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4.1 建设规模的确定
某项目作为某区政府行政机关的重点住宿地点,其绿化景观环境存在以下问题:空间划分不明确:停车空间、生活空间、绿化空间、农作空间无明确划分,导致场地功能重叠,形成安全隐患与场地的浪费;交通组织不明晰:宿舍区域以硬质铺装为主,但缺少明确的交通组织措施,导致停车、行车、行人相互穿插的现状;功能场地、配套设施不完善:场地现状缺少前期规划,全区没有设置休息设施、垃圾箱、路灯等基本的配套设施,同时也缺少休闲绿化场地与符合规范的停车场地;景观特色不突出:宿舍及周边景观方面的设计与建设,现状以行道树为主,未能达到“可行可赏,可游可居”的园林式居住环境。
某项目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总投资400万元。改造工程场地位于某区某路与某路之间,西至水系,东至新区宿舍B、C栋西侧边线。包含:沿河绿带与行道绿带、宿舍区域、中心绿带、某路绿化四大方面,总景观改造面积共9413㎡。
4.2 建设内容
某项目绿化景观改造工程面积共9413㎡,详细如下:
(1)沿河绿带与行道绿道(宿舍与水系之间道路两侧绿化),景观面积共4184㎡;
(2)宿舍区域(F-E-D-食堂宅间绿地),景观面积共3282㎡; (3)中心绿带(F-B栋之间绿化地块),景观面积共600㎡。 (4)某路绿带设计(入口牌坊至食堂旁十字路口处),设计段长度842M,景观面积共1347㎡;
18
第5章 项目设计及建设方案
5.1 设计原则
坚持国家住建部提出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导原则,即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系统性、工程带动、因地制宜的“五个统筹”等原则。
山、水、文化三位一体的原则。综合山、水、文化要素,保护城市山水格局。
生态隔离与景观延续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不同绿化景观的过度和连续性。
贯彻“五性、四结合”的规划原则。
五性:系统性、前瞻性、群众性、地域特色性、可操作性。 系统性:按照园林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等原理规划建设各类绿地;形成点、线、面、环、楔相结合,条块清晰完整的绿地网络系统,发挥生态,游憩,环境,减灾等综合功能。
前瞻性:紧扣城市发展脉搏,为城市绿化的远期发展打下基础。 群众性:在绿地改造、规模及规划内容等方面,不仅考虑资源特征,更要从绿地的服务功能出发,方便群众游憩。
地域特色性:根据新区所处的植被气候区域,因地制宜地选择适生物种配置成群落,与新区文化紧密结合,形成地域特色。
可操作性:规划切合实际,又具有弹性,可操作、可调节。 四结合:功能与景观结合;城镇与农村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建设与管理结合。
5.2 设计愿景
(1)整体环境-闲庭信步、看花开花落,悠然之心、望云卷云舒; (2)道旁绿地-生态自然的休闲空间;
19
(3)宅间绿地-绿色舒适的生活空间。
5.3 设计范围
设计场地位于某路与某路之间,西至水系,东至宿舍B、C栋西侧边线。包含:沿河绿带与行道绿带、宿舍区域、中心绿带、某路绿化四大方面,总景观设计面积共9413㎡,详细如下:
(1)沿河绿带与行道绿道(宿舍与水系之间道路两侧绿化),景观面积共4184㎡;
(2)宿舍区域(F-E-D-食堂宅间绿地),景观面积共3282㎡; (3)中心绿带(F-B栋之间绿化地块),景观面积共600㎡。 (4)某路绿带设计(入口牌坊至食堂旁十字路口处),设计段长度842M,景观面积共1347㎡;
5.4 设计依据
(1)《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5.5 电气工程
5.5.1 设计依据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观范》(GB50217-2007); (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 (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5.5.2 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为区内景观照明。
20
5.5.3 供配电系统
(1)本项目所有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均按三级负荷供电。 (2)本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为TN-S接地系统,电源电缆的PE线须重复接地,接地极埋深1.0 米,接地电阻须小于4 欧姆,否则须增设人工接地极。各配电箱、灯具等金属外壳须PE线可靠连接,以防止漏电。各馈电回路的末端须设重复接地,接地极埋深1.0米。
(3)配电箱需做重复接地,在建筑中可利用建筑基础做接地极。配电箱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 欧姆。
(4)各类灯具安装须由电气施工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及时预埋管线等。
(5)各回路均穿重型难燃厚壁PVC管暗敷,埋深0.7m 。各回路穿越车行道时须穿大二号镀锌钢管保护,保护管埋深1.0米,两端超出路基1.0米。各回路敷设路径可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做适当调整。
5.5.4 设备安装
(1)灯具的安装所有紧固件要求为不锈钢材料,其他金属构件灯具必须做防锈、防腐处理,具体可参考国标08D800-5 。
(2)立面安装的灯具施工应按照园建详图上的指定位置安装。照树的埋地灯及泛光灯,灯中心离树外皮至少500mm。
5.5.5 线管敷设
(1)线管施工:
a、主电缆采用VV电缆,室外穿硬塑料线管敷设;其穿管埋设深度为:在自然土层及绿地中为0.7 米;过车处埋深为1.0米,且需穿过路保护管(镀锌钢管),过路管两端须长出路面各0.5米;
b、线管在与其它管路交叉、平行时,应按规范要求的间距执行;
21
电线在其连续点、分支处、盘留点、方向改变处及其它管道交叉处;地面设管线标志;并根据实际需要做电缆敷设接力井;如线管敷有冲突时,在满足电气规范要求下可适当调整。
c、所有接线都须在接线盒内进行;接头和线盒必须做防水处理; (2)线管施工注意事项:
a、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外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为电缆外径的10 倍;
b、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敷设前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
c、电缆在灯具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
d、硬质塑料管连接应采用插接,其插人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5.5.6 景观照明系统控制
环境照明系统控制方式2种:时间控制和手动控制;时间控制采用可编程定时开关设计,可做适当编程调整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5.5.7 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为TS-N系统,配电箱进线需做重复接地,在建筑中可利用建筑基础做接地极。配电箱重复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欧姆。
(2)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破坏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节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接地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