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个政府信息网络在线解答平台。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使政府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同时,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今后工作的重点将逐步由制度建设转向制度落实,这意味着我市政府自身建设将由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阶段逐步转向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完善、提高阶段。政府自身建设的这种阶段性变化,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完善机制 明确职责 着力提升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既是政府的一项常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始终保持长期建设的工作态势,抱定深入持久、常抓不懈的思想准备,打牢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行动基础,把制度建设工作与政府的中心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四大主题和16项制度融汇于推动工作的实践之中,在“深”字上做文章,从“实”字上下功夫,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并在推进过程中,抓好制度的落实,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以制度推行促进制度建设、以制度落实促动工作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迈进。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结合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今年我市政府自身建设需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抓紧抓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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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行工作,目前,市政府已经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制定出台了系列专项文件。2月底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下发了《丽江市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了“丽江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实施方案”、“丽江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与全面安排。二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2月底,我市成立了由和良辉市长任组长的“丽江市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大会”,和良辉市长对全市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强化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我市建立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机制,各县(区)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等牵头单位分别成立了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制度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要求。工作启动之时,市政府就明确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制定出台了细化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参加了全省万名干部参加的视频培训会。四是确定了今年工作的八大重点。4月份,我市正式启动了公务卡结算制度的相关工作,目前,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已发放了公务卡。五是推行目标倒逼管理。市政府将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实施政府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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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开展目标进度倒逼管理,对制度推进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适时监督检查,把制度落实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3月份,由市政府督查室、法制办、信息办和四家牵头单位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已对4县1区和多家市直部门实施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还与市监察局一道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将通过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查、组织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对制度的推行实施动态监控。
目前,全市5个县(区)政府和90%以上的市直部门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全员动员,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安排,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下一步,按照市政府关于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尽快转入制度落实、务求尽快取得实效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以下八大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务实、高效推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一是推行公务卡,规范公务消费工作,市政府已经明确6月底前必须完成向全市公务员发放公务卡工作,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二是对抗旱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三是明确政府部门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四是重点建立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开发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商品采购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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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是出台控制会议、文件、庆典、论坛和考察的措施,进一步明确量化要求和报批程序,确保全年1/3的各种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会议及论坛经费压缩20%等目标的实现;六是出台推行一线工作法、目标倒逼管理的配套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和监督考核程序;七是对省政府确定的“两个20项”和市政府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与50个重点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效率、效益、效果分析和评价;八是推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不断完善体系,提高部门进驻率、电子监察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要继续巩固、完善和提升实施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的各项工作
今年全市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是全力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但并不意味着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加大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落实力度、巩固延伸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坚持完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和量化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力度
要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理顺关系,在着力抓好市级部门深化实施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已制定出台和实施的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的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配套措施,切实将各项制度纳入本级政府及部门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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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用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局、国土局等四家牵头责任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全市面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助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推进实施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直部门的做法,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计划,不断推动工作落实。
2.下大力气巩固延伸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成效 要继续巩固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成果,在制度实施的范围上抓延伸,在制度执行的实效上下功夫。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巩固、调整、拓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实施成果。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和变动,按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机构和服务承诺,并切实抓好落实。市教育局、卫生局要认真总结去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在本系统的试点经验,并继续做好在教育、医疗事业单位及水、电、气等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且具备条件的“窗口”企业的深化拓展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直部门的做法,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上半年将实施范围拓展到教育和卫生系统,并逐步向水、电、气等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且具备条件的“窗口”企业推行。同时,充分发挥问责制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以问责制的强力推行确保其他制度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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