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盟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3)

2019-04-14 10:28

第三,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并没有使“两个负担”得到减轻,在有些环节上反而有所增加。 一是财政负担未减反增。改革的初衷之一是想通过压缩编制、精简人员、分流干部等来减轻财政负担。实际上尽管全盟苏木乡镇行政编制减少了427名,事业编制减少了1725名,但是由于工作部人员少,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都返聘或在社会上招聘了大量工作人员。如扎赉特旗返聘人员达105人,乡镇较少的乌兰浩特市也返聘了41人。这些人员除75%的工资照发以外,还要追加报酬,社会招聘人员则另计薪酬,所以算总账财政负担并没有减少,有些地区反而比原来还

增加了。

二是农牧民负担并没有相应减轻,反而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支出和带来许多新的不便。如科右中期哈日诺尔工作部下边最远的村到归属的巴仁哲里木镇距离达到200多公里,到中心镇办事需要两天时间。可以说,工作部所属村屯到中心镇办事普遍不方便了,农牧民群众在这方面的反应比较强烈。我们了解到,同样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内地省份由于人口密度大、管辖面积小、公益设施健全,就不会遇到这些问题。所以,不分省区搞“一刀切”进行苏木乡镇改革确实

不符合客观实际。

第四,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后随之带来许多社会不

稳定因素。

一是第一轮改革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解决。2001年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政策与2006年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政策不一致,2001年的政策是分流人员三年后财政“断奶”,现在这部分人员心里不平衡,已经开始上访,要求与第二轮乡镇机构改革享受同等待遇,要求补发和照开75%的工资,并且第一轮乡镇机构改革还有其他一些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二是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后有一部分人返聘上岗了,没有得到返聘且无其他事情可做的人员开始上访要求返聘。三是改革尚存隐患。这次分流下岗的2100多人按75%开工资,到退休年龄后将以此作为基数办理退休手续,届时会与在岗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所核定的退休金出现明显反差。可以预见,到那时一定会引发分流人员新的大规模上访,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所以说,苏木乡镇机构

改革存在的隐患不容忽视。

第五,工作部与归属的中心镇关系不理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监督“真空”。 目前的运行情况是,工作部与归属的中心镇不存在隶属关系,平起平坐,各干各的,唯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才走到一起。工作部的人民代表选举的是自己

不熟悉的中心镇的政府领导,工作部实行的是任命制,不受制约。工作中工作部与中心镇的关系又显得很不和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矛盾,这些都特别不利于基

层政权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

第六,原与盟外交界的苏木乡镇撤并改为工作部,

不利于守边和处理好边界纠纷。 调查中了解到,与外省外盟市接壤的苏木乡镇多数属于边远地区,这次改革中基本上都被撤并变为工作部。如与吉林省白城市接壤的太本站,与通辽市扎鲁特旗接壤的西尔根、哈日诺尔,与锡林郭勒盟接壤的哈日诺尔,与黑龙江省接壤的扎赉特旗的七个苏木乡镇都变成了工作部。今年入春以来,许多地区都引发了争地占地事件,由于工作部不是一级政府,在处理事件上显得十分被动。这一现象也不能不引起我们

的重视。

三,对下步完善苏木乡镇改革的几点建议 通过这次对各旗县市的深入调研,我们首先感到我盟苏木乡镇机构改革问题必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认真研究,必须尽快寻求解决的办法。否则,会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进而影响全盟的经济社会发展,如果久拖不决,确实有可能出现积重难

返的情况。有鉴于此,对下步完善苏木乡镇机构改革,

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尽可能向上争取全面恢复已撤并的苏木乡镇。众所周知,恢复原苏木乡镇不仅有利于农村工作,还可以争取许多资金和项目,增加经济总量。但据了解,此项工作难度较大,全国进行撤乡并镇改革的省份已达52%,我区是试点省区之一,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信息看,这项工作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几乎不可

能。

第二,如果从我盟实际出发,应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有撤并有恢复。我盟2006年的撤乡并镇改革基本是按自治区50%左右比例要求实行了“一刀切”改革。通过三年的运行情况看,有些相距较近、产业相同、人文环境相近的工作部可以完成彻底撤并,而一些区域面积大、人口多、产业不同的工作部和一些边界工作部应该恢复原苏木乡镇,以利于经济发展和方便群

众生产生活。

第三,如果全面恢复和部分恢复都做不到,就应该彻底完成苏木乡镇撤并改革,将所有工作部全部撤出,由中心镇直接管理。个别工作部情况特别特殊的每个旗县市也只能保留1---2个(最好彻底撤并),这样既彻底完成了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同时又让在工

作部工作的同志不会再有临时思想,中心镇也会在辖区内搞好规划管理,引导和带领农牧民群众发展生产,

脱贫致富。

第四,搞好人才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无论是全面恢复、部分恢复还是彻底完成撤并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名称的改变,而是需要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等都要做相应的调整。如果全面恢复原苏木乡镇,同时也应该增加人员编制和职能,部分恢复也是这样,操作上与中心镇相比应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都是一个水平,一样待遇。如果彻底撤并,对在工作部工作的同志要相应做好合理安置和职能职责移交等工作,稳定干部队伍,以利于长远工作。恢复原苏木乡镇,若重新招聘人员,应首选分流下来的那些有基层工作经验、懂专业技术、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上,要在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一批基层干部,一年试用期合格应给予解决编制问题,

为基层组织补充新生力量,注入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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