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慧项目招标技术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格
1.1 一般技术规范 1.1.1施工范围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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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合同执行要求
承包人应对下列工作,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负责。
(1)遵照本规格书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应用等各方面负责; (2)与各设备供应商联系,保证各设备及设计的整体的统一性;
(3)对全面的系统工作负责,保证所有的设备、部件和系统组成一个一致的合理的和完全整体化的控制和安防监视系统;
(4)负责设计所有部件,如信号隔离器、滤波器、保护装置、放大器、变换器和类似的部件。无论这些部件在规格书中是否特地提出要求,都应提供;
(5)对所有有关线路及设备负责提供保护,以免受雷击及感应电流的影响; (6)负责提供所有联动、报警及其它设备以保证安全及有效的运转; (7)负责控制系统标准软件及应用软件成功运行(根据业主的要求)。
1.1.3缺陷保证期
系统集成商应按实际交货、试运行、系统验收日期起在文件条款规定的缺陷保证期之内,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更换因材料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被更换的设备仍按本条款处理)和软件补丁的弥补,并赔偿业主方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1.1.4遵循设计标准和规范
(1)标准的缩写
以下缩写符号一旦出现,则应按如下给定含义理解: GB GBJ HG
中国国家标准
中国建设部标准 中国化工部标准
中国城乡建设和环保部标准
JGJ
YD 中国邮电部标准 SDZ SLJ IP CECS FS
中国水利水电部标准 中国水利部部颁标准
国际保护等级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美国联邦标准 美国齿轮制造商协会 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 美国焊接协会 美国水工协会
AGMA ASTM AWS
AWWA DIN
德国工业标准 法国国家标准
日本工业标准
AFNOR JIS IEC ISO ANSI IEEE BS EN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美国国内标准协会标准 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 英国标准研究所标准 欧洲标准
(2)参考规范标准和依据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JGJ/T16-92
《民用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设计规范》GB50198-94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图集》GJBT-471 《智能建筑安全防范及保障系统》 《公寓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设计手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住宅智能化电气设计施工图集》99X601 《楼宇对讲电控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系统示范公寓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1.1.5 提交的文件及图纸 (1)总体要求:
a. 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上均应有标书编号、图纸与文件的编号,并盖有系统集成商已做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
b. 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是清晰、完整并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否则业主有权拒收。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由系统集成商负责,由此造成的合同延误也由系统集成商负责。
c. 除标书中已规定了具体数目的资料外,其他与业主方有关的资料,也应提供不少于两份。
d. 只有被业主确认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如在实施中有必要修改时,系统集成商必须提出报告,并经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单位认可。
e. 业主将不批准那些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图纸和文件,甚至可以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在收到业主的审查意见后,系统集成商应修改这些图纸及文件直到业主满意,由此引起的合同延误由系统集成商负责。
f. 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系统集成商在收到业主通知后14个日历日内免费补齐这部分文件。由于系统集成商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
装、调试的延误,应是系统集成商责任。
g. 系统集成商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经业主和设计工程师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系统集成商对合同及系统功能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h. 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必须同时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形式(Word、Excel和AutoCAD 2007中文版)光盘2份。
i. 提供软件的功能说明、数据流程图、使用说明和有关的全部手册、文本(中文版)。
(2)各阶段提交的内容及要求: 1)投标时
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概述:内容包括原则,依据的主要文件,范围,主要的基础资料等; b. 系统的投标响应方案和说明;
c. 设备和主要材料(包括电缆)的型号、规格、数量表 d. 主要标准及产品的样本; e.工作计划表;
以及其他系统集成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图纸、证书及证明等资料。 2)约后30个日历日内
提交与招标文件一致的细化资料或经业主及设计联络会确定的相关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弱电系统的总体结构图
包括系统的各主要组成部分及相互之间的物理关系; b. 各子系统结构图
各个子系统的组成部分及相互之间的物理关系; c. 网络结构图
网络的拓朴结构,包括各个单元楼内和监控管理中心内的主要设备的连接方式; d.系统各子系统设备的安装布置图;
g.设备电缆连接的清册,接线图 h. 防雷系统安装图
防感应雷的避雷器的安装、接线图,接地系统图;
i. 土建要求的设计。细化资料中应明确所有预留孔的位置、数量、尺寸及偏差要求和预埋件的位置、结构尺寸、材料、数量及埋设的详细要求。
上述细化内容须经业主的批准及有关行业审批部门的确认。而且图中设备布置位置、负荷统计及主要尺寸的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将不允许再有变动。
3)设备制作及交货阶段 制作期间的试验、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报告中应有出厂时对设备的外观主要尺寸检验,出厂试验记录及会议纪要。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此说明书不应少于如下内容: 设备安装的方法及安装精度的要求; 设备的调试大纲及注意事项; 设备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格; 设备操作与维修手册; 产品合格证; 培训手册及培训计划。
(3)工作图和竣工图
系统集成商必须在施工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供2套正确的供其使用的图纸,图中详细标明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实施。此套图纸称为系统集成商的工作图。
在制造、安装、施工期间,原始图纸将根据需要作某些修改,标出正确的尺寸、大小及设备细部等,以及使用这些图纸提供一套设备安装完整而正确的记录。此套图纸称为系统集成商的竣工图。
竣工图应该是完整的,并应在相关工程完成28天内交给监理工程师。系统集成商应保证每份图纸是完整的,可作为所注工程的精确记录。系统集成商在其竣工图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提供3套竣工图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并提供系统竣工图电子光盘2份。
图纸应按协议好的体系编号,图纸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或ISO标准,尽可能用一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