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项目规模,所需施工人员数量不多,上述废污水水量不大,但如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所以,施工期废水不能随意直排。其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②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石灰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③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4、施工垃圾的环境影响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将涉及到土地开挖、管道敷设、材料运输、基础工程、房层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 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所以本工程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收环卫所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征土地新建厂房建设,对原有植被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地目前为空地,地势平坦,无珍稀动植物,同时建设单位新建绿化面积达3500平方米,进行生态补偿,故施工期对项目地生态影响较小。 - 35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空气环境 (1)有组织排放废气 ①锡及其化合物 本项目光伏逆变器在装配工序进行焊锡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排放量为0.064t/a,排放浓度为0.0038mg/ 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锡及其化合物标准,即≤8.5 mg/ 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燃烧废气 本项目加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2)高空排放,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58t/a、0.092t/a、0.22t/a,排放浓度分别为46.3mg/m3、7.3mg/m3、17.5mg/m3。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即烟尘≤200mg/m3;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即SO2≤50mg/m3、NOX≤15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颗粒物 本项目喷砂工艺会产生颗粒物,产生量为28.8t/a,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排放浓度为59.4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标准,即≤120 mg/m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焊锡工序未未收集到的锡其化合物、喷砂工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①大气环境保护距离计算 本报告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1)”测算。污染源参数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下表。 表7-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 污染源 污染物名污染物排放率面源高度位置 称 (kg/h) (m) 锡及其化0.007 10 焊锡区 合物 0.03 10 焊接区 颗粒物 喷砂区 颗粒物 0.16 10 面源面积(m2) 6000 8000 50 小时评价标准计算结果 (mg/m3) (m) 0.06 0.9 0.9 无超标点 无超标点 无超标点 *说明:表中面源长度、宽度指厂房门、窗、换气孔等排放面源总面积的等效长度、宽度;表中数据单位见计算公式中的单位,颗粒物评价标准以TSP日均值的3备计算。 - 36 -
根据计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GB/T3840-91《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规范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无组织排放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Qc1?(BLc?0.25r2)0.5LD CmA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L -------卫生防护距离,m r -------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 -------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利用《大气环评助手软件》计算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2。 表7-2 无组织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产生点 焊锡区 焊接区 喷砂区 污染物 锡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颗粒物 Qc 0.007 0.03 0.16 Cm 0.06 0.9 0.9 r 43.7 50.5 3.9 A 350 350 350 B 0.021 0.021 0.021 C 1.85 1.85 1.85 D 0.84 0.84 0.84 L计 2.989 0.567 34.226 L 50 50 50 *说明:表中数据单位见计算公式中的单位,颗粒物以TSP计。 本项目设置的焊接、焊锡区在车间内没有隔断,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规定“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为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综合考虑本项目建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实地调查,目前本项目在厂界周围100m范围内均为已建工业厂房或空地,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后,尾水最终排入白屈港河,其中水污染- 37 -
物COD、SS、氨氮和TP最终排放量分别为0.29t/a、0.1t/a、0.024t/a、0.0024t/a。 经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水质、水量均在污水厂接管范围内,不会对污水厂处理能力造成较大冲击。根据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该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白屈港河现有水体功能类别。 3、固废 3.1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各环节产生的边角料、喷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钻孔及铣槽等金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滤尘,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滤尘主要为小颗粒无法再用的钢砂,与使用多次后的废钢砂一起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工程分析生产各环节产生的边角料、喷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钻孔及铣槽等金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滤尘,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焊渣、废钢砂、滤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不合格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遵循分类收集和外售综合利用的原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7-3。 表7-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固废名称 边角料 废钢砂 滤尘 焊渣 不合格品 废切削液 废机油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 属性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产生工序 切割、机加工等工序 喷砂工序 布袋除尘装置 焊接工序 检验工序 机加工 设备维护 员工活动 废物 代码 85 85 85 85 HW49 HW09 HW08 99 产生量 (t/a) 2000 47.65 外售综合利用 15 0.2 1.6 0.5 30 900-044-49 900-006-09 900-249-08 — 当地环卫部门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回收站 利用处置 方式 利用处置 单位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约为2094.95t/a,其中危险固废的量为2.3t/a,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遵循分类收集和外售综合利用的原则,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1)危险固废 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切削液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不合格品属于“HW49废电子电器产品”,委托有资质单- 38 -
位统一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焊渣、废钢砂、滤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厂内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3.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分析 3.2.1包装及贮存场所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2062.65t/a,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将各类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清扫收集,各项一般工业固废于每月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3t/a,每半年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设置5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堆放处,及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处,所有固废在贮存期间无贮存问题,能够满足贮存需求。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3.2.2固体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厂内收集后,统一外售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3.2.3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废机油(HW08 900-249-08)和不合格品(废电子元器件)(HW49 900-044-49)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3.3环境风险评价 对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项目产生的固废无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建设单位应结合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建议,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