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管理手册》(2)

2019-04-15 15:59

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4.5.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4.4.5.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4.4.5.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4.4.5.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4.4.5.8其他安全活动。 4.5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4.5.1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员工的安全教育,按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4.5.2 非生产岗位且风险小的季节性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内容为:生产工艺特点、入厂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4.5.3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4.5.4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的有关安全 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4.6组 织 管 理 4.6.1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生产运行部、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 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4.6.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部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应 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4.6.3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 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 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4.6.4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部门进行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 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 。 3 职责 3.1 生产运行部是安全生产例会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的 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4 管理内容 4.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4.2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等。 4.3 会议主要内容 4.3.1传达贯彻国家、 行政主管部门各种文件精神; 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3.2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包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 4.3.3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4.3.4 参会人员须做到 4.3.4.1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 料; 4.3.4.2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3.4.3文字材料500字内; 4.3.4.4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4.3.4.5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4.3.5遵守会议纪律 4.3.5.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4.3.5.2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4.4考核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1 目的和范围 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贯彻公司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体 现“奖罚分明”的原则,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 司的安全责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 术语和定义 经济损失:指发生事故后设备、机械等修理费用或报废估价,恢复生产 所需人工、材料,人员伤亡医疗、赔偿、善后费用,受伤人员休息人工费 等方面费用,不包括相关部门处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小组会负责提出奖惩意见,报主管安全副总审批。 3.2综合办公室负责在工资中发放/扣除安全奖惩的扣款。 3.3 财务部门负责扣除安全罚款。 4 管理内容 4.1对于认真遵守公司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及时制止、纠正 违章作业现象和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运营情况良好,实现零事故的各 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重奖。 4.2对于维修、操作人员的安全奖励,主要奖励对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

患 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人,不搞平均主义。 4.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4.3.1勇于制止违章作业,表现突出者。 4.3.2发现、纠正重大事故隐患。 4.3.3事故即将发生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 4.3.4事故发生后,积极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表现突出者。 4.3.5采取先进的安全健康技术措施,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者。 4.3.7对安全管理、安全措施积极主动提出建议,经实践效果良好的。4.3.8对公司、部门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实行安全记录累加的奖励办 法,凡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1万元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重 大火灾事故,对于安全记录未达到100天被中断时无奖。对于安全情况良 好,安全记录达到100天以上的,按安全记录天数,给予以下人员奖励 4.3.8.1给予安全主管每天16元奖励; 给予安全管理小组每人每天14元奖 励; 4.3.8.2给予综合办公室、销售部经理、财务主管每天12元奖励; 4.3.8.3给予基层员工人每天10元奖励; 4.4.1考核分在第一名且考核分不低于90分的部门,可以给该部门集体奖 励2000-40000元。 4.4.2考核分在第二名且考核分不低于87分的,可以给部门位集体奖励 1000-2000元。 4.4.3考核分在第三名且考核分不低于85分的,可以给该部门集体奖励 800-1000元。 4.4.4考核分低于80分的取消考核资格。 4.5.6事故处罚 4.5.1轻伤事故处罚 4.5.1.1给予事故主要责任者300-500元罚款, 性质严重者降岗位工资一档, 时间半年; 4.5.2.2给予事故次要责任者及领导责任者200-300元罚款。 4.5.3机械、设备事故处罚 4.5.3.1损失5000元以下机械设备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者100-500元 处罚,给予次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100-300元。 4.6对下列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 4.6.1禁火区吸烟,一次罚款1000元,调离原岗位。 4.6.2酒后上班,罚款500元,调离原工作岗位。 4.6.3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100元。4.6.4上班打瞌睡,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闲事,罚款200-500元。 4.6.5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罚款100-500元。 4.6.6禁火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违章动火,罚款1000-5000元。 4.6.7不按照生产岗位安全操作法进行操作,罚款100-1000元。 4.6.8不按时巡回检查、不按时作好原始记录的,罚款50-200元。 4.6.9弄虚作假,报表数据不真实的,罚款50-200元。 4.6.10违法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罚款50-1000元 4.6.11出现一次“三违”事故(事件)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对相关负责人 和安全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予以辞退或免除现有职务。 4.7对部门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 4.7.1对公司的各种文件不进行宣传贯彻的, 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200元。 4.7.2 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的,对负责人罚款50-200元。 4.7.3 对安全检查出的整改事项不按期整改的,对负责人罚款50-200元。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安全检查的,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的,对 负责人罚款50-200元。 5相关文件 5.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办法》 、 5.2《中石油CNG加气站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 6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公司生产运行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防火档案;负责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及其施工质量的管理;负责收集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所需资料;负责落实消防验收中所提问题的整改。 3.3生产、销售和综合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3.1组织贯彻消防法规、标准,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在操作规程中要编制相应的消防操作内容。 3.3.2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3.3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3.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

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3.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专用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3.7定期分析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3.4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3.4.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消防演习。3.4.2协公司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4.3教育义务消防队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 维护本公司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4.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 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 消防监督检查与管理。 4.2 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4.2.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 安全工作。 4.3 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管理 4.3.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应进 行消防审核和验收。 4.3.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 生产运行部组织消防专业人员 进行预审查,对提出的修改和完善意见,补充到基础设计消防专篇中。 4.3.3基础设施编制完成后, 生产运行部组织各专业和邀请政府公安消防部 门人员对消防专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在审查会上提出的问题,除形 成会议纪要外,生产运行部督促设计单位必须逐项进行回复,并落实到设 计文件中。 4.3.4基础设计消防专篇等完成一周内, 生产运行部应该组织主抓项目人员 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同时收集消防审核报批材料(基础 设计消防专篇、项目概算批文、初步设计审查修改意见、装置改造前消防 验收合格手续、工程消防设计总图) ,报政府消防部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 计审核申报。 4.3.5报审材料受理后合格后, 财务部门负责与政府消防部门核对建设项目 消防设施建设费。在消防建设费缴纳后,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3.6在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如有设计变动,需要将设计变更重新申报到政府消防部门。 4.3.7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生产运行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消防设施检测。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由生产运行部组织进行整改,保证消防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时投入使用。 4.3.8在建设项目竣工前,生产运行部应该组织主抓项目人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同时组织收集消防验收报批材料(包括监理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和二级单位自行验收合格报告,施工单位各种资质证书,消防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消防工程竣工图,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纪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改造项目二级单位要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演练记录、人员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支队提供灭火作战计划。 4.3.9消防验收材料齐全后,上报政府消防部门,由政府消防部门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消防验收,组织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通知监理、施工单位参加)、设计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通知设计单位各专业)、检测单位、项目改造所在单位、消防支队等参加。 4.3.10 对于要进行整改的项目,由生产运行部、设计单位和施工管理单位分别限定时间进行整改。项目整改完成后,向政府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再次进行验收。 4.3.11政府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建设项目方可开工投产。 4.4 各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建立防火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各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妥善保管,并报安全技术部备案。 4.5各部门应当将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部门总体规划,保证消防经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6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罐区、和泵房、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 4.6.1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设置“道路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标志”,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阻火器,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7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8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4.8.1有无违章情况。 4.8.2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8.3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8.4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9 对于消防监督部门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凡是部门能够整改的,要定责任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凡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台帐,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10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必须由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并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审核、备案。 4.11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应满足国家及有关行业消防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要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4.12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完整好用。 43 4.13要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手段,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火灾案例。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4.13.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3.2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13.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13.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13.5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4.13.5.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13.5.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13.5.3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13.5.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4.13.5.5其中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4.14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15发现火警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点、燃烧物等有关情况,迅速组织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提供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谎报、瞒报和拖延报告火警。 4.16发生火灾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控制和扑救火灾,组织其他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17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应及时设立临时灭火指挥部,由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或上级负责人任总指挥。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17.1使用各种水源。 44 4.17.2截断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4.17.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17.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17.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4.17.6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 4.17.7向邻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4.18 灾事故的报告统计执行公司事故管理有关规定。 4.19 生产运行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记录

第二节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和范围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规范各级 领导、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 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镇江东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2. 职责 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公司安全生小组组织制定,应将安全生产 责任规定纳入体系管理。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在对岗位 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予以确定。 3. 管理内容 3.1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3.2 各

级领导、管理人员、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3.3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领导、管理部门、岗位员工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应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3.4公司级领导、各部门部门、母站应按照“一岗一责”、“一职一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5公司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3.5.1分管副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安全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指标。 3.5.3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5.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5.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承包职责,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5.6 审定或组织制定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3.5.7及时向总经理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3.6安全主管职责 3.6.1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3.6.2组织对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督查,并定期提出考核意见。 3.6.3指导、协调安全监督,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6.4监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3.6.5监督管理体系的审核及评审工作。 3.6.6定期向安全管理小组提交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督工作。 3.7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对安全技术工作负主管责任。 4.7.2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7.3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安全技术工作,并组织审查和检查落实。 3.7.4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 3.7.5 负责组织设备、基建系统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7.6负责将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及时列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7.7、检维修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严格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 3.7.8向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 3.7.9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 3.7.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3.7.11负责对动火、有毒有害作业、缺氧环境作业等重大特殊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和有关作业报告(票)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3.7.12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工作。 3.7.13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3.7.14负责危险化学品、锅炉特种设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相关专业的安全检查。 3.7.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8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3.8.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的提取,并按计划落实到位。 3.8.2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收缴和返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3.8.3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它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执行。 3.8.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 3.8.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3.9 生产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3.9.1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及时传递重要安全生产信息。 3.9.2负责设备的建档、检验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 3.9.3负责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组织编制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和实施。 3.9.4负责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应急保障、救援的协调、信息传递、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组织落实现场抢险、各类生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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