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查明本区队、本班人员、留在井下人员,立即汇报指挥部;采取措施将灾区人员组织带领撤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见到的事故情节、危害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详细汇报指挥部。
(13)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职责: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性质、原因、遇难人数等详细汇报调度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撤离,情况紧急时可按避灾路线做出应急措施,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汇报。
(14)矿灯房负责人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矿灯负责人立即停止矿灯的发放,根据灯牌号码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汇报指挥部;立即准备好50盏完好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并检查其它矿灯保证完好;救灾期间必须留值班人员发放矿灯,每发放一盏矿灯必须有指挥部的特别许可证;通风部派专人立即进行自救器的检查和漏气试验,准备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灾人员使用,并检查其它自救器保证完好。
(15)地测部部长: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16)值班调度员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通话,并发出事故信号;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报到,并留有记录时间;指挥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灾人员向指挥部的报告应立即通话或传达。 27.2汇报程序
井下发生灾害地点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人员。
27.3应急措施
①当作业地点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灾区及附近人员要沉着冷静,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②综掘队当巷道迎头发生煤尘爆炸时,迎头人员要迅速后撤,并在爆炸后安全地点把风筒拆开,防止有害气体向外漫延扩散。
③应急措施:背向气流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
35
面积,以便减少烧伤;爆炸过后,处于灾区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至安全地点或升井;处于回风侧人员,应迅速配戴好自救器沿最短线路撤至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待命或升井;在撤离过程中,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④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协议矿山救护队,并迅速召集救灾组织成员,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基地设在集回口处,救灾组织应迅速准备好救灾物资,听候指挥部部令。
⑤矿山救护队下井后,经过与救灾指挥部统一协商,确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小队为单位进行抢救;救护队员除配戴氧气呼吸器外,还须携带一定数量(根据灾区人员确定)的自救器救护物品;发现遇难人员首先将其抢救脱险或发给自救器等救护物品并带出灾区进行抢救工作;如无遇难人员,则进入灾区进行侦察,搜寻遇难人员及事故危害情况,测定灾区内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并随时与救灾指挥部联系,制定和修改必要的措施。
⑥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及通风设施,以防止发生二次煤尘爆炸,在恢复通风时,同时应防止煤尘爆炸引起火灾;如引起火灾,应迅速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可构筑防火墙以控制受灾区。
28、井下瓦斯燃烧、爆炸应急预案
28.1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当发生井下瓦斯然烧、爆炸事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同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其成员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指挥是处理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在副总指挥和矿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妥善计划;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多听取来自灾区现场人员的反映,会同指挥部成员根据事故情况拟定救灾方案和措施;经常与上级取得联系,根据救灾的进程,随时决定是否有必要调度其他救护力量。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营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证征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
36
专用许可证。
(3)调度主任: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指挥部,为指挥部成员;立即将事故的情况报告协议矿山救护队,按指挥部成员各单通知各级领导到指挥部报到;及时向下传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通知调度员召集有关人员待命,随时掌握、记录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详细记录救灾过程中的全部情况。
(4)生产技术部:接到事故通知后到指挥部报到,负责准备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5)安监部: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人员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井行检查控制,无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6)机电部:接到事故通知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掌握矿山停送电和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7)通风部: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以及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通风工作。
(8)运输部:负责将遇险人员安全送往井上,保证将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送到事故地点。
(9)医疗部: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治疗、护理和组织药物等工作。 (10)后勤部:负责遇险人员的安置、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 (11)安保部门:负责救灾人员的保卫工作,维护救灾工作秩序,协助安监员检查井口,按指挥部命令设置岗哨;密切注视坏人的破坏活动,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予以拘留。
材料组。及时准备必需的抢救器材,并运送到救灾地点。
(12)各队队长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到指挥部报到,听候命令;负责查明本区队、本班人员、留在井下人员,立即汇报指挥部;采取措施将灾区人员组织带领撤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见到的事故情节、危害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详细汇报指挥部。
(13)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职责: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性质、原因、遇难人数等详细汇报调度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指挥灾区人
37
员撤离,情况紧急时可按避灾路线做出应急措施,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汇报。
(14)矿灯房负责人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矿灯负责人立即停止矿灯的发放,根据灯牌号码查清留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汇报指挥部;立即准备好50盏完好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并检查其它矿灯保证完好;救灾期间必须留值班人员发放矿灯,每发放一盏矿灯必须有指挥部的特别许可证;通风部派专人立即进行自救器的检查和漏气试验,准备好50台完好自救器供救灾人员使用,并检查其它自救器保证完好。
(15)地测部部长: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16)值班调度员职责: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通话,并发出事故信号;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报到,并留有记录时间;指挥部的命令不得拖延,救灾人员向指挥部的报告应立即通话或传达。 28.2汇报程序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地点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人员。 28.3应急措施
①当作业地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灾区及附近人员要沉着冷静,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②综掘队当巷道迎头发生瓦斯炸时,迎头人员要迅速后撤,并在爆炸后安全地点把风筒拆开,防止有害气体向外漫延扩散。
③应急措施:背向气流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便减少烧伤;爆炸过后,处于灾区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至安全地点或升井;处于回风侧人员,应迅速配戴好自救器沿最短线路撤至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待命或升井。在撤离过程中,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④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协议矿山救护队,并迅速召集救灾组织成员,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基地设在集回口处,救灾组织应迅速准备好救
38
灾物资,听候指挥部部令。
⑤矿山救护队下井后,经过与救灾指挥部统一协商,确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小队为单位进行抢救;救护队员除配戴氧气呼吸器外,还须携带一定数量(根据灾区人员确定)的自救器等救护物品。发现遇难人员首先将其抢救脱险或发给自救器等救护物品并带出灾区进行抢救工作。如无遇难人员,则进入灾区进行侦察,搜寻遇难人员及事故危害情况,测定灾区内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并随时与救灾指挥部联系,制定和修改必要的措施。
⑥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及通风设施,以防止发生二次瓦斯爆炸,在恢复通风时,同时应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火灾;如引起火灾,应迅速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可构筑防火墙以控制受灾区。
29、井下透水应急预案
29.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井下透水应急处理办公室 下设: (1)主 任:矿长 (2)副主任:总工程师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井下透水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
部报告;负责井下透水现场指挥和各应急工作组保持联络,掌握、检查和协调应急工作情况。
(3)井下透水救灾组:
组 长:生产矿长
主要职责:负责营救、寻找受伤、失踪和遇难人员及个人国家财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协助其它组进行工程抢险和井下透水处理;配合交通运输部抢修行人巷道及开辟新的行走路线;帮助受灾员工恢复正常生产与生活。 (4)井下透水医疗救护组 :
组 长:柳林县医院院长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医疗和卫生队伍进入灾区工作,组建井下透水临时医院或急救站;抢救、转运和临时处置伤病员;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