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天城镇等四个乡(镇)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灾害天气之一,发生的次数频繁,对农业生产的危害较大,季节连旱现象较多,经常造成农作物减产。同时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涝灾也比较常见,约4年一遇。 2.2.3社会经济条件
项目区涉及石城镇、沙坪镇、天城镇、肖岭乡四个乡(镇)的9个片区。项目区种植结构为: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红薯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适当种植麻花生、蔬菜瓜果等。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较低,机械化程度不高。
2.2.4项目区水毁原因
2011年6月9日晚崇阳县遭到特大暴雨袭击,降雨量达161.7毫米,局部地区达到232.5毫米,加上隽水河上游通城县出现“砣子雨”,境内雨水和过境客水叠加,导致隽水河水位在短短两小时内猛涨3.5米。6月10日下午4时,隽水河崇阳水文站实测流量达3240m3/秒,水位60.1米。全县大部分河流、水库、塘堰水位急速暴涨,超过警界水位。洪水所到之处,河水肆虐,一片汪洋;此次暴雨洪涝灾害,致使部分河堤决口、塘堰决堤,农作物受灾,农田损毁。暴雨给崇阳县耕地造成了重大损失,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一时难以恢复,农民生产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2.2.5基础设施状况 1)排灌骨干设施
项目区灌溉水源充足,但项目区的灌水设施已灾毁,不能为农作物灌溉用水。灌溉渠道有少量已硬化,绝大部分渠系均为土渠,淤积、漏水、杂草淤塞严重,部分泵站在前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已改造为新的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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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统均为土质排水沟,因阻塞淤积严重而难以发挥排水排渍作用。 2)交通状况
项目区内主干道经村村通已硬化,其余田间道路多为砂砾石路,部分为土路,经本次洪水灾害,主干砼路多被冲毁,路况较差,需硬化完善。 3)电力设施
项目区已经过农网改造,电力设施比较完备,所有的行政村均有10KVA变压器。电力能满足村庄及项目区用电的需要,农业用电富足有余,农田灌溉及项目区整改后的用电问题完全可以得到保证。 4)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区水热条件适宜林木生长,但由于该地区农业沿袭传统的种植模式,粗放经营,农田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不能有序地进行,林木等植被覆盖率不高,农业生态环境有逐年恶化趋势,草林间伐不当,加之管理不善,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加大,因群众观念、经济能力、技术水平有限,制约了建设生态保护设施,这种情况急待改变。项目区内无大型工业企业,无污染源,生态环境良好。 2.2.6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建设规模91.0485公顷,根据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实际情况,农村居民点为不动工土地,不计入项目规模,已从面积中核减。具体见表2.2.6土地利用现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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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崇阳县天城镇等四个乡(镇)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表(汇总表)
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 编地类名称 号 01 耕地 二级地类 编号 011 013 地类名称 水田 旱地 农村道路用地 石城镇汉兴村片 0.0000 0.0000 0.1542 0.0000 0.0511 0.0000 11.2135 11.4188 石城镇 石城镇黄龙村片 0.0000 0.0000 0.1220 1.4133 0.2240 0.0000 21.9420 23.7013 石城镇石下村片 0.0000 0.0000 0.0721 0.0000 0.1223 0.0000 4.3984 4.5928 沙坪镇古城村片 0.0000 0.0000 0.0742 0.0000 0.0271 0.0000 3.0048 3.1061 沙坪镇 沙坪镇进口村片 0.0000 0.0000 0.0909 0.0000 0.0525 0.0000 17.8912 18.0346 沙坪镇堰市村片 0.0000 0.0000 0.0751 0.0000 0.0035 0.0000 1.4103 1.4889 天城镇 肖岭乡 肖岭乡肖岭村片 0.0000 0.0000 0.2618 0.9327 0.0233 0.0000 总合计 比例 天城镇浮肖岭乡霞溪桥村片 星村片 0.0000 0.0000 0.0657 0.0000 0.0305 0.0000 5.8262 5.9224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355 0.0000 6.9422 6.9777 0.0000 0.0000 0.9160 2.3460 0.5698 0.0000 0.00% 0.00% 1.01% 2.58% 0.63% 0.00%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4 水域及水11 利设施用地 114 坑塘水面 117 123 沟渠 田坎 沙地 12 其它土地 126 分片合计 14.5881 87.2167 95.79% 15.8059 91.0485 100.00% 备注:项目区总面积为91.1907公顷,其中动工面积为91.0485公顷,不动工面积为0.1422公顷。动工面积如上表,不动工面积为:农村居民点0.142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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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设计原则、依据、任务
3.1规划原则
1)项目区新增耕地优先发展农业生产,在传统粮食作物种植结构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2)工程规划符合当地水利、交通、电力、林业对项目的要求,并做好与相关规划衔接。
3)水利设施配套应合理规划,精心设计。为节约投资,田间道路应尽量结合现有道路布设。
4)各工程规划和建设内容应符合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政策要求。
3.2规划设计依据
3.2.1政策性文件
(1)《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89年1月1日);
(2)《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3)《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4)《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5)《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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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8)《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57号);
(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2]92号);
(10)《关于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发[2008]27号)。 3.2.2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2.3各种有关规划、计划依据
(1) 《崇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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