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现场灭火完成后要对起火地点进行全面的撒水消尘并及时修理恢复皮带运输系统。
③对于比较严重的着火要请示公司并做好处理火灾或人员撤离的准备。
20、井下电气设备着火应急预案
20.1应急组织机构责任人及职责:
①机电副矿长。
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情况,组织、协调电缆着火后供电系统的运行操作,电缆检修恢复处理工作;依据电气设备着火情况下达作战命令;依据电气设备着火情况或引发矿井火灾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
②应急抢修组
组 长:各生产队负责人 副组长:各生产队机电副队长 成 员:电工检修班成员
职 责:依据电气设备着火的实际情况,部署、指挥现场灭火,制定并实施抢修方案。 20.2汇报程序:
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发现人向管辖单位或部门值班人员及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着火的严重程度等;由调度室向管辖单位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机电矿长、调度主任汇报;机电矿长依据电气设备着火严重程度或引发矿井火灾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并由矿井救灾指挥部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灾害处理。 20.3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①应立即切断着火电气设备的上级电源开关,在未停电前,人员不得靠近着火电缆。
②灾情不大时应根据现场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组织力量直接灭火,灭火后并现场监督2小时,以防止复燃。
③现场负责人指导检修电工尽快将故障点隔离,维持供电系统的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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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对设备及电缆进行修复或更换。
⑤直接灭火无效,立即通知组织风流下方人员撤出并切断通往灾区的所有电源;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并由矿井救灾指挥部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定隔绝火区、停止供风、反风等措施进行灾害处理。
⑥机运队应准备好应急材料:高压接线盒2台(完好备用);进口高压绝缘胶布5盒;黄蜡带5盘;冷补胶5公斤;185铜连接管10个;50铜连接管10个;低压四通接线盒2台等相关备用材料。
21、井下电缆着火应急预案
21.1应急组织机构责任人及职责:
①机电矿长。
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情况,组织、协调电缆着火后供电系统的运行操作,电缆检修恢复处理工作;依据电缆着火情况下达作战命令;依据电缆着火情况或引发矿井火灾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
②应急抢修组
组 长:各生产队负责人 副组长:各生产队机电副队长 成 员:电工检修班成员
职 责:依据电缆着火的实际情况,部署、指挥现场灭火,制定并实施抢修方案。
21.2汇报程序:
当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发现人向管辖单位或部门值班人员及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着火的严重程度等;由调度室向管辖单位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机电矿长、调度主任汇报;机电矿长依据电缆着火严重程度或引发矿井火灾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并由矿井救灾指挥部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灾害处理。 21.3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①应立即切断着火电缆的上级电源开关,在未停电前,人员不得靠近着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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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
②灾情不大时应根据现场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组织力量直接灭火,灭火后并现场监督2小时,以防止复燃。
③现场负责人指导检修电工尽快将故障点隔离,维持供电系统的继续运行。 ④根据电缆的损坏情况对电缆进行修复或更换。
⑤直接灭火无效或着火巷道烟雾较大时,立即通知组织风流下方人员撤出并切断通往灾区的所有电源;汇报汇报上级领导和矿救灾指挥部,并由矿井救灾指挥部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定隔绝火区、停止供风、反风等措施进行灾害处理。
22、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应急预案
22.1组织机构
根据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当发生井下采空区自然发火事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同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其成员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指挥是处理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在副总指挥和矿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妥善计划;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多听取来自灾区现场人员的反映,会同指挥部成员根据事故情况拟定救灾方案和措施;经常与上级取得联系,根据救灾的进程,随时决定是否有必要调度其他救护力量。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营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证征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专用许可证。
(3)调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指挥部,为指挥部成员;立即将事故的情况报告协议矿山救护队,按指挥部成员各单通知各级领导到指挥部报到;及时向下传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通知调度员召集有关人员待命,随时掌握、记录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详细记录救灾过程中的全部情况。
(4)生产技术部:接到事故通知后到指挥部报到,负责准备必需的图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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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5)安监部: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人员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井行检查控制,无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6)机电部:接到事故通知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掌握矿山停送电和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7)通风部: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以及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通风工作。
(8)运输部:负责将遇险人员安全送往井上,保证将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送到事故地点。
(9)医疗部: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治疗、护理和组织药物等工作。 (10)后勤部:负责遇险人员的安置、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门:负责救灾人员的保卫工作,维护救灾工作秩序,协助安监员检查井口,按指挥部命令设置岗哨;密切注视坏人的破坏活动,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组。及时准备必需的抢救器材,并运送到救灾地点。
(12)各队队长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到指挥部报到,听候命令;负责查明本区队、本班人员、留在井下人员,立即汇报指挥部;采取措施将灾区人员组织带领撤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见到的事故情节、危害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详细汇报指挥部。
(13)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职责: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性质、原因、遇难人数等详细汇报调度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撤离,情况紧急时可按避灾路线做出应急措施,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汇报。
(14)矿灯房负责人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矿灯负责人立即停止矿灯的发放,根据灯牌号码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汇报指挥部;立即准备好50盏完好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并检查其它矿灯保证完好;救灾期间必须留值班人员发放矿灯,每发放一盏矿灯必须有指挥部的特别许可证;通风部派专人立即进行自救器的检查和漏气试验,准备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灾人员使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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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其它自救器保证完好。
(15)地测部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16)值班调度员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通话,并发出事故信号;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报到,并留有记录时间;指挥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灾人员向指挥部的报告应立即通话或传达。 22.2汇报程序
当发现采空区一氧化碳异常时立即汇报通风队。 22.3应急措施
(1) 自燃火灾一般容易发生在回采工作面的两巷(进风巷和回风巷)、两线(工作面开切眼和停采线)和工作面地质构造、采空区等大量浮煤堆积地带,火源隐蔽,但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易于发现,加强对这些地点有害气体(尤其是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对于及早采取预防和处理内因火灾的措施意义重大。
(2)针对我矿煤层有自燃倾向性的特点,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定采用以氮气防灭火为主,辅以束管监测、均压通风、堵漏等综合的防灭火方式。
(3)针对可能发生自燃火灾的回采工作面,在开采技术方面,一是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遗煤;另一方面是加快回采速度。采用氮气防灭火,具体内容下面将详细叙述。
采空区注氮防火: Ⅰ、注氮方式
总体采用间歇式注氮防火,采后工作面采用连续性封闭式注氮防火。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则需注氮:
① 采空区气温或煤温超过30℃或每天温度上升10℃时; ② 采空区出水温度超过30℃时;
③ 工作面局部地方出现火灾征兆,如挂汗、焦油味或烟气味时; ④ 工作面因故停采、过断层、停采时间超过5天时; ⑤ 工作面撤架时间超过一个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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