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机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民事纠纷快速反应调处机制,既维护好群众正当权益,又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
(三)要进一步优化法庭工作方式方法。各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法院尹院长注意“三个方面问题”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庭审判、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与判决、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五个关系”,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诉讼调解。加强调解工作是**法院的优势,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在思想上把“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作为法庭工作的第一追求,切实树牢“调解结案就是高质量的审判”的观念;在行动上把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庭办案的最佳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强法庭调解工作。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原则,虚心学习宋鱼水法官“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技巧,切实改进诉讼调解方法,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去办案,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增强调解效果。要在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审前调解机制,使全市法庭调解工
11
作稳步向前发展。根据省院要求,“五化法庭”调解撤诉率必须达到****%以上,希望全市人民法庭要再接再厉,为争取今年实现“全市民商事调解和撤诉率达****%以上、纯调解率不低于****%、力争达到****%”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优化法庭工作方式,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尊重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和特点,不得参与招商引资、催粮收款、计划生育、包村蹲点等法定职责外工作;在此前提下,要着眼提升法庭地位和权威,进一步完善法庭执行制度。经中院党组研究,这里就法庭执行问题作以下统一规定:一是各法院要把一定限度的案件执行权配臵到人民法庭;二是人民法庭执行的案件,限于被执行人在辖区内的案件,本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并且是不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三是人民法庭在执行案件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坚持依法、慎重的原则,特别是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当地党委、政府、知名企业、村庄的案件,要慎之又慎,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在业务管理上,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各法院执行局统一行使执行裁判权,并且负责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三、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在抓
12
好法庭监督管理上狠下功夫
监督促公正,管理出效率。人民法庭工作能不能搞好,监督管理是关键。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发扬“制度建庭”的优良传统,继续深入实施“制度管院”战略,努力在抓好法庭监督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以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切实规范完善决策、审判、队伍、行政“四大管理”,实现法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一)要进一步健全对法庭工作的纵向监督指导机制。去年中院成立了以****副院长为组长,由民一庭、民四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下步,要进一步加强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纵向监督指导体系,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法庭司法水平共同提高。要认真贯彻省法院《落实重心下移方针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的意见》,把定期安排部署同经常性调度检查结合起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性法庭工作会议,对每处法庭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工作调
13
度,每月至少一次工作通报,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要在加强面上指导、宏观指导的同时,大力推行基层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和各法院负责同志都要确立联系点法庭,实施针对性指导,特别是对相对落后的法庭,更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全市法庭整体协调推进。
(二)要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分类指导的横向工作机制。目前,人民法庭已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小法院”。基层法院整个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对法庭工作都负有责任,需要各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希望各法院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主要领导要对法庭工作负总责,健全完善以民一庭为主、各部门对口指导、齐抓共管法庭工作的体制,对人民法庭的决策、审判、队伍和行政等实施全面管理。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这次会后,各基层法院都要成立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一名院领导担任组长,民一庭、政治部门、行政装备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庭的负责人作为成员单位,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研究决定本辖区人民法庭工作重大事项,部署人民法庭工作任务,检查考核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要进一步健全人民法庭管理约束机制。人民
14
法庭远离法院机关,工作环境相对复杂,因此,对人民法庭的管理约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和各人民法庭要紧紧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从健全制度入手,对现有法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查阙补漏,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加强完善、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以确保法庭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每项制度都科学、管用,行之有效。目前,省院正在着手制定《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待讨论修改后下发各法院。希望全市人民法庭要狠抓落实,做到以规章治理法庭,以制度约束权力,切实规范审判活动,规范干警行为。健全人民法庭管理约束机制,重在规范化建设。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着眼法庭职能规范化、审判工作规范化、队伍管理规范化、行政管理规范化、装备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四大管理”,特别是在法庭日常行政管理上,要切实加强便民设施管理,设臵安检器、公示栏、宣传栏,有条件的要设臵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对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风险提示以及审理程序都要上墙公示,通过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树立全市法院良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