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为了便于投标单位计算综合单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下几种类别统计工程量及填报综合单价。
7.5.2土石方工程(挖方):计量单位为m3;工程量包括:矿山剥离、削顶、采准;道路、边沟、涵洞、路槽等土石方的挖方;单价组成包括:土石方的开挖、爆破、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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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配自卸汽车的运输、推土机推运土石方及场地平整及零星的挖方、填方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元/m3组合单价。
7.5.3道路填方工程:计量单位为m3;工程量包括:道路土石方填方工程量、填方按道路设计要求进行路基处理、压实等;单价组成包括:推土机推运土石方及填方路基处理、平整、碾压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元/m3组合单价(采用削顶后的石头)。 7.5.4泥结碎石路面工程:计量单位为m2;工程量包括:泥结碎石路面;单价组成包括:培路肩、路面磨耗层,泥结碎石路面、路面以下回填土及包括各种碎石基层等全部费用,按元/m2组合单价。
7.5.5基建工程综合单价及总价中考虑了合同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土石方类别变化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以及每次每项直接费在正负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决标后,中标单位应对综合单价合同承担以上风险责任,合同履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7.5.6结算时按南京XX院提供施工图中计算的工程量乘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每次每项直接费在正负一万元以上(不含一万元)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即为工程结算造价。 7.6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8、石灰石生产开采投标价格及说明
8.1石灰石矿山生产开采承包报价为吨矿石综合单价(不含资源税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承包期内生产开采承包的石灰石单价应为合同签订后当年的价格,但是当炸药、油料等主要材料涨跌价超过±5%时,据规定调整石灰石综合单价。
8.2石灰石生产开采承包规模为500万吨/年,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石灰石破碎机2000t/h的破碎能力组织生产,不得发生使石灰石破碎机待料空转、板式喂料机断料等现象,招标方将对投标方进行处罚,其中板式喂料机断料停转每次罚款壹仟元/台,破碎机断料停机每次罚款壹万元/台,石灰石粒径≥1000×1000×1200mm时每块罚款壹万元。 8.3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石灰石供应不及时,致使招标方停磨、停窑,将由投标方承担责任,投标方向招标方赔偿造成的招标方的一切损失费用,其中停磨一小时罚款贰万元/台,停窑一小时罚款贰拾万元/台。
8.4生产开采承包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8.5如投标方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质量要求或供应量的要求而发生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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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外,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8.6矿山工业场地设施建设由承包方按南京XX水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纸自行投资建设(承包及建设期间发包方不支付银行利息),承包合同到期后按房屋建筑工程部分评估后的净值转让给发包方。
8.7在同等价格、质量情况下,承包人应优先使用发包人提供的炸药。
8.8承包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10天内提交责任风险押金履约保函人民币800万元,履约保证保函用以XXXX石灰石矿山开采生产所涉及的产量、安全和质量等约定的保障。 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石灰石供应不及时,发包方断料停窑时,责任风险押金履约保函人民币800万元由发包方没收,如继续履行合同,承包方需在15日内重新提供责任风险押金履约保函人民币800万元,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8.9矿山基建由承包人投资建设,基建投资款按以下方式偿还:
8.9.1基建投资款总额=基建结算总价+基建建设期间利息(至石灰石破碎机开机运转日止)+还款期的利息。
8.9.2还款方式:从石灰石破碎机开机运转之日起,承包人基建投资款由发包人按月偿还,并与生产每月供应的石灰石一起结算和支付;
8.9.3月还款额=2.0(还款期在原石灰石价格上基础上单价附加2.0元/t)×每月石灰石结算量。
8.9.4还款期:从还款之日起至基建投资款总额全部还清日止,基建投资款总额还清后石灰石附加单价2.0元/t取消。
8.9.5如还款期遇国家银行调整,相应还款期的利息按比例进行调整。
8.9.6支付方式:承包人按月提供基建投资款还款全额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9、投标报价其他说明
9.1以上综合单价包括临时设施、水、电、道路、临时排水、临时道路等、从招标方材料仓库提取材料及现场装、卸货物;
9.2矿山基建及生产开采中的矿山道路、采场削顶以及采掘、铲装等设备(即破碎口以上)的投资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9.3矿山基建及生产开采需要的所有设备,均为投标方自带(前提是能够满足供应量,投标时提供设备清单),同等情况下投标人应优先考虑购买招标人收回的少量民采采掘设备;一旦合同终止,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设备、人员招聘培训到位,完全满足生产要求时方能撤出其设备、人员,或者要提前一年告知招标方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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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矿山基建及开采方案按照南京XX院的设计方案实施。矿山开采推进计划原则上以设计院的年度采掘进度计划作为蓝本,根据招标方的年度生产计划可适当调整。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年度需要的石灰石量及质量指标,在每年12月编制下年采掘进度计划及质量搭配方案,报招标方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每月30日前编制下月采掘计划、搭配计划报招标方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投标方应于当月30日以报表形式上报招标方当月生产情况(炸药、柴油消耗量、生产的石灰石量等)
9.6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供应的石灰石质量按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当石灰石质量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的指标时,招标方可采取折扣单价或折扣吨位的方式对投标方进行考核,当偏离指标较大时,招标方有权停止投标方石灰石供应,并要求投标方整改。 9.7招标方对投标方的矿山生产环节负有进行检查、监督的责任,当发现投标方某一环节不能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投标方整改,直至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为止。
9.8招标方负责协助矿区周边矛盾的协调;投标方负责办理矿山爆破手续及安全施工等所有施工、生产等手续。
9.9夹层、废石、剥离物由招标方指定地点堆放,或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搭配进厂。 9.10投标方不得转让、转租、分包和转包矿山;投标方转包罚款500万元,分包罚款200万元。
9.11投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当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招标方的监督检查。对其所属的人员、设备和设施自我承担责任。矿山的设备、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理、罚款和赔偿等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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