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员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安装工程实施对水、电、风系统的调试测定。
5.9.5.最终检验:最终检验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9.6.紧急放行的控制:
●物资若须紧急放行,根据公司程序性文件,由项目工程师提出申请,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执行。 ●保持紧急放行的记录。
5.9.7.执行程序文件《检验和试验程序》。
检验、测验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第 6 页共 229 页 5.10.检验、测验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5.10.1.建立并保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明确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修要求,以确保检验测量和检验数值的准确可靠性。
5.10.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配置:根据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测试对象所要求的精度选择使用的测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5.10.3.本项目检、测、试设备如下: ●钢卷尺(50m)
●钢卷尺(5m) ●塔尺(5m) ●托线板(JEC) ●契形塞尺(JEC) ●内、外直角检验尺 ●百格网 ●台秤(1000A) ●水准仪(DSZ3) ●水平尺(91A) ●经纬仪(J2)
5.10.4.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鉴定、校准和调整,并保持记录。
5.10.5.本项目计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计量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5.10.6.现场检、测、试设备的管理按程序文件《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检验和试验状态
第 7 页共 229 页 5.11.检验和试验状态
5.11.1.建立并保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程序,规定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要求,以防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的产品误用/转序/交付。
5.11.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分类: ●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 ●经检验和试验后不合格; ●未经检验和试验; ●经检验和试验后待决定
●对工程过程产品和物资的检验、试验状态标志,根据标识对象分别采用记录、标签、标牌、隔离存放等方式。
●物资状态标识采用挂牌标识,由材料员负责物资的状态标识及维护和变更。
●产品状态标识采用纪录标识,有资料员负责产品状态标识。
●执行程序文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程序》
不合格的控制与管理
第 8页共 229 页 5.12.不合格的控制与管理
5.12.1.建立和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的控制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转序。
5.12.2.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经检验和试验为不合格品物资,建筑产品按规定进行状态
标识,有条件时进行隔离。
●不合格的物资由材料员负责标识,必要时封存隔离。 ●不合格产品由质量员负责标识。 5.12.3.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过程中分部分项验评时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可以由项目质量员或公司质量科评审处置。
●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项目质量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由公司工程部组织评审和处置。
●不合格品的物资由项目材料员报告上级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组织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评审和处置。 5.12.4.降级、让步接受:
●分项目工程不合格不采用让步接受,应由项目材料员提出申请,公司物资部负责组织工程部、科技部、质量科评审,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必要时尚经设计、监理、顾客同意。 ●降级、让步接受须保存记录。
5.12.5.执行程序文件《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 9 页共 229 页 5.13.纠正与预防措施
5.13.1.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文件程序,对实际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或避免发生。
5.13.2.纠正措施:
●项目部接到一般不合格的报告,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项目部接到严重不合格品报告,有项目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纠正措施的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实施。
●纠正措施的验证,由开具不合格品报告的检验人员验证。 ●执行程序文件《纠正措施记录》、《预防措施控制记录》。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5.14.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第 10 页共 229页 5.14.1.建筑工程不存在搬运和包装的要求。对用于工程的物资的搬运、储存和工程产品防护交付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以防止损坏。
5.14.2.搬运、储存由材料员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5.14.3.产品防护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按《在施品、成品防护规定》实施。即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保证产品的完好和其持续质量特性,防止造成不合格和缺陷,满足产品最终检验移交的要求。 5.14.4.产品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