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了,只能画叉,然后看画叉的人走的地方,只需在这个叉关于中心对称的地方画叉即可。 必胜方法:在中心画圈,不管对面叉是话横竖 ,还是斜角画叉,保证画圈的斜角能3个的那个斜角位置是圈,就能利用小三角2条边都能成3。
那么,由上述三例我们可以看见,有些游戏确实根据规则有必胜情况,那么,什么样的规则才会确定必胜的情况呢?个人认为,对于游戏不能决定结局的情况有以下几点:一、游戏规则如果存在游戏的发生状况不能有人来决定,即只能是在统计学上有比较,那么在进行有限次游戏的基础下,游戏规则不能决定游戏的结局比如说,在游戏规则情况下,每一方胜的情况出现几率不相同,即胜率不相同,只能说明这是个不公平的游戏,但是,在进行有限次的游戏下,是不能预计到游戏的结局的。举个例子,比如说两个人在一副去掉大小王的扑克牌里面抽牌,规定,抽出的点数如果是偶数则是A胜利,点数是奇数则为B胜利。那么在这个规则下,A的胜率有4/9,而B的胜率有5/9,但是每个人并没有必胜的策略,也就是说,这个规则是不能决定结局的。二、游戏的胜利条件是根据比赛者的能力决定的,而不是通过规则决定,这个例子就更加常见了,一些体育竞技项目,棋类竞技项目,凡是一些能够用比赛的方法进行的游戏,规则并不能决定结局,因为这些游戏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参赛者的非智力因素。
那么对于游戏规则能够决定游戏结局的情况,一般我们就认为是不公平游戏,或者说是必胜游戏,这一类游戏不像上述提到的情况,跟概率和人的因素是无关的,主要是取决与游戏本身,也就是说,无
论是谁来进行游戏,结局都只有一种。这种游戏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先手必胜型:也就是说,先手能够具有第一步占据中心位置,从而后续手段只要进行与后手进行的手段形成“中心对称”即可,最终后手会形成“无子可动”的局势从而造成输的结果。二、后手必胜型,这种游戏就是不存在中心位置,对于先手的任何一种做法,后手总能找到与之对应的做法,从而造成先手“无子可动”的局势。三、制定的规则,可以通过枚举形式使得每种情况都是指向同一个结局,就好比上述提到的圈叉棋的改进规则,对于棋盘上每个点的走法都可以枚举出来,然后再判断其结果,如果指向同一种结局,那么在此种游戏规则下,游戏结局就是既定了的。
因此,对于规则是否决定了游戏的结局,只要还是要考察这种规则的性质,因此,我们进一步可以想到,生活中一些比赛,其实并不是我们自己能力的不足,往往有些时候是因为规则的限制,从而导致了我们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通过对规则的审视,从而能够让我们更好的了解竞争与游戏。
3、雇主与雇员的监督博弈
这里,V是雇员的贡献,W是雇员的工资,H是雇员的付出,C是检查的成本,F是雇主发现雇员偷懒对雇员的惩罚(没收抵押金)。同时,我们假定H
雇主
检查 不检查
偷懒 -C+F,-F -W,W 雇员
不偷懒 V-W-C,W-H V-W,W-H 1) 求解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2) 求解雇主支付W为多少时,其期望收益最大?
3) 与雇主不能没收雇员的抵押金F相比,前述两个问题答案的差别在哪
里?如何理解这种差别?
4) 收取抵押金的雇主如何建立雇员对其的信任机制?
5) 从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看,作为政府是否应禁止雇主向雇员收取抵押
金?为什么?
6) 监督博弈的模型是否可以用来解释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评估检查?如
果可以,请加以分析。
答:设α、β分别为雇员的偷懒几率和雇主的检查几率。 (1)、
Π(雇主)=αβ(-C+F)+(1-α)β(V-W-C)+α(1-β)(-W)
+(1-α)(1-β)(V-W)
=(F+W)αβ-Vα-Cβ+V-W
对Π(雇主)求导,其中α为常量,β为变量。在导函数为零时, Π(雇主)获得最大收益,即是一个混合纳什战略均衡点。 事实上,Π’(雇主)=(F+W)α-C 令Π’(雇主)=0,求得: α=C/(F+W)
说明当雇员的偷懒几率为C/(F+W)时,雇主的检查几率无论为多少,其收益总是不变。
另一方面,Π(雇员)=αβ(-F)+(1-α)β(W-H)+α(1-β)W
+(1-α)(1-β)(W-H)
=- (W+F)αβ+ Hα+W-H
和上面对雇主的处理方式一致,对Π(雇员)求导,得到: Π’(雇员)=- (W+F)β+H 令Π’(雇员)=0,求得: β=H/(F+W)
说明当雇主的检查几率为H/(F+W)时,雇员的偷懒几率无论为多少,雇员的收益不变。
(2)、对雇主而言,Π(雇主)= (F+W)αβ-Vα-Cβ+V-W 代入(1)中求得的α、β值 Π(雇主)=V-W-CV/(W+F)
当W+F=CV/(W+F)时,Π(雇主)可以取得最大值。 即
,Π(雇主)的收益将会得到最大值。
(3)当F=0时,α=C/W,β=H/W。
显然,α、β的值都变大,而使雇主获得最大收益的W值也将变大。
无法没收雇员的抵押金的情况下,雇员的偷懒的状况将加剧,雇主的检查力度也将提升,同时,需要以一定的相对高的工资来维持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这样的运营状况是一种高成本的运营:雇主要花费更多来进行检查而偷懒的状况并不能好转,因为雇员的损失减少;雇主付出的工资将会增加,整个收益效果大幅度下降,不符合雇主的利益。这就如同一个人向出租店借用一台相机,交了500元的押金。由于知道出租店不能没收自己的押金,在使用过程中就显得不那么小心,结果损坏了,出租店只能获得比如300元的赔偿,而仍需要将押金还给那个人。如果出租店可以没收租用者的押金,那么,这个人将会小心使用,否则,损坏后的赔款将是800元。这里,就一定程度上,用抵押金的方式,约束了租用者。
(4)、首先,要用一种公平的方式,每人收取抵押金。而后,在雇主
和雇员的监督博弈中,履行制定的策略,没收抵押金的应该给予通报,是所有雇员知道,谁将得不到抵押金。最后,在返还抵押金的时候,如数还给该得到抵押金的雇员。
这只是如何操作抵押金的极小的一个方面。
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从第一题的结果看出来,抵押金越大,偷懒的几率会减小,那么雇主可以适当得制定抵押金的数额,从心理上先对雇员的偷懒状况做一个约束,而后,以一定几率的检查,确实使那些偷懒的雇员及损失工资又损失自己交的抵押金,那么雇员的偷懒状况将会走向平衡点,这样,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用平衡已经初步建立,最后,适当提高工资,对信用状况好的员工降低抵押金,以示区别对待,或者说是一种“歧视”,使得抵押金制度更趋向与公平。 (5)、政府不应该禁止雇主向雇员收取抵押金。
不妨假设禁止收取抵押金,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
首先,如上面的分析,禁止收取抵押金,雇员的偷懒状况会严重,雇主的收益将下降。雇员的偷懒浪费的是原材料,雇主收益下降造成雇主的纳税额下降,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财政,雇主的纳税额下降,将会造成国家的财政收入下降,这里跳过了地方财政这一环节,而事实上,这是同一回事,只不过地方财政的反应更为灵敏。财政收入的下降造成福利事业的资金不足,解决途径将会有两条:1、降低福利标准;2、提高个人税种税率。如此,雇员的纳税额将会上升然而受到的福利待遇却在下降。生活质量难以保证,其工作积极性将受到打击,那么雇主的收益率将会更低,于是出现失业上升等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